第896期-師出不義:中國非法演習之評估
關鍵字:中共軍演、台海情勢、灰色嚇阻、國際法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
中共於12月29日突然宣布針對性演習,嚴重違反國際法與武力使用的正當性,可說是非法且不具正當性的軍事行動,卻誑稱「正義使命」可說極為不智,其威脅民用航空航海,既非「正義之戰」(Just War)也非「義兵之用」。其軍事演習本身就凸顯出威權政權利用法律戰破壞國際法律體系。在軍事演習的法律層面,全球大多數國家遵循國際法與國際規則將人的生命置於價值的首要,相關演習都會避開海空航道,以避免意外。但中共卻刻意以高強度灰色地帶行動在臺灣周邊航道創設五大演習區域,嚴重危害飛安與海上航行,極為不負責任且違反國際法。
軍演妨礙飛安且違反國際法
民主國家的軍事演習都會錯開民用航線且提早預告以為避讓,並且避免在邊境造成雙方誤判,面臨自衛開火與否的「卡羅琳檢驗」(Caroline test)難題,導致衝突升級風險。就國際法體系而言並未禁止軍事演習,各國均可進行海、空、陸及聯合作戰訓練。然而,軍事演習的合法性並非無條件,而是受多項國際法規範所約束。包括《聯合國憲章》、《國際習慣法》、《海洋法》(UNCLOS)、航空航行規則,以及航行與飛越自由等制度。前述國際法與規則的基本精神在於軍事演習不得損害他國主權、不得造成威脅或脅迫效果、不得阻礙合法航行與國際通道。據此來看中共的軍演已經違反《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中共的演習的目的在於展現政治脅迫性,例如施壓、封鎖、包圍,即可能被視為違反國際法。其次,則是海洋法58、87、97條的自由航行權,共軍的演訓其劃定的「演習區」與台北飛航情報區的空中航路、臺灣港口航道重疊,即令中共發布飛航(Notice to Airmen / Air Missions, NOTAM)以及航海(Navigational Telex, NAVTEX)並避免不必要干擾,但大規模「實質阻斷」演習嚴重違反航行與飛越自由的界線,特別是違反《國際民航公約‧附錄15》(Annex 15)關於「飛航情報服務」(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Service)6.2.3款的「早告原則」,也就是須於28日前發布,避免突襲式公告造成航班調度混亂。共軍演習已經明確妨礙臺灣以及周邊國家的航行安全與自由,高度影響沿岸國經濟權益與航行自由,違反《聯合國憲章》、《國際海洋法》、《國際民用航空法》之法理與程序。
倉促軍演反凸顯內部問題
進一步來看,中共的針對性演習至為倉促,顯為倉促決定。主要動機可能為各國對臺灣支持增加,美國《國安戰略》表示在第一島鏈須集體防衛(collective defense),防止臺灣遭佔領。國會通過《臺灣保證實施法》(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2026國防授權法》對臺灣軍援及合作生產無人機、協助演習,以及宣布最大規模軍售等。加以歐洲國家對台採取友善態度、宏都拉斯新政府可能與臺灣重新建交、日相臺灣有事言論等,都為中共欲宣洩外交挫折主因。同時中國內部軍文關係可能持續緊張,國防部長董軍由官網消失,呈現新一波整肅的潛在衝突,因此東部戰區司令楊志斌剛就任,就倉促軍演更顯弔詭。
此外,中俄朝軸心的扈從關係,俄國宣布將於2026年元旦在北方四島演習、取消航空器無害通行權,同時在白俄羅斯部署「榛果樹」(Oreshnik)中程飛彈。朝鮮則試射長程的戰略巡弋飛彈。此也透露中國、俄國、朝鮮間的戰略軸心關係,必要情況將使「亞洲有事歐洲有事」的手段相互奧援,分散民主國家的反彈壓力。
火力降規、戰術升級
至於演習本身,共軍應已備好各式想定,因此在政治倉促決策下,得以快速應對。相較以往對台軍演,此次軍演有三個新科目,首先是準封鎖:實際封鎖臺灣國際航線,時間長達10小時,依照中華民國民航局資料顯示影響941航班,旅客10萬人。其用意當是展現對台封控能力,並期待藉由旅客的不便轉移為對政府的不滿。其次則是「聯合制權」,此為共軍新提出的課目,將制海、制空、制電磁權綁定,以在渡海作戰時建立最終登陸所需的交通線與後勤線。「外線立體懾阻」此亦為本次軍演所首度提出,意指拒止戰略細部化,外線作戰(exterior operation)本為軍事專有名詞,相對於臺灣防衛的「內線作戰」(interior operation)而言,共軍將其綜整為海上、空中、水下立體將臺灣包圍,阻絕可能協防的援軍。至於中共航艦未參加,可能原因在於山東艦作為預備隊坐鎮南海,而新近成軍的福建艦未具完整戰力、遼寧剛結束遠海常行演訓。同時可作為後續演習之籌碼,不需一次用掉。
相敵為計先期因應
相對而言,中共的軍演臺灣並非毫無所獲,首先是凸顯「中國威脅論」證明北京才是麻煩製造者,特別是在國際航線航道區域進行實彈操演,政治負效應可說得不償失。其次則是共軍各式裝備出海正是國軍蒐集情報的機會,特別是共軍「遠程火箭彈」的航速、飛行軌跡等都可由國軍雷達截獲,對攔截系統之驗證、調校都有助益。相對需注意的,中共在封鎖臺灣航線之時刻意讓出M750、G587、R583三個航路,推估其用意在演練「人道走廊」以利封台之時讓各國撤僑,展現其可談可控的態度。同時,中共將海馬斯砲兵飛彈系統列為打擊對象,以及海上協防攔阻對象,一方面凸顯此一反制武器的確對中共具有嚇阻效益,但也凸顯中共可能在軍售交貨時,以「軍火禁運」名義進行攔停、拿補扣押,實質操作封鎖作為之一的「隔離」(quarantine),降低國際社會反彈,此為我國須提前規劃與防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