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底到太空的覺知整合:阻斷海事灰色地帶衝突升級的基石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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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海島國家的對外海纜通訊與能源運輸均需經由海路,對鋪設於海床的管線基礎設施遭受破壞,或者是航行自由遭遇阻滯甚至封鎖,自然會格外敏感警覺。台灣近年海底通訊電纜遭受惡意破壞,咸感海域覺知(maritime domain awareness)對於因應海事灰色地帶衝突的重要性,不僅在於能夠偵測目獲,還要能夠即時辨識可疑船隻之異常航跡及行為樣態,更要足以及時遏阻惡意破壞或封控行徑,阻止惡意外敵升高灰色地帶衝突情勢,進而避免我方遭受巨大損失。
這一連串舉措的前提,就是在陸上、海上、海底、空中以及太空中,事先部署提供海域覺知的各式監控與偵測感應裝置,並將蒐集之資料做出即時分析,運用汲取情資俾利有人及無人各式兵力載具的協調、調度、導航以及部署。而這些情資研析與分配,端賴整合與通聯體系的軟硬體是否完備。本文接續將依次探討海域覺知與遏阻海事灰帶衝突升級的關聯,並對後續發展情勢進行研判。
貳、安全意涵
一、海域覺知預先偵測與先發制人可避免海事灰色地帶衝突升級
海域覺知系統包含由陸岸、海面與海底、空中及太空中,包含雷達、聲納、影像、紅外線探測等感應探測裝置與載台所構成對海面與水底活動的監偵。[1]對面臨敵情威脅的島國而言,海域覺知構築的情監偵網絡,形同島嶼防禦的第一道防線,可對於從水面與水下入侵來犯敵軍,進行偵測、預判與先制打擊,從而及時遏制敵意海事行徑。
有鑑於此,當島國面臨境外敵意勢力意圖遂行灰色地帶衝突,以準軍事海上武力進行封鎖或隔離等攔截、登檢、甚至扣押水面進出港口之運輸人員、能源、物資商船與貨輪,預先部署的海域覺知體系將有助於先發制人進行圍捕、逐退,甚至摧毀、扣押襲擾的有人或無人船艦,並同時蒐證以利進行執法行動之後的審訊、調查、起訴、判刑、扣押等法律程序。北約認定在這樣的基礎上,對藉挑起水下破壞關鍵基礎設施或水面侵擾而升高灰色地帶衝突的惡意挑釁,應阻絕打亂敵方節奏以形成遏制(deter)。[2]
二、海纜安全與反潛艦封鎖端賴海底與太空感測通訊之即時搭配
水下的覺知主要延續自冷戰時代迄今的反潛作戰,除空中反潛機與水面船艦之聲納、磁異反潛偵測,水下最主要的感測裝置就是「聲波監聽系統」(Sound Surveillance System,SOSUS),即在海底藉鋪設電纜、水下聽音器蒐集潛艦發出的聲波、磁性數據以及水下環境音響特徵參數。另一個不可或缺的傳統搭檔,則是在太空的衛星偵照,包括衛星合成孔徑雷達(Satellite Synthetic Aperture Radar)影像、紅外線成像資料、 以及電子光學偵照。要整合從海底到太空的監偵,必須要有資料鏈串接岸置雷達站、空中反潛定翼機與直升機、無人偵查察機、水面反潛船艦、水面無人艦(Unmanned Surface Vehicles,USVs)、水下無人艇(Unmanned Underwater Vehicles,UUVs)、水下SOSUS。鑒於衛星偵察潛艦有相當大的侷限,紅外線與光學探照需要在潛艦接近水面時才有辦法目獲,因此太空衛星與海底聲納之搭配,許多時候是在衛星偵查到敵方潛艦離港後,根據序列情報預判航向與行縱,接續提高對應海域的SOSUS戒備等級,並針對該潛艦目標調整參數,一旦偵聽和分析出可疑信號,即可將可疑目標之型號、方位、機動狀態等情資,通報給當值水面反潛艦和空中反潛巡邏機,接手進一步的識別追蹤。[3]
從海底到太空海域覺知的整合,除應用在反潛作戰之外,還能強化海底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以海底電纜為例,由於海纜位置相對固定,因此覺知主要重心分為兩層面。第一個層面在於海纜本身遭破壞風險的預警與事件衝擊管理,在海纜鋪設偵測警示裝置器等,以提供對海纜威脅事件的早期預警。第二個層面是以水面機艦偵巡等科技手段遂行預防與補救,即以船舶的動態為核心,[4]透過AIS「船舶動態」(Marine Traffic)系統追踪船舶所在位置及歷史紀錄來監控海事活動 、識別潛在的威脅,配合衛星偵照交叉核對,以進行及時的預防性介入與事後緝拿肇事船隻。AIS可提供航行目的地、預計抵達時間等資訊,同時可用於船舶、貨櫃與航跡追踪之資料蒐集,搭配衛星即時偵照以交叉比對監控的船舶是否遵守海事規範。倘若判定海纜可能遭受破壞威脅,得以及時提出預警並召集周遭偵巡船艦與空中無人機協助目標辨識,藉此執法團隊可現身對可疑船隻提出警告與蒐證取締,並輔助聯合偵巡艦艇攔檢侵入禁限制「海纜保護區」(Cable Protection Zone、疑似具破壞意圖之船舶。[5]
參、趨勢研判
一、美國追緝運送委內瑞拉石油商船對台海灰帶封控的啟示
中共近年多次圍臺軍演操練封控科目,並不時採取灰色地帶行徑,除在南海與東海操演海上民兵大規模列陣,意圖恫嚇周遭國家,[6]還在圍臺軍演編列海上民兵鐵殼船隻,演練支援監偵與封控等科目。除此之外,中共近年疑似運用一些經常關閉或者更換AIS船舶識別、甚至變動註冊國籍與旗幟的所謂「黑色船艦」,命其刻意在禁限制海纜保護水域下錨在海床上來回拖曳。對此台灣政府積極應對,除運用AIS與資料庫掌握可疑船隻在海纜保護區動向,並預先部署,以利後續攔查、扣押,進而蒐證、調查、起訴、判刑,並且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法案,進一步加強執法懲罰之嚇阻力道。[7]
2026年美國對委內瑞拉境內採取軍事行動前,美國先行對委國石油實施禁運,並運用衛星監偵、AIS、可疑船隻清單資料庫、空中與水面執法機艦,全力追緝攔截運輸禁運石油船隻,並數度動用特戰部隊登檢扣押船隻。[8]美國此舉對於中共封控台海有何啟發,各界或有不同詮釋。如果屏除國際法考量,單問中共未來在封控台海時,是否有能耐複製美方強硬作法,則端視其海域覺知之衛星偵照、通訊鏈與海空機艦的情資整合能否即時構成共同作戰圖像。同樣的課題也考驗台灣海巡船艦在追緝破壞海纜後逃逸的船隻時,各式監偵工具能否即時有效聯合作業。
二、區域海域覺知整合將有利於修復備援之調度並避免長期消耗
鑒於海域覺知資訊若能整合從海底到太空之感測資料,將有助於提升情資處理效能,進而有利於阻斷海事灰色地帶衝突升級。若要引入AI輔助情資管理與決策輔助,勢必需要建構完整的資料庫並將非機敏資料、資料庫和即時情資做整合,俾利相關跨部會執法暨決策單位與第一線人員得以在共同圖像的基礎上,[9]做出最佳的應變決策,並迅速調度資源以進行修復與啟動備援,進而減緩是類事件衝擊。
就單一國家海域資訊而言,單以電子海圖而言,就需彙整海域地形、海岸線、海上交通、海纜 、沉船、海洋科學調查及海洋資源等資料與圖資,並利用不同的底圖切換及套疊,此外還另需串接各類海洋地理資訊系統(GIS)訊息與 應用服務。[10]如能透過國際技術合作,分享共用部分「海域覺知平台」,例如台灣與美國、日本、菲律賓等國循此進行威脅情資交換,對於不尋常徵候提出預警,如此將有助於強化區域內的偵巡追緝協調配置。面對惡意國家運用灰色地帶衝突升級以達到其消耗區域各國意志與戰力的目標,區域友盟共同面對是類威脅,將可分擔沉重成本與政治壓力,進而增進區域海事安全。
[1] Christian D. Villanueva López, “The Protection of Critical Marine And Submarine Infrastructure,” JERCITOS, January 20, 2026, https://www.revistaejercitos.com/articulos/the-protection-of-critical-marine-and-submarine-infrastructure/. 陳明仁、曾革鈞,〈淺談我國海域覺知能力整合 -以海纜安全為例〉,《海軍學術雙月刊》,第59卷第2期,2025年4月1日,頁56-73。
[2] Laurel Baker, “Caught in the Undertow: Seafaring Uncrewed Systems Test Maritime Law in the ‘Gray Zone’,” Center for Global Security Research, December 2025.
[3] 吳自立,〈海下感知——戰場圖像的最後一塊拼圖〉,《國防安全即時評析》,2023年7月3日,https://indsr.org.tw/focus?uid=11&pid=2643&typeid=28。
[4] 即使惡意境外行為者刻意運用水下遙控作業船艇(Remote Operation Vehicles, ROVs)破壞海纜,受限於海底通緒障礙,附近仍須有母船俾利有線或無線操控。
[5]同註 1。
[6] 儲百亮、 Agnes Chang、Amy Chang Chie,〈中國加強海上民兵力量,悄然調動數千艘漁船形成漂浮屏障〉,《紐約時報中文網》,2026年1月20日,https://cn.nytimes.com/china/20260120/china-ships-fishing-militia-blockade/zh-hant/。
[7] 潘欣彤,〈中國吳姓船長過失毀壞海纜判刑3月 海巡署強制出境〉,《聯合報》,2026年1月8日,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1080338.aspx。
[8] 盧思綸編譯,〈美施壓委內瑞拉升級 二度扣押油輪〉,《聯合報》,2025年12月21日,https://udn.com/news/story/6809/9217726。
[9] 揭仲,〈政府應建立海纜防護預警系統〉,《奔騰思潮》,2025年1月22日,https://www.lepenseur.com.tw/article/1903。
[10] 陳明仁、曾革鈞,〈淺談我國海域覺知能力整合 -以海纜安全為例〉,《海軍學術雙月刊》,第59卷第2期,2025年4月1日,頁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