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報在共軍腐敗事件中的宣傳模式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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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習近平延任後,開始推進軍隊反腐作為,但在共軍將領落馬的案件中,可靠的訊息並不多。然而,中共黨中央又需藉由向外界釋放部分訊息,一方面收取震懾官僚、軍隊之效;另一方面藉以證明中共黨國體制有自我更新之能,反過來鞏固社會對體制的支持。[1]最重要的是,必須在高度爭議事件中,統一全黨上下的政治立場與口徑。在相關訊息不多的限制下,堅守「黨性原則」的黨報如何透過黨報傳遞將領落馬的訊息,便深具觀察價值。
在社會主義國家中,新聞事業必須為無產階級專政服務,但如何完成這個目標?第一,執政黨必須掌握宣傳高地,發展黨報、黨刊,主動營造有利於自身的輿論環境;其次,黨報、黨刊的編輯方針必須遵守「黨性原則」,意即「無條件服從黨的領導」,正確地向受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
本文以中共二十屆中央軍委領導班子落馬的將領(李尚福、何衛東、苗華、張又俠、劉振立)為主要對象,運用黨報必須遵守「黨性原則」的特性,從黨報:一、傳遞案件訊息時採用何種消息來源與稿件類型;二、如何轉載擴散相關訊息;三、如何編排新聞版面等角度觀察,說明中共企圖對外釋放何種訊息。
貳、安全意涵
一、中共使用不同的稿件搭配傳播將領落馬的訊息
中共二十大以來,據官方正式宣布落馬的軍委委員,依序為:李尚福(2024/6/27);何衛東、苗華(2025/10/17);張又俠、劉振立(2026/1/24)。黨中央對外首次宣布上述將領落馬的消息各有不同的管道與搭配的稿件類型,如表1。
表1、二十屆軍委成員落馬的消息來源與搭配的稿件類型[3]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繪製。
二、黨報間轉載稿件的模式隨著落馬將領不同而有差異
中共從中央到地方、各類由中共直接控制的群、團、單位,均有各自主辦的機關報,亦是本文所稱的黨報。本文所指稱的「黨報」分為三類:(一)中共中央或中央部會所主辦的機關報; (二)全國性群團組織的機關報;(三)地方黨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黨委機關報。[4]不同的黨報有各自有負責宣傳的群眾與議題,以此建立起一個由黨主導的宣傳網絡。
黨報在傳播關於軍委成員落馬的稿件類型如前表1,主要分有:(一)李尚福(及魏鳳和)案:新華社通稿〈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二)何衛東、苗華案及張又俠、劉振立案: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就近期涉軍問題發布消息並答記者問〉(以下簡稱〈近期涉軍問題發布消息〉);(三)《解放軍報》針對何衛東、苗華與張又俠、劉振立案所發表的社論與本報評論員文章。
然而,不同的案件在黨報間轉載的模式:轉載範圍、轉載時所使用的稿源、稿件轉載後的版面位置等也不盡相同,如表2所示。此外,表2並不包含地方黨報,因地方黨報在各案件相關稿件轉載的狀況不一,但未轉載的黨報居多。
表2、黨報轉載各案件的模式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繪製。
參、趨勢研判
一、黨報的消息來源、稿件類型根據落馬將領的身分序列而有差異
根據表1,李尚福(以及魏鳳和)因擔任國防部長,雖是軍委成員,但亦屬國務院的行政序列,因此黨中央在通報李尚福(與魏鳳和)落馬的訊息時,甚至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上的通報,一律採用新華社通稿的方式對外發布並說明案情。反觀何衛東、苗華;張又俠與劉振立雖亦為軍委成員,但卻因未任政府部門職務,則相關消息統一由國防部發言人的系統藉說明近期涉軍問題的方式對外公布,並搭配《解放軍報》社論與本報評論員的文章說明涉案情節。
二、黨報間轉載稿件的模式隨著案件嚴重性、政治敏感性而有變化
對黨的喉舌而言,「黨性原則」在實踐層面上,便如《人民日報版面備要》一書所言,處理好重大案件的報導,是一個政治問題,要聽中央的招呼,堅決按中央的部署辦事。[5]因此,本文認為,外界可從黨報針對將領落馬的宣傳模式獲知中央的立場、態度。
在二十屆中央軍委成員裡面,身為習近平盟友的張又俠為排名第一的軍委副主席,再加上排名第四的劉振立(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分管聯合作戰,兩人被認定違紀違法,則對中共中央的衝擊性可見一斑。但外界僅能從涉案人的資歷、職務為憑據來論證。事實上,雖然黨報在傳播何、苗及張、劉這兩個案子時,不論是消息來源或所搭配的稿件看來,並無二致(如表2),但卻在黨報間轉載的範圍與版面安排中看出差異。
首先,從黨報轉載的範圍來看,相較之下,張、劉一案比何、苗一案,不管是在〈近期涉軍問題發布消息〉或解放軍報的社論與本報評論員文章,其轉載範圍更加廣泛。解放軍報關於何、苗一案的社論甚至並未有任何黨報轉載。顯示,對中央而言,張、劉涉案更具衝擊性,需要透過廣泛的轉載傳遞相關訊息給黨內受眾。由於解放軍報為中央軍委機關報,所刊登的社論立場直接反映中央軍委的立場態度,從目前黨軍關係看來,解放軍報的社論映照的應該就是習近平的意志。解放軍報頭版刊登針對張、劉一案的社論〈堅決打贏軍隊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堪稱對此案的定性。
對中共而言,歷來事涉共軍腐敗的訊息,政治敏感程度都極高。〈堅決打贏軍隊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一文應該在宣傳部門的管控下,受到《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法治日報》、《檢察日報》等8份黨報轉載。從下表3可知,除了《解放軍報》以外,其他三份受中共中央管理的黨報——《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均在頭版全文轉載。除了受到中共中央直接影響之下的黨報以外,中共最重要的群團組織——工會與共青團,以及紀檢、政法、檢察系統的機關報亦身負轉載該文的任務。
其次,張、劉一案的政治敏感性更高也可從轉載稿件在不同黨報間的版面位置可知。因為只要是轉載張、劉一案的社論文章〈堅決打贏軍隊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的黨報,其文章版面安排亦受到管控,均置於頭版左下側的位置。顯示這個案子的傳播效果需要被管理,而不能任由黨報自己下判斷。若根據版面位置的重要程度來說,黨報版面左下側的位子是除了頭條以外最重要的版面區塊,[6]顯示,〈堅決打贏軍隊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一文,是各家轉載黨報在當天除了在各自負責的傳播領域以外最重要的文章。
表3、轉載落馬將領訊息的主要黨報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繪製自各黨報官方網站所載訊息。
[1] 黃信豪,〈解析習近平反腐作為下民眾的政治心理:貪腐認知的類型建構〉,《中國大陸研究》,第67卷第4期,2024年12月,頁1-34。
[2] 郝雨、王艷玲,《新聞學概論》(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03年),頁197-199。
[3] 本文所討論的新聞稿件(包含社論與本報評論員文章)均以內文提及落馬將領為主。
[4] 第一,中共中央或中央部會所主辦的機關報,如《人民日報》、《解放軍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人民政協報》、《中央紀檢監察報》、《法治日報》、《中國組織人事報》、《人民法院報》、《人民公安報》、《科技日報》、《中國社會工作報》、《農民日報》等;第二、全國性群團組織的機關報,如《中國青年報》、《工人日報》、《婦女日報》;第三,地方黨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黨委機關報,如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山東省委機關報《大眾日報》、江蘇省委機關報《新華日報》。關於中共主要的黨報可參見:〈黨報黨刊〉,《求是網》,https://www.qstheory.cn/v9zhuanqu/resource/dbdk/index.htm。
[5] 人民日報編輯部,《人民日報版面備要》(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7年),頁355。
[6] 關於黨報版面重要性的討論可見:寇健文、梁書瑗,〈中共領導人的權力消長在黨報新聞照片上的呈現〉,《政治科學論叢》,第38期,2008年12月,頁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