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南造假跨省投資看地方績效困境
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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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2026年4月9日,《央視》「焦點訪談」節目記者赴河南省區縣進行田野調查,揭發當地基層官員在政績考核的壓力下,嚴重虛報跨省投資的數據,[1]其中舞陽縣上報2025年前11個月跨省投資高達78億人民幣,但實則僅有1億多元到帳,該縣官員甚至將本土企業包裝成外來投資,再加上相關憑證漏洞百出,出現僅憑電話便隨意填報數額的現象。鄭州市管城區亦被爆出,某項目虛報海南企業投資9.6億人民幣,實際上該資金從未到帳;報導除了提及這兩個地區外,也提到商丘市柘城縣在同期虛報40餘億元人民幣,三地合計虛報金額超過120億人民幣。該報導認為,中國的基層治理已形成績效考核指標「層層加碼」——基層虛構數據——中央監管失察的「造假三角」。
此次事件引發關注的關鍵,在於官媒《央視》主動曝光地方政府醜聞,這在中共政治生態中通常被認為該訊息經過授權,其目的可能是中央要釋放整頓基層形式主義與「內部紀律提醒」的強烈訊號。報導發布後,河南省委於 4 月 19 日宣布立即取消全省引進跨省投資的數據考核與排名,省委紀委並對 25 名官員予以問責。[2]此類數據造假與過高的績效指標,和中共自2019年確立「基層減負年」以來,反覆強調要將基層幹部從「不合理考核中解放出來」的政策自相矛盾。事實上,中共推行的基層減負、整治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的政策,在中國政治體制多層級治理結構與政績至上的機制下根本是徒勞無功。
貳、安全意涵
一、基層幹部造假的政治邏輯
長期以來,中國地方幹部的主要考核標準,一直都是經濟成長率、固定資產投資與財政收入等經濟面向。雖然近年來,中共也看到「惟GDP論英雄」的治理模式所衍生的弊端,加入就業、民生與消費等面向的指標,例如浙江省2026年就將「科技創新」、「居民收入」指標占比提高到35%。[3]然而,在現行治理體制中,經濟指標仍是決定幹部仕途升遷與否關鍵。另外,在高度集權的考核體系下,基層幹部傾向把「個人政治安全」置於「地方實質發展」之上。目前中國整體經濟放緩、投資動能趨緩,地方財政壓力劇增,當上級在基數已虛高的情況下,仍要求地方要達到 2% 至 3% 的增幅,[4]且基層官員「不造假」則可能伴隨著政績落後、仕途受阻,進而引發約談、問責甚至降職風險時,「數據造假」便成為基層官員的必然選擇。
此外,這類的數據造假往往演變為一種跨層級的集體安全策略。當一個地區、甚至整個省份的治理體系都默許數據「灌水」時,個別的幹部若拒絕跟進,反而會成為破壞「集體政績」的異類,面臨排擠風險。這種共犯結構營造了一種「法不責眾」之感,使幹部誤以為只要造假規模足夠大、參與人數足夠多,就能有效分散被查處的個人風險,導致監督機制徹底失靈。
二、地方政府與企業的尋租共犯結構
而從地方經濟發展來看,在引進跨省資金的過程中,地方官員與企業形成一種高度互利的資源交換結構。對於地方官員而言,虛報跨省投資除可以換取政績外,更具備實質資源槓桿效應。高額數據往往伴隨土地供應、稅收優惠與專案補貼等配額。即便招商不到外省資金,也可以將本土企業「包裝」成跨省資金,合法化地將政策資源撥付地方的特定對象,在完成政績考核的同時,更創造出巨大的權力變現與尋租空間。
企業在此過程中也可透過協助政府編造投資數字、配合虛假合約與資金流水,換取當地市場的壟斷地位,抑或是以極低成本購買工業用地及各類獎勵資金。這種「數據合作」成為企業進入政府利益圈的入場門票,使其能以遠低於競爭的代價獲取資源。類似的政商共生體系將公共政策轉化為少數集團的分贓工具,導致國家財政資金流向低效率甚至虛假的項目,不僅扭曲市場競爭,更導致地方財政風險,對中國經濟治理安全構成威脅。
參、趨勢研判
一、「正確政績觀」淪為口號
儘管習近平自2025年底以來,反覆強調各級幹部應具備「正確政績觀」、「所有規劃都要實事求是,追求實實在在、沒有水分的增長,推動高品質、可持續的發展」,[5]並將其提升至政治忠誠的高度,從2026年2月開始,預計到7月進行「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工作」。但從治理實務觀察,這種宣示性的治理手段在既有的體制結構下,難以產生實質約束力。中共雖試圖將「不唯GDP論」納入正確政績觀考核,但對於基層官員而言,政治升遷的「官員錦標賽」本質並未改變。在資源有限且晉升通道狹窄的環境下,量化數據仍是上級衡量下級最直觀、最不易產生爭議的標準。當「正確政績觀」的要求遇上硬性數據指標的現實壓力,基層官員出於理性選擇,必然選擇後者以確保政治生存,導致中央的政治規訓在升遷激勵面前顯得軟弱無力。河南案例正印證,即便中央試圖將「不唯 GDP 論」納入考核,只要升遷邏輯不改,未來基層以數字包裝政績的案例仍將層出不窮。
二、基層減負政策「越減越負」
為打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基層減負,中共中央成立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2024年頒布《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也不斷強調要強化監督。然而,實際上中央仍依賴運動式的督查、問責與通報。如本次河南省委亦是在新聞報導的壓力下,才做出相關懲處。此類措施雖能短期壓制顯性造假,卻未觸及以量化指標為核心的考核機制,反而促使基層轉向更隱蔽、合規化的應對策略。另一方面,減負政策逐漸也成為新的負擔來源。隨著各級「減負辦」與督導機制常態化運作,基層除既有行政任務外,仍需額外投入資源準備減負成果報告,以應對檢查評估。故此,未來基層治理將呈現「表面減負、實質加壓」的長期趨勢,進一步加劇數據失真與行政內耗,並削弱整體治理效能與韌性。
[1] 「跨省投資」指中國各省份的法人或單位,從該省以外的國內其他地區獲得並引進的項目資金,通常用於促進本地經濟發展。此類資金統計範圍廣泛,常作為地方政府考核招商引資績效的重要指標。〈「碼」出來的數據〉,《央視》,2026年4月8日,https://big5.cctv.com/gate/big5/tv.cctv.cn/2026/04/08/VIDEhbkSQ8bPFqyf8ptYSOAz260408.shtml。
[2] 〈河南:堅決整改到位,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澎湃新聞網》,2026年4月19日,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005491。
[3] 〈考準實績 考強擔當 考優作風 浙江優化政績考核〉,《新華網》,2026年2月24日,http://www.zj.xinhuanet.com/20260224/3627e4da41604394b3381d8765ce1095/c.html。
[4]同註1。
[5] 〈開局起步,總書記強調正確政績觀〉,《共產黨員網》,2026年2月13日,https://www.12371.cn/2026/02/13/ARTI17709452497895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