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本製AI伺服器」到地方政府IT白名單:日本數位主權治理的擴張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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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在美中科技競爭、供應鏈去風險化(de-risking)與經濟安全政策制度化同步推進的背景下,人工智慧(AI)、雲端運算與數位基礎設施,已不再只是產業升級議題,而是各國重新界定國家安全與經濟安全邊界的核心場域。[1]日本近年在半導體、雲端計算、IoT資安標示、政府雲端採購與地方自治體資安規範等領域的政策演進,顯示其戰略重點已逐步由單純的產業扶植,轉向建立一套以「可控性」、「可信任性」與「制度相容性」為核心的數位治理體系。2024 年4月,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依《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核准五項雲端計畫,總補助上限達725億日圓,明確將生成式AI所需之計算資源與雲端基礎設施納入國家供給確保框架;2025年3月,日本又啟動JC-STAR制度,以共同標準評估並標示IoT產品資安;而 ISMAP則已成為日本政府雲端採購的事前安全審查機制。[2]這些發展共同指向一項政策趨勢,亦即日本正試圖將數位經濟中的關鍵節點,重新納入可治理、可審查、可准入的制度秩序之中。
此前,鴻海向日本政府爭取補貼,並規劃以夏普龜山工廠生產「日本製」AI伺服器、直接向NVIDIA協調GPU配額的案例,[3]已清楚顯示跨國企業正透過在地化生產、關鍵零組件關係經營與政策體系對齊,回應日本對「主權AI」與算力自主性的需求。此一案例實際上已揭示日本數位經濟安全治理在生產端的基本思維,亦即透過在地化生產、政策誘因與企業合作,逐步建立本國可掌握的AI硬體與算力供應能力。換言之,這已不僅是企業層級的產能調整,更反映跨國企業在地緣經濟與經濟安全環境下,正重新調整自身的身分定位與市場角色。[4]
然而,2026年4月日本最新的地方政府IT採購政策,則代表日本的政策重心又向前推進一步。依《日本經濟新聞》2026年4月17日報導,日本政府將要求地方自治體在採購公務用電腦、通訊設備、伺服器及雲端服務時,僅能選用經認定為網路安全風險較低的產品。相關規定預計最快於2026年6月修訂,並以2027年夏季開始實施為目標,未來地方自治體將可採購經JC-STAR與ISMAP等制度認定之產品與服務。由於中國製設備未獲該等制度認定,將在實務上被排除於地方政府採購鏈之外。[5]這意味著,日本的治理思維已不再停留於「鼓勵在地生產」或「補貼算力基礎設施」,而是進一步以制度規則界定「哪些設備與服務可以進入公共部門」。
本文認為,若將鴻海日本製AI伺服器案例與此次地方自治體 IT採購新制合併觀察,更能清楚看出日本數位經濟安全戰略的重要轉向,即日本之治理模式正由過去較偏向產業促進與補貼誘因的「生產端扶植」,逐步擴展為涵蓋算力、硬體、雲端與公共採購准入的「全鏈主權治理」。換言之,日本現在要處理的已不只是「誰能在日本生產」,而是「誰能為日本的公共體系提供可信任的數位基礎設施」。這項轉變不僅是日本數位主權政策的深化,也對台灣未來思考AI產業布局、政府採購安全,以及台日經濟安全合作如何由產業互補走向制度對接,提供重要啟示。
貳、安全意涵
一、從在地生產到制度准入
鴻海在日本生產AI伺服器的布局,原本可被理解為一種供應鏈在地化與主權AI的產業回應。[6]企業透過使用日本產線、爭取日本政府補貼、連結日本政府對AI與雲端資源的支持政策,以及協調GPU配額,協助日本建立本土可調度的AI硬體供給能力。這種布局反映出企業已不再只是回應市場價格訊號,而是回應國家對算力自主、供應鏈韌性與在地製造的戰略需求。
但此次地方政府採購新制的重要性在於日本的治理思維已從「讓本地擁有生產能力」,進一步走向「只有符合我方安全標準的產品與服務,才能進入公部門體系」。換言之,前者處理的是產能與供給,後者處理的是准入資格與制度信任。當兩者被串連起來時,日本便形成一套從「誰可以在本地提供硬體與算力」到「誰可以被政府使用」的治理鏈。這代表日本的數位治理已由產業扶植,升級為結合產業政策與安全合規的制度治理。
二、地方自治體被納入國家級資安邊界
此次措施的另一項重要意義,在於日本對公共部門資安風險的理解,已逐步由中央政府層級擴展至地方治理層級。過去,日本中央省廳早已依政府資安方針限制採購具潛在風險之設備,但地方自治體尚未被全面納入相同規範架構。然而,隨著地方政府數位化程度提升,地方自治體已不再只是單純行政執行單位,而是掌握大量個人資料、行政資訊與地方基礎服務的重要節點。一旦相關系統遭受滲透或攻擊,不僅可能造成資料外洩,亦可能成為影響整體政府網絡安全的弱點。
從安全治理角度看,這項轉變具有明顯的結構意義。地方政府所使用的終端設備、通訊設備、伺服器與雲端服務,不再只是行政事務性採購,而是影響整體政府網絡韌性的重要環節。當地方與中央、委外系統與雲端服務、設備供應商與行政資料平台之間的連動程度愈來愈高時,單一環節的弱點便可能產生跨層級的系統風險。換言之,日本此次做法實際上是在重新界定公共數位空間的安全邊界,即凡欲進入此體系者,必須先符合由政府所定義的可信任標準。這已不再只是單純的產品選擇問題,而是國家治理權在數位空間中的具體化表現。
三、從禁特定企業到建立制度性排除
單從表面看,這項新制易被理解為「日本排除中國IT設備」。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此刻採取的並非單純點名個別中國企業,而是透過一般化、常態化與制度化的評估架構,來達成排除效果。JC-STAR由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025年3月正式啟動,其目的在於以共同標準評估並視覺化IoT產品資安,讓政府機關、企業及一般消費者可依所需安全層級選購產品。ISMAP則是由日本政府運作的雲端安全評估與登錄制度,原則上政府機關應自列名於ISMAP清單之雲端服務中採購。這種制度設計的重點,不在直接宣告「禁用某國產品」,而在於建立「未通過本國可信任體系者,不得進入公共市場」的准入門檻。
這種治理方式與過去僅針對華為或中興等個別企業進行排除的做法,具有本質差異。過去較偏向事件導向與企業導向;此次新制則更接近規則導向與制度導向。透過安全評估、標示制度、政府採購資格與合規程序,日本可逐步將高風險供應者排除於核心治理網路之外,並使經濟安全政策更具有日常化、可持續性與外部正當性。
四、日本正將AI算力、硬體、雲端與政府採購納入同一治理體系
若從整體政策演進脈絡觀察,日本近年在 AI、雲端、資安認證與政府採購上的制度發展,已逐漸形成一套相互連動的數位治理架構。2024年4月,經濟產業省依《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核准五項「雲端程式安定供給確保計畫」,總補助上限達725億日圓,目的在於強化日本國內生成式AI所需之計算資源、提升服務供給韌性,並降低對外國基礎雲端服務過度依賴的風險。經濟產業省在說明中更指出,若日本無法建立本土基本雲端開發體系,就可能必須完全依賴其他國家的雲端系統,包括處理日本應自主掌握之關鍵資訊的系統。這顯示日本已把算力與雲端納入國家級供給安全架構。
緊接著,日本於2025年啟動JC-STAR,處理IoT與設備層的資安可信任性;ISMAP則持續作為政府雲端採購的審查制度;到了2026年,地方自治體採購規範再被納入同一思維之中。由此可見,日本正逐步把AI時代最關鍵的四個節點:算力、硬體、雲端與政府採購,用制度設計串連起來。換言之,這已不是單點的產業補貼,也不是一次性的政治表態,而是一種較完整的「數位主權治理」實踐。若從經濟安全角度來看,此為從產業政策延伸出的治理體系重塑;若從主權治理角度來看,則是一種將公共數位基礎設施重新納入國家治理與規則化架構的過程。
參、趨勢研判
一、日本數位經濟安全將走向「全鏈治理」
未來日本在數位經濟安全上的政策重點,將不再侷限於特定企業禁用或單一產業補貼,而是朝向「全鏈治理」發展。上游是AI與雲端所需之計算資源供給確保,中游是伺服器、通訊設備、IoT裝置與資料中心的在地化與可信任生產,下游則是政府與地方自治體採購制度的白名單化。從2024年雲端供給確保、2025年JC-STAR 啟動,到2026年地方政府IT採購限制的推進,日本政策演進路徑已相當清楚。這表示日本的數位經濟安全,正在從「產業扶植」過渡到「制度性市場重構」。
此外,鴻海董事長劉揚偉亦指出,主權AI已從「主權AI資料中心」進一步發展為「主權AI資料基礎設施」,其重點不僅在於AI資料中心在地化,也包括相關AI供應鏈在地化。[7]此一觀察正可補強日本案例所呈現的趨勢:數位經濟安全已不再只是單一設施或單一設備的安全問題,而是從算力、資料中心、硬體供應鏈到政府採購制度的整體治理問題。
二、AI時代的供應鏈競爭將由「價格競爭」轉向「合規競爭」
鴻海案例顯示,企業若能同時滿足在地生產、制度相容與關鍵供應商關係協調,便更有機會融入主權AI與公共採購體系。相對地,即便產品在價格或性能上具競爭力,若無法進入政府認可之安全標準與清單,也可能被排除在高價值公共市場之外。因此,未來科技供應鏈競爭的關鍵,將不再只是成本、交期與規模,而是能否進入受信任制度圈層的「合規競爭」。這也意味著,跨國企業的政治適應能力、法規對接能力與安全標準符合度,將成為與製造能力同樣重要的競爭要素。
三、台日合作從產業互補轉向制度對接
對台灣而言,這一發展具有雙重意義。一方面,台灣企業在伺服器、ODM、系統整合與後段製造上的優勢,仍有機會在日本主權AI、AI伺服器與數位基礎設施建設中扮演重要角色,鴻海案例即為代表。進一步來看,鴻海董事長劉揚偉提出「科學園區3.0」概念,主張透過電電公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 TEEMA)以大帶小模式,協助台灣中小企業赴墨西哥、波蘭、美國與印度布局,也反映台灣ICT產業已開始將供應鏈在地化與韌性布局視為全球競爭的必要條件。[8]另一方面,日本正在形成的採購與資安制度也提醒台灣,未來若欲深化台日數位合作,不能只停留在技術供應、企業個別投資或單點供應,更須重視認證體系、資安標準、政府採購規範與公私協調機制的對接。換言之,台日未來的經濟安全合作,可能不再只是「你有技術、我有需求」的傳統互補,而是朝向「共同建構可信任供應鏈與制度圈」的合作模式發展。
[1] Roberts, Anthea, Henrique Choer Moraes, and Victor Ferguson, “The Geoeconomic World Order,” Lawfare, November 19, 2018, https://www.lawfaremedia.org/article/geoeconomic-world-order.
[2] 日本內閣府,〈経済施策を一体的に講ずることによる安全保障の確保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経済安全保障推進法)〉,令和4年法律第43號,2022年,《內閣府》,https://www.cao.go.jp/keizai_anzen_hosho/suishinhou/suishinhou.html;經濟產業省,〈経済安全保障推進法に基づくクラウドプログラムの安定供給確保に係る供給確保計画の認定等について〉,2024 年 4 月 19 日,《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ress/2024/04/20240419002/20240419002.html;經濟產業省,〈IoT製品に対するセキュリティラベリング制度(JC-STAR)の運用を開始しました〉,2025 年 3 月 25 日,《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ress/2024/03/20250325007/20250325007.html;政府情報システムのためのセキュリティ評価制度(Information system Security Management and Assessment Program, ISMAP),〈政府情報システムのためのセキュリティ評価制度〉,《ISMAP》,https://www.ismap.go.jp/csm?id=csm_ismap_index。
[3] 雷光涵、吳凱中、國際中心,〈鴻海將打造日本製伺服器 直接要求輝達分配 GPU 配額生產〉,《經濟日報》,2025 年 12 月 27 日,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9228482?from=ednappsharing。
[4] 張務華,〈從鴻海日本生產戰略看AI供應鏈在地化與主權治理的轉向〉,《國防安全雙週報》,第104期,2026年1月16日,頁23-28。
[5] 〈自治体のIT機器、中国製品を排除 政府の認定品のみ使用可能に〉,《日本經濟新聞》,2026年4月17日,https://www.nikkei.com/article/DGXZQOUA170SX0X10C26A4000000/。
[6] 同註3、註4。
[7] 鍾榮峰,〈劉揚偉:主權AI推動供應鏈在地化 科學園區3.0全球布局〉,《經濟日報》,2026年5月15日,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9505368?from=ednappsharing。
[8]同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