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日益猖獗的網路駭侵,除了網路資安防治與電腦犯罪偵查之外,國家層面作為可區分為防禦以及嚇阻。往往聽聞對於網路間諜與駭侵應予以嚇阻的政策呼籲,但網路駭客與竊密行徑如已廣被視為灰色地帶衝突的一類,而灰色地帶衝突又以其擦邊球樣態特徵而難以被嚇阻,嚇阻網路駭侵是否可行,便成為一大問題。亦即,對於惡意加害者施行懲罰性嚇阻,用意在於讓加害者清楚認識到遭受報復性懲罰的代價,遠高於其施行惡意行為所帶來之報酬,而付出代價也往往高到難以承受的程度,讓加害者決定日後不敢肆意從事是類惡意行徑。應用在灰色地帶衝突之際,困難處在於倘若從事該灰色地帶行徑代價遠比鎖定並懲罰加害者來的低,恐難以發揮嚇阻效力。
鑒於迄今主要是由美國藉由起訴與制裁等懲罰作為嚇阻中共駭客,本文首先藉由文獻分析美國對於嚇阻網路攻擊之討論,接續檢是美國過去迄今對付中共支持駭侵行為的個案,呈現美國藉由逐步建立多邊與多面向聯合制裁機制,試圖達到懲罰性嚇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