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兩會」期間(3月12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按照既定立法規畫,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下簡稱《民族團結促進法》),其條文內容,引發台灣的疑慮。陸委會認為,《民族團結促進法》提出統一史觀,整合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這兩個概念,恐對台灣民眾構成長臂管轄、跨境鎮壓的風險,也不利在陸的台灣民眾。[1]截至目前為止,分析認為,《民族團結促進法》恐導致對台「反獨逼統」,中共涉台相關部門可能承受更強大的促統壓力,使對台交流更加統戰化。[2]
然而,本文認為,通過《民族團結促進法》為北京實踐十九屆六中全會(2021年11月)《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中所提「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以下簡稱「對台總體方略」)的其中一步,也反映目前中共對台政策的困境與解決的方向。吾人應以此法通過為契機,有系統地檢視二十大以來人大相關的決議與立法行為,俾利評估未來中共如何實踐對台工作的走向。
註釋
[1] 〈中國通過民族團結促進法 陸委會:統一史觀要警惕〉,《中央社》,2026年3月12日,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03120300.aspx;〈不促進統一也有罪! 陸委會轟「民族團結法」長臂管轄〉,《自由時報》,2026年3月12日,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375286。
[2] 〈陸委會召專家談中共民族團結法:對台交流更趨統戰化〉,《中央社》,2026年3月20日,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03200118.aspx。
全文連結:國防情勢特刊第48期-2026中國兩會暨十五五規劃研析-從近年中國人大的決議與立法行為觀察中共建構「國家統一」的理論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