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連結:第十四章 習近平的金融改革.pdf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於2023 年10 月在北京召開,距離上屆會議已6 年,此屆會議相較歷屆延後1 年,且會議名稱由「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更名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1]更加確立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習在該會上首度提出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2]2024 年7 月,延遲半年所召開的黨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一系列社會及經濟改革措施,又再度宣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系」。[3]受到疫情衝擊、美中戰略競爭及內部加強維護國安等政經因素影響,中國總體經濟下行壓力未減,外界普遍關注中國未來5 年的金融工作重點,能否消除金融危機,助力未來經濟發展。
[1] 中國在 1997 年 11 月召開首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其後在 2002 年 2 月、2007 年 1 月、2012年 1 月、2017 年 7 月,每 5 年召開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背景:歷次全國金融工作會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2012 年 1 月 8 日,https://www.gov.cn/jrzg/2012-01/08/content_2039093.htm。
[2]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新華網》,2023 年 10 月 31 日,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3-10/31/c_1129951150.htm。
[3]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新華網》,2024 年 7月 21 日,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721/cec09ea2bde840dfb99331c48ab5523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