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民主派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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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民主派之困境
中共政軍所 龔祥生助理研究員
關鍵字:香港國安法、立法會、民主參與
關鍵字:香港國安法、立法會、民主參與
2020年7月30日,12名參加香港民主派自辦初選勝出的立法會候選人,被香港選舉主任DQ(取消資格),理由是他們在是否擁護香港《基本法》、保證效忠中國香港特區,以及是否反對香港《國安法》等三項立場問題上違反《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和《香港基本法》。7月3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進一步以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升高為主要理由,宣布原訂於9月6日舉辦的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至2021年9月5日,並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1]在港府取消香港民主派選舉權利並延後立法會大選等限制政治權力的作為之外,近期尚有多項措施針對香港的民主派人士而來,使其陷入多重困境。
以《香港國安法》通緝多名民主派意見領袖
香港媒體報導,2020年7月29日港府首次依據《香港國安法》取締鼓吹港獨組織「創制獨立黨」,這是由已宣告解散的「學生動源」領袖們所建立,拘捕了前召集人鍾翰林、其女友何忻諾及前發言人何諾恒等人。7月30日又首次依據《香港國安法》宣布通緝令,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通緝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以及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四人;另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學生動源」前成員兼「香港效益主義」主席劉康,以及「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的兒子朱牧民兩人。[2]這一連串的執法作為,無分行為人是否尚在香港境內,以及國籍歸屬(如朱牧民已移民美國),將嚴重限縮民主派領袖的人身和言論自由,若持續擴大抓捕和通緝範圍,恐將因「寒蟬效應」造成後續民主運動無以為繼。這些取締動作反映出中共和港府制定《香港國安法》實際目標並已擴及於全世界,加上《香港國安法》制訂前就已依據其他法律起訴黎智英、李柱銘等民主派人士的案件於近期陸續審理,都展現中共和港府對他們的「嚇阻」意圖。
立法會選舉延後造成民主空窗期
7月31日林鄭月娥宣布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將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所造成的衝擊,主要在於強硬的切斷香港民眾的民主參與和政治權利。原本將在今(2020)年任期結束的當屆香港立法會委員,其去留和職權行使也因此有許多的討論和操作空間。依照林鄭月娥的說法已提報中國國務院,而國務院回答要再報請中國人大常委會做決定,目前尚無確切答案。香港媒體報導可能劇本有三:設立看守議會、中國人大指定組成議會、現任議員延長一年任期等三種。[3]第一種方式會使得留下來的立法會議員權力受限,難以執行完整的法案審理權力故不太可行;第二種方式等於直接跳過港府和香港民主選舉由中共中央指定,將嚴重剝奪香港自治權力;第三種方式代表的是四年前的舊民意再延續一年,但這無法反映現在香港由民主派佔優勢的民意現況,明顯代表性不足。因此,無論上述哪一種劇本成為中國人大決定的版本,都將造成香港議事民主的空窗期,並使得民主派人士對於議事過程陷入不得其門而入的困境。
綜上所述,無論是透過《香港國安法》對民主派領袖及參與街頭抗爭的民眾進行嚇阻,或是透過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和延後選舉造成香港民主權利的限縮,都使得香港的民主運動陷入了困境。再加上中共當局不斷藉由宣傳民主派人士「亂港」、「攬炒」,凸顯制定《香港國安法》的正當性,使得他們在香港社會的處境日益艱難,且因為該法而可能使勇於為民主派發聲的媒體或個人遭到法辦,造成意見表達管道的逐漸喪失,陷入理念和言論表達上的困境。以上種種困境不斷交迫下,香港的民主運動前途堪慮。
以《香港國安法》通緝多名民主派意見領袖
香港媒體報導,2020年7月29日港府首次依據《香港國安法》取締鼓吹港獨組織「創制獨立黨」,這是由已宣告解散的「學生動源」領袖們所建立,拘捕了前召集人鍾翰林、其女友何忻諾及前發言人何諾恒等人。7月30日又首次依據《香港國安法》宣布通緝令,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通緝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以及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四人;另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學生動源」前成員兼「香港效益主義」主席劉康,以及「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的兒子朱牧民兩人。[2]這一連串的執法作為,無分行為人是否尚在香港境內,以及國籍歸屬(如朱牧民已移民美國),將嚴重限縮民主派領袖的人身和言論自由,若持續擴大抓捕和通緝範圍,恐將因「寒蟬效應」造成後續民主運動無以為繼。這些取締動作反映出中共和港府制定《香港國安法》實際目標並已擴及於全世界,加上《香港國安法》制訂前就已依據其他法律起訴黎智英、李柱銘等民主派人士的案件於近期陸續審理,都展現中共和港府對他們的「嚇阻」意圖。
立法會選舉延後造成民主空窗期
7月31日林鄭月娥宣布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將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所造成的衝擊,主要在於強硬的切斷香港民眾的民主參與和政治權利。原本將在今(2020)年任期結束的當屆香港立法會委員,其去留和職權行使也因此有許多的討論和操作空間。依照林鄭月娥的說法已提報中國國務院,而國務院回答要再報請中國人大常委會做決定,目前尚無確切答案。香港媒體報導可能劇本有三:設立看守議會、中國人大指定組成議會、現任議員延長一年任期等三種。[3]第一種方式會使得留下來的立法會議員權力受限,難以執行完整的法案審理權力故不太可行;第二種方式等於直接跳過港府和香港民主選舉由中共中央指定,將嚴重剝奪香港自治權力;第三種方式代表的是四年前的舊民意再延續一年,但這無法反映現在香港由民主派佔優勢的民意現況,明顯代表性不足。因此,無論上述哪一種劇本成為中國人大決定的版本,都將造成香港議事民主的空窗期,並使得民主派人士對於議事過程陷入不得其門而入的困境。
綜上所述,無論是透過《香港國安法》對民主派領袖及參與街頭抗爭的民眾進行嚇阻,或是透過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和延後選舉造成香港民主權利的限縮,都使得香港的民主運動陷入了困境。再加上中共當局不斷藉由宣傳民主派人士「亂港」、「攬炒」,凸顯制定《香港國安法》的正當性,使得他們在香港社會的處境日益艱難,且因為該法而可能使勇於為民主派發聲的媒體或個人遭到法辦,造成意見表達管道的逐漸喪失,陷入理念和言論表達上的困境。以上種種困境不斷交迫下,香港的民主運動前途堪慮。
[1] 〈政府支持選舉主任依法決定〉,香港政府新聞網,2020年7月30日,https://reurl.cc/pdQoyQ;林鄭月娥,〈行政長官記者會開場發言〉,香港政府新聞網,2020年7月31日,
[2]〈國安執法首次出擊 拘捕「港獨」鐘翰林等4人〉,《大公報》,2020年7月30日,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20/0730/481202.html;〈首發通緝令 國安處追捕流亡六「獨」人〉,《大公報》,2020年8月1日,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20/0801/481901.html。
[3]〈立會議員或延任一年 棄選議員工作被打亂〉,《東網》,2020年8月2日,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02/bkn-20200802211753300-0802_00822_001.html;〈港媒擬3劇本 立法會延長1年〉,《中國時報》,2020年8月3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803000406-260108?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