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衛省擬設立「統合司令官」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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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衛省擬設立「統合司令官」之觀察
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研究所 洪子傑助理研究員
自衛隊、軍事改革、國際情勢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
日本共同社於2022年6月6日報導,由於中國持續強化其海洋、太空、網路及電磁波等領域之能力,日本防衛省擬設立「統合司令官」以及支持司令官的「統合司令部」,以統一指揮陸海空的自衛隊。[1]本文就日本打算設立「統合司令官」之沿革與設立目的的角度切入討論。
日本成立「統合司令官」的想法由來已久
早在2006年日本統合幕僚監部成立時,即有設置類似「統合司令部」負責部隊運作之想法。[2] 2016年時任統合幕僚長(相當於參謀總長)河野克俊亦曾提出成立「統合司令部」的構想。 [3]而2018年5月自由民主黨政務調查會所發布的「關於制定新的國防計劃大綱和中期國防能力發展規劃的建議」則因北韓與中國的威脅日增,提出建立常設的「統合司令部」,認為除有助於自衛隊強化指揮體系外,並能進一步整合自衛隊有關「整合防空與飛彈防禦」(Integrated Air and Missile Defense)、太空、網絡、電磁波、兩棲作戰、資訊、後勤補給等相關領域的整合。[4]時任自由民主黨政務調查會會長即為現任首相岸田文雄,而當時自民黨國防部會長若宮健二則以東日本大地震時,自衛隊在東北臨時設立包含陸上、海上與航空自衛隊的聯合特遣部隊(Joint Task Force)的經驗,指出可以在琉球列島設立常設性的「統合司令部」。例如陸上自衛隊水陸機動團以海上自衛隊的艦艇進行運輸,同時航空自衛隊從空中支援執行任務,在「統合司令部」的整合下,更加有利於離島防衛。[5]原本預計於2018年底提出的《防衛計畫大綱》以及《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9至2023年)》將「統合司令部」的概念納入,惟最終並未納入。
整合指揮體系以及分擔統合幕僚長工作為設立目的
綜觀防衛省打算成立「統合司令官」與「統合司令部」之主要目的,在於如何在新威脅下整合指揮體系以及分擔統合幕僚長工作兩項。[6] 日本在2018年提出的《防衛計畫大綱》與《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9至2023年)》特別重視來自網路、太空以及電磁頻譜的威脅。由於部隊運用權大多歸屬於各自衛隊,使得統合幕僚監部功能受限,自衛隊恐無法靈活因應新型態衝突。[7]伴隨這些新領域的威脅,依自衛隊當前指揮體系,若同時遭受來自電子戰、網路攻擊、導彈或傳統海空兵力等多領域攻擊時,各部隊透過現行的統合幕僚監部進行協調恐無法滿足現代戰爭對即時危機快速反應之要求。加上統合幕僚長雖然是自衛隊制服組的最高階,但與並無命令與指揮陸上幕僚長、海上幕僚長和航空幕僚長的權責,[8]僅具監督關係;[9]在統整與協調上,從訊息傳遞到作戰執行亦可能會多耗費些時間。成立一個能即時統籌陸上、海上與航空自衛隊以及聯合部隊的機構,其重要性就隨之提升。[10]也因此《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9至2023年)》雖沒能納入「統合司令部」,但有提到除計畫成立相關部隊外,並將評估成立能夠統合這些威脅的跨領域作戰機構,同時並強化統合幕僚監部功能。[11] 另一方面,設立「統合司令官」亦有助於分擔統合幕僚長的工作。統合幕僚長的主要職責在於接受防衛大臣的指揮監督,並提供防衛大臣軍事上的建議以及向部隊下達防衛大臣之命令。[12] 若遇到突發事件時,可能無法同時兼顧輔助防衛大臣與自衛隊。例如東日本大地震時,統合幕僚長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首相官邸報告以及與美軍協調,而不得不抽離對部隊的掌握。[13]因此藉由「統合司令官」之設立,未來若遇突發狀況,統合幕僚長可以協助輔助防衛大臣,而「統合司令官」則專注執行防衛大臣之命令,帶領自衛隊執行任務。
日本防衛省設立「統合司令官」能否達成當初目的仍待觀察
儘管設立「統合司令官」及成立「統合司令部」可簡化自衛隊指管流程並強化聯合作戰能力,但不同自衛隊部門間可能的反對聲浪,亦會影響其成立的期程以及涵蓋之範圍,例如影響「統合司令部」與統合幕僚監部職權的劃分或是統籌指揮體系之範圍。由於日本政府有意於今年底修改《國家安全保障戰略》、《防衛計畫大綱》及《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14]因此未來有關「統合司令官」與「統合司令部」能否成立以及其職權是否符合原設立之目的,將視前述文件之內容加以判斷。 而兩岸軍事情勢持續緊張,如何同時掌握三軍動態並能對大規模的攻擊即時調動兵力,作出立即的反應,則為我國應深思的議題。
自衛隊、軍事改革、國際情勢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
日本共同社於2022年6月6日報導,由於中國持續強化其海洋、太空、網路及電磁波等領域之能力,日本防衛省擬設立「統合司令官」以及支持司令官的「統合司令部」,以統一指揮陸海空的自衛隊。[1]本文就日本打算設立「統合司令官」之沿革與設立目的的角度切入討論。
日本成立「統合司令官」的想法由來已久
早在2006年日本統合幕僚監部成立時,即有設置類似「統合司令部」負責部隊運作之想法。[2] 2016年時任統合幕僚長(相當於參謀總長)河野克俊亦曾提出成立「統合司令部」的構想。 [3]而2018年5月自由民主黨政務調查會所發布的「關於制定新的國防計劃大綱和中期國防能力發展規劃的建議」則因北韓與中國的威脅日增,提出建立常設的「統合司令部」,認為除有助於自衛隊強化指揮體系外,並能進一步整合自衛隊有關「整合防空與飛彈防禦」(Integrated Air and Missile Defense)、太空、網絡、電磁波、兩棲作戰、資訊、後勤補給等相關領域的整合。[4]時任自由民主黨政務調查會會長即為現任首相岸田文雄,而當時自民黨國防部會長若宮健二則以東日本大地震時,自衛隊在東北臨時設立包含陸上、海上與航空自衛隊的聯合特遣部隊(Joint Task Force)的經驗,指出可以在琉球列島設立常設性的「統合司令部」。例如陸上自衛隊水陸機動團以海上自衛隊的艦艇進行運輸,同時航空自衛隊從空中支援執行任務,在「統合司令部」的整合下,更加有利於離島防衛。[5]原本預計於2018年底提出的《防衛計畫大綱》以及《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9至2023年)》將「統合司令部」的概念納入,惟最終並未納入。
整合指揮體系以及分擔統合幕僚長工作為設立目的
綜觀防衛省打算成立「統合司令官」與「統合司令部」之主要目的,在於如何在新威脅下整合指揮體系以及分擔統合幕僚長工作兩項。[6] 日本在2018年提出的《防衛計畫大綱》與《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9至2023年)》特別重視來自網路、太空以及電磁頻譜的威脅。由於部隊運用權大多歸屬於各自衛隊,使得統合幕僚監部功能受限,自衛隊恐無法靈活因應新型態衝突。[7]伴隨這些新領域的威脅,依自衛隊當前指揮體系,若同時遭受來自電子戰、網路攻擊、導彈或傳統海空兵力等多領域攻擊時,各部隊透過現行的統合幕僚監部進行協調恐無法滿足現代戰爭對即時危機快速反應之要求。加上統合幕僚長雖然是自衛隊制服組的最高階,但與並無命令與指揮陸上幕僚長、海上幕僚長和航空幕僚長的權責,[8]僅具監督關係;[9]在統整與協調上,從訊息傳遞到作戰執行亦可能會多耗費些時間。成立一個能即時統籌陸上、海上與航空自衛隊以及聯合部隊的機構,其重要性就隨之提升。[10]也因此《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2019至2023年)》雖沒能納入「統合司令部」,但有提到除計畫成立相關部隊外,並將評估成立能夠統合這些威脅的跨領域作戰機構,同時並強化統合幕僚監部功能。[11] 另一方面,設立「統合司令官」亦有助於分擔統合幕僚長的工作。統合幕僚長的主要職責在於接受防衛大臣的指揮監督,並提供防衛大臣軍事上的建議以及向部隊下達防衛大臣之命令。[12] 若遇到突發事件時,可能無法同時兼顧輔助防衛大臣與自衛隊。例如東日本大地震時,統合幕僚長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首相官邸報告以及與美軍協調,而不得不抽離對部隊的掌握。[13]因此藉由「統合司令官」之設立,未來若遇突發狀況,統合幕僚長可以協助輔助防衛大臣,而「統合司令官」則專注執行防衛大臣之命令,帶領自衛隊執行任務。
日本防衛省設立「統合司令官」能否達成當初目的仍待觀察
儘管設立「統合司令官」及成立「統合司令部」可簡化自衛隊指管流程並強化聯合作戰能力,但不同自衛隊部門間可能的反對聲浪,亦會影響其成立的期程以及涵蓋之範圍,例如影響「統合司令部」與統合幕僚監部職權的劃分或是統籌指揮體系之範圍。由於日本政府有意於今年底修改《國家安全保障戰略》、《防衛計畫大綱》及《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14]因此未來有關「統合司令官」與「統合司令部」能否成立以及其職權是否符合原設立之目的,將視前述文件之內容加以判斷。 而兩岸軍事情勢持續緊張,如何同時掌握三軍動態並能對大規模的攻擊即時調動兵力,作出立即的反應,則為我國應深思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