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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首艘「國產潛艦」順利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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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作者
江炘杓
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 江炘杓 助理研究員

關鍵字:安龍、下水、節點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


邇來陸續有平面、網路和電視媒體對首艘「國造潛艦」於2023年9月下水提出各種評論,主要糾結的觀點認為把「封殼」當「下水」不僅是「政治硬拗」,也是「國際大笑話」;「下水」真正在意的是「錢」;「封殼」是為了趕「節點」,讓台船領錢等質疑。至於「國造潛艦」可能有涉及侵犯他國智慧財產權(intelligence property right, IPR)的疑慮,台船7月4日的《新聞稿》已經澄清,[1] 本文不再贅論。

海軍與台船簽約建造首艘潛艦以來,經歷幾個重要的節點(mile stones),包括安龍(keel laying,全稱為「安放龍骨」)、船段組合(section joint)和下水(launching),經常引來部分人士、媒體和名嘴批評,這在開放的社會允為正常現象。然而,危言讜論固所歡迎,似是而非和攻訐的言論,則可能造成誤導。看起來一般對造船專案管理的節點劃分及其於合約中的角色並不清楚,因此有必要科普一番。

造船節點雖異但官兵進駐時機相同


水面艦造船節點一般劃分為簽約、開工、安龍、豎桅、下水、試俥、交船等階段。潛艦的施工節點與水面艦雖存在術語(term)上的差異,實則性質相同;主要區分為簽約、開工、安龍(六段壓力殼船段,完成中間船段即符合安龍條件)、船段組合(俗稱「封殼」)、下水(完成船型)、測試(港試與海試)、交船等七個階段。

海軍身為船東除須針對各項施工細節進行監造與履約督導之外,接艦官兵也會在艦艇下水之前進駐船廠。首艘接艦官兵依合約規定,於2023年7月1日正式進駐台船海昌基地,配合後續施工節點,參與操作訓練、裝備檢測、操作手冊與準則撰述、下水命名儀式以及後續裝備系統測試(harbor acceptance test / sea acceptance test, HAT/SAT)。

造船各階段舉行儀式具有祈福意涵


船舶從開始建造到完工交船的過程,通常會設定一些重要的工作節點。譬如簽約、開工、安龍、豎桅、下水、試俥、交船等,這些節點也是造船專案管理眾多項目當中的重要環節和階段。為促進各重要階段施工順利,船廠和船東往往會共同舉行儀式,既有象徵不同建造階段的啟動,亦有為階段性建造過程順遂祈福的意涵。

潛艦無龍骨,台船和海軍仍然舉行安龍儀式,意味從開工以來的工作階段已經完成⸺依合約規範,中間船段建造完成及品質檢驗達標後,即可進入安龍階段⸺舉行適當的儀式,祈祝下一個即將進行的施工階段人安、物安、工安順遂,階段性工作能夠如期如質完成。至於儀式的規格與邀請貴賓的層級,由船東決定,並無特定標準。

各國船舶下水方式不同但儀式相近


首艘潛艦預於9月在廠棚內舉行下水儀式的作法,也和安龍儀式一樣招致物議,論者認為一定要浮在碼頭邊才算是「下水」。拘泥於既有印象,而忽略他國根據船廠資源條件採取適當方式的作法,既昧於現實,亦顯得僵化。台灣資深造艦專家鍾慶富和陳建宏為此聯名投書,[2] 對艦船下水的意義提出專業論述,實具有澄明事理的作用。

除美國等一些國家依然維持於岸上舉行下水儀式,隨後將潛艦浮於碼頭邊或在注水的船塢內之外,亦有若干國家完全在陸地船台,甚至於廠棚內實施;唯一不變的儀式是由一名女士持金斧擲瓶下水。如果附表顯示若干國家潛艦下水儀式並未實際觸水的事例可被接受,即無須擔憂首艘「國產潛艦」在9月的下水儀式會鬧「國際大笑話」。

潛艦下水必須滿足合約規範的條件


潛艦「下水」必須滿足合約規範的條件,並非完成「封殼」即能立刻「下水」。根據合約規定,至少應完成下列工項,且其品質檢測必須合乎規範,始能達到下水的節點:[3]

.完成全艦壓力殼船段對接,並通過品質檢驗。

.完成壓力殼內部不可經由壓力殼艙口吊入之裝備安裝,並通過裝備基座結構品質檢驗。

.完成艉舵翼與俥葉安裝。

.完成船舯段固定壓載鉛塊安裝。

.完成全艦外殼(與壓力殼)結構製造與組裝,並通過品質檢驗。

首艘原型艦於7月完成船段組合(封殼),接續焊接外殼、安裝俥葉和舵翼,使其呈現流線的潛艦船形。若能在9月通過各項品質檢驗,即可舉行命名擲瓶下水儀式,海軍可正式頒布艦名和舷號,賦予該艦生命。儀式之後隨即進行港內測試(HAT),如若港試順利則可安排出海測試(SAT),一旦海試通過,即可進入最後交艦的節點。

付款期程與造船工作節點具關聯性


船東購買一艘新造船舶,並非一次性付款,通常依照與船廠(或主合約商)約定的造船節點實施分期付款。就專案管理而言,各階段造船的工作節點也是評估施工進度是否符合規範的重要指標。基於船東對船廠如期如質交船的要求,合約必然會規範各項施工節點應達成目標,並以達成各階段施工目標做為付款期程的依據。

首艘「國產潛艦」按照建造過程,大約區分為七次付款期程(具體依雙方合約規範辦理)。若船廠能夠如期如質完成履約項目,並無違約情事,船東自然必須依約付款;如果從「安龍」以來建造過程,潛艦符合合約規定的「下水」條件,船東憑什麼不「讓台船領錢」?船廠依規範造船,船東按合約付款,既合法合規,亦天經地義。

我國海軍追求新潛艦替換老潛艦的企圖始終強烈,自1995年迄今近30年未嘗稍歇,期間更有長達14年(2001-2014)對美國軍售期待的落空,可見潛艦籌獲之大不易。2014年,藍綠獲致「自造潛艦」共識,並在2016年12月啟動「海昌計畫」。如今,首艘「國產潛艦」已進入緊鑼密鼓的下水階段,籲請國人給予更多的鼓勵、支持與祝福。

附表、下水儀式並未實際觸水的各國潛艦事例

 

       

舷號

儀式位置

下水時間

義大利

羅密歐羅梅(Romeo Romei

SS568

廠棚外船台

201574

法國

蘇福仁(Suffren

S635

露天船台

2019712

印度

瓦格希爾(INS Vagsheer

S26

港邊船台a

2020420

西班牙

以撒克佩拉爾(Isaac Peral

S81

船台b

2021822

韓國

申采浩(Shin Chae-ho

SS086

廠棚外船台

2021928

俄羅斯

蘇沃洛夫大元帥(Generalissimo Suvorov

K553

廠棚內船台

20211225

a  港邊活動平台承載潛艦於船渠橫移,人員於平台上為潛艦舉行命名擲瓶下水儀式,潛艦並未觸水。

b  帆罩和艦艏露出廠棚外部,其餘艦身於廠棚之內。

資料來源:江炘杓彙整網路公情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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