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共新發布的12項軍官制度改革配套之評析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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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中共中央軍委日前發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現役軍官選拔補充暫行規定》、《現役軍官教育培訓暫行規定》、《現役軍官考核暫行規定》、《現役軍官晉升任用暫行規定》、《現役軍官交流暫行規定》、《現役軍官退役暫行規定》、《現役軍官待遇級別管理暫行規定》、《專業技術軍官管理暫行規定》、《關於推進軍官崗位管理的意見》、《關於推進軍官職業發展路徑管理的意見》、《關於規範軍官制度改革中等級轉換辦法過渡政策的通知》等12項軍官制度改革配套法規。[1]計推出1項條例、8項規定、2項意見、1項通知,共12份暫行文件,著重於軍官職業化制度的建立,內容包括軍官分類管理、服役、職業發展管理、待遇保障等新制度的推行。
貳、安全意涵
本次頒布一系列的暫行規範,主要在於理順共軍軍官幹部的職涯發展制度,在新的軍官制度體系以《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為主要核心,就人事制度中涉及的選拔補充、教育培訓、考核、晉升任用、交流、退役、待遇級別管理、專業技術軍官管理、崗位管理、軍官職業發展路徑管理、等級轉換辦法與過渡政策等所延伸的議題,輔以相關配套,以有效推動制度改革。
一、解放軍處理指揮權責不清難題已迫在眉睫
習近平在2012年上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後,次年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要求,接續以「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為原則,調整軍委總部體制、實行軍委多部門制、組建陸軍領導機構、健全軍兵種領導管理體制、重新調整劃設戰區、組建戰略聯合作戰指揮機制、健全軍委聯合作戰指揮機構等。[2]軍隊建設革新作為,明顯仿傚美軍聯合作戰機制與聯參制度。然共軍幹部現行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2000年修訂)、《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1994年修訂),在面對軍隊改革後的聯合作戰編組,軍隊指揮與部隊管理上的矛盾與困擾更為突出,已不符實際需求。關鍵之一,在於軍銜制度。共軍過去歷經多次軍銜(軍人階級)制度的變革,在1955年時參考蘇聯模式實施軍銜制度,其後於1965年後廢止、再於1988年恢復,目前施行軍銜區分為5等19階(軍官為3等10階)。現役軍官又劃分職務等級軍銜,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第5條中要求:軍銜高的軍官對軍銜低的軍官,軍銜高的為上級,當軍銜高的軍官在職務上隸屬於軍銜低的軍官時,職務高的為上級。[3]現行的軍銜制度,一直存在一銜對多職與軍銜「職務倒掛」的奇特現象(如副團職少校成為正營職中校的上級,或副連職為上尉而正連職卻是中尉),在注重上下階層關係的軍隊中,顯現出指揮權責歸屬不清的窘況。[4]這是本次軍委發布改革文件的著眼之處。
二、串聯「進、訓、用、考、退」環節,系統性建構人事制度規範
軍隊人事制度改革在確立以軍銜制度為主導核心後,接續尚有新進補充、培育訓練、任職調遷、考績考核、退伍退撫等軍隊人事作業「進、訓、用、考、退」環節的循環,且必須相通構連無礙,始能產生系統性的運作。中共以《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建設軍官職業化、專業化發展之作法,期解決人員發展機制上的問題與提高部隊管理效能;[5]綜合各暫行規範的推行重點與預期效益如下:
(一)整體制度建立時,將檢討現役軍官發展的任職資格、服役年限、培訓要求、職務交織歷練等經歷管理和職業化設計作為,以全新構建的軍官發展制度,從需求面導向,滿足部隊用人需求;在改革的同時與軍士、義務兵、文職人員制度等同步檢討。
(二)對職務崗位的工作性質、職責任務、能力需求、資格條件等各個職位勝任上的要求,加以釐清律定與標準化,有利於安排接替的適任人選或計畫性培養後進補充人力。
(三)區分指戰軍官與專業技術軍官發展途徑(指揮管理軍官自中央軍委副主席至排職,劃分15層級,專業技術軍官劃分正高職、副高職、中職、初職等4層級),[6]進行分類培訓、任職、選拔與制度化管理。
(四)制定新的軍銜「停年」[7]年限,約束向上晉升節奏,對達到年限未晉升上階軍銜或調整崗位職務層級者,予以退役等安排,以暢通人事經歷管理通道。
(五)人員選拔補充採統籌選拔招收長役期軍官、直接招錄專門人才等進用管道,同時提高軍官進入門檻標準,強調改進畢業分發模式,以引導優秀學員進入環境艱苦、形勢複雜地區歷練。
(六)重構軍事教育培訓體系,依軍官職業發展路徑與進程,推動基礎教育、晉升教育、崗位培訓、學歷升級;對應主戰鏈職務施予初級、中級、高級指揮教育,並採先訓後用、訓用合一的導向。
(七)考核評價機制由過去採德、能、勤、績、體的面向,調整為政治品質、專業能力、擔當精神、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定性及定量的評價,考核結果將應用於培訓、晉升任用、交流、待遇調整、獎勵懲戒、退役和安置等,用以激勵現役幹部發展。
(八)律定軍官晉升任用資格,以及例外(優先、提前、越級、破格)晉升條件,在選拔上的弊端防制,明確「十個不得」[8]紀律要求,加強選人用人紀律的監督。
(九)軍官職務的交流形式,區分為定向交流(按發展路徑計畫性派職)、定期交流(規範職務任職期限)、專項交流(依戰備與人力結構需求推動職務歷練)、指技交流(在指揮與專業職務間交織歷練),並推動重要或敏感崗位任職年限(重要軍職與具利益風險職務,防杜久任一職),以豐富軍官任職經歷,並能防範廉政風險。
(十)退役制度上,對於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將按軍銜等級、待遇級別、服役貢獻,設立差異化的標準,依服役表現給予退後待遇;新制度要求共軍軍官服役至少9至10年才符合轉業(保留軍銜、待遇,國家安排公部門行政職)、復員(保留軍銜、待遇,自行謀職)資格,以避免基層幹部流失。[9]
(十一)待遇保障部分,在軍官軍銜未獲晉升下,亦能相應提高待遇,另推動醫療、保險、休假探親、撫卹優待,實施公寓住房和安置住房等制度,使幹部安心和長期服役;並持續進行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的立法,以及實施軍官勳表制度,[10]激勵幹部職業榮譽感。
(十二)專業技術軍官管理制度調整,將以職稱、職務、軍銜牽引軍官職涯發展,並穩定留用高層次人才。
綜合而言,共軍此次採整體性的修訂軍官人事制度,希藉周延制度規範,朝向與各國專業軍官制度同形,以導正過去制度衍生的問題。
共軍推動聯合作戰指揮體制改革,在組織型態上已有新形態樣貌,惟現行的軍官制度,對應組織結構與指揮鏈路上所存在的制度沉痾,已成為運作上的重大窒礙。先前中共在2012年胡錦濤時期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基層軍官管理規定》律定幹部的基層經管歷練方式,[11]2016年習近平時期再次提出軍官制度改革的宣告,但未見具體的內容與範圍,[12]2019年中央軍委調整軍級以上軍官軍銜晉升政策,推動朝向以「軍銜主導」的人事制度。[13]此次軍官管理暫行條例中宣達將進行以全般性、系統性地檢討,採行以軍銜等級、崗位職務等級、待遇級別的結合,[14]冀望導正指揮權責與職務配置間錯亂的對應關係。
一、以軍銜為主體導向整合軍官職涯發展與管理
習近平強調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是實現中國夢、強軍夢的時代要求,是強軍興軍的必由之路,也是決定軍隊未來的關鍵一招。[15]軍官制度的改革,看似將進入軍隊改革關鍵的深水區,中共認為當前軍銜弱化、授予對象寬泛且未聚焦,指戰軍官與技術軍官發展路徑無法明確區隔,致生技術軍官晉升快於指戰軍官、教學或後勤單位快於作戰部隊的現象;軍官也因年齡受到軍銜發展上的限制。
未來共軍指戰軍官的年齡將採「前慢後快中間穩」的結構規劃,在各軍銜「停年」的設計上,指揮管理類軍官由過去的大學專科以上畢業少尉2年、其他3年,中尉至大校各階停年均為4年,修正調整為少尉2年、中尉3年、上尉4年、少校5年、中校4年、上校4年,專業技術類軍官為在少校前與指揮管理類軍官相同,但在中校、上校部分,則均延長各為5年;目的在保障指戰軍官晉升速度較技術軍官快,同時留用成熟的技術人力穩定服役。在初任軍官部分,過去以專科畢業授予少尉、大學本科畢業授予中尉,修正統一均由少尉軍銜開始任官。[16]前揭舉措可解決共軍基層長期大量少尉缺編的問題,並適度地放緩大校以下軍官的晉升序列、有利於紮實穩固基層的歷練與任職的安定性,且有較大的轉圜容納指戰與專業技術軍官間的轉換交流。
二、軍官制度整合短期內恐難收成效
軍官是國家授權至軍中管理軍隊的官員,象徵國家軍隊的權威性,在部隊中負有領導與管理的重要責任;軍銜軍階是軍人的榮譽與責任的外顯標識,軍銜制度可加強部隊組織的紀律性,對於軍人職涯發展上具有重要意義。美軍自1973年取消徵兵制度以來,軍隊成員均屬志願役,在人事制度中軍人職涯發展歷程、退休制度、薪餉與福利等完善且有效運作,是決定美軍是否有充足志願役人員的重要因素。[17]
共軍軍事改革後的新聯戰體系與美軍體系極為相似,當前在軍官人事制度上的變革,亦有模仿趨同的跡象,改以全面轉為以軍銜為核心的制度構建,惟人事體系的運作涵蓋面既深且廣、錯綜複雜,非能立竿見影,且人員在面臨制度變革轉換時,亦將產生服役權益、權利和義務、退役安置及福利等或轉換補償的問題,此又與軍隊士氣息息相關,相關暫行規範的落實,有待觀念上的充分溝通說明、權益安排上的有效疏導,以及最重要、最關鍵的組織文化形塑,恐難在短時間內獲得全面支持與貫徹。
[1] 新華社,〈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中央軍委印發「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1年1月1日,http://www.mod.gov.cn/shouye/2021-01/01/content_4876342.htm。
[2] 新華社,〈中央軍委關於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16年1月1日,http://www.mod.gov.cn/big5/46927/2016-01/01/content_4637631.htm。
[3]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94年5月12日,http://big5.www.gov.cn/gate/big5/www.gov.cn/banshi/gm/content_63642.htm。
[4] 陳穎萱,〈近期解放軍將領晉升觀察〉,《國防安全雙週報》第10期,2020年8月28日,https://indsr.org.tw/Content/Upload/files/2_%e8%bf%91%e6%9c%9f%e8%a7%a3%e6%94%be%e8%bb%8d%e5%b0%87%e9%a0%98%e6%99%89%e5%8d%87%e8%a7%80%e5%af%9f.pdf。
[5] 解放軍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就學習貫徹「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1年1月9日,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1-01/09/content_4876776.htm。
[6] 國防部網,〈國防部:逐步構建成多維立體的軍官崗位分類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1年1月28日,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1-01/28/content_4878034.htm。
[7] 軍官、士官各階晉任必須經過之實職年資,稱為停年。
[8] 新華社,〈解放軍新一代共同條令用「10個嚴格」塑造軍隊好形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18年5月2日,http://www.mod.gov.cn/big5/topnews/2018-05/02/content_4812245.htm。
[9] 旺報,〈軍官職業化,服役滿10年才能轉業〉,《中時新聞網》,2021年1月14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114000597-260302?chdtv。
[10] 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中獎勵項目依序為嘉獎、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八一勳章;條令中並訂有作戰、重大任務、國防服務、衛國戍邊、獻身國防、和平使命等紀念章。目前共軍服制左襟前所飾勳獎章標示(共軍稱略章),多為級別資歷章,係依任單位級別及服役年資佩掛,用以標識任職級別與軍齡,偏向為排輩論資的表徵,與其他國家勳獎章制度明顯不同。
[11]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四總部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基層軍官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2年10月17日,http://www.gov.cn/gzdt/2012-10/17/content_2245860.htm。
[12] 新華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16年12月25日,http://www.mod.gov.cn/regulatory/2016-12/25/content_4768784.htm。
[13] 新華社,〈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先行調整軍級以上軍官軍銜晉升有關政策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19年12月8日,http://www.mod.gov.cn/big5/topnews/2019-12/08/content_4856399.htm。
[14] 國防部網,〈國防部:新的軍官制度由基於職務等級調整為基於軍銜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1年1月28日,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1-01/28/content_4878030.htm。
[15] 新華社,〈中央軍委關於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16年1月1日,http://www.mod.gov.cn/big5/46927/2016-01/01/content_4637631.htm。
[16] 生長軍官本科畢業時授予少尉軍銜,研究生畢業取得碩士、博士者,分別晉升為中尉、上尉;對直接選拔招錄的軍官,依取得學歷,授予對應的軍銜;國防部網,〈國防部介紹軍官首次授銜定級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1年1月28日,http://www.mod.gov.cn/jzhzt/2021-01/28/content_4878087.htm。
[17] Cindy Williams,高一中譯,《補足缺員:美軍人事制度轉型》(台北市:國防部史政編譯室,2009年9月),頁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