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解放軍「軍事政策制度改革」發展
2019.12.07
瀏覽數
889
前言
2015年中共中央軍委主席近平宣布裁軍30萬後,解放軍開始進入一系列的改革。第一階段脖子以上的改革,確立「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總主建」的原則、中央軍委並由原本的「四總部」改為「多部門制」,包括15個職能部門、成立五大戰區、成立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軍委聯勤保障部隊等。第二階段脖子以下的改革,則以體制編制的改革為主,包括調整組建84個軍級單位、將18個集團軍整編為13個集團軍、省軍區領導體制變化、將79所軍事院校調整至44所、武警改革與改隸等。[1]隨著解放軍體制上的變革逐步完成後,下一步改革的重點則落在軍事政策制度改革。此一階段改革,將會決定未來解放軍的實際體質及戰力,也因此解放軍軍事政策制度改革成為2019年解放軍推動軍改的下一階段重點。
全文連結: 第四章 解放軍「軍事政策制度改革」發展.pdf
* 洪子傑為中共政軍所助理研究員,負責本章。
[1] 本章僅著重在解放軍軍事政策制度改革,另有關解放軍第一及第二階段的軍事改革,請詳見歐錫富,〈中國軍事改革〉,2018中共政軍發展評估報告,https://indsr.org.tw/Download/中共政軍發展評估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