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期
壹、新聞重點
2018年9月29日,中國國家版權局約談今日頭條、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騰訊新聞、鳳凰新聞、網易新聞、微信、百度百家號、東方頭條、北京時間、一點資訊、趣頭條、淘新聞13家網路平台業者(詳見附表),要求進一步提高版權保護意識,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程序。[1] 10月10日,今日頭條旗下頭條號平台發布公告稱,為保護原創、維護版權,及打擊網路侵權行為,透過自我審查與用戶舉報方式,2018年9月已處罰3591個違規帳號。 [2]
貳、安全意涵
一、中國政府展現對網路侵權問題的重視
中國國家版權局特別針對網路轉載版權問題進行整頓,強調網路平台應履行責任,強化網路版權管理制度。具體措施包含「要求網路平台業者於轉載傳統媒體作品時,堅持『先授權、後使用』的基本原則,未經授權不得直接轉載他人作品,依法轉載他人作品時,須主動標示作者姓名和作品來源,不得歪曲竄改標題與作品原意」。此次整頓是中國國家版權局、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中國公安部,於2018年7月,啟動「劍網2018」專項行動中的主要任務。「劍網行動」自2005年起連年開辦,「劍網2018」專項行動,因應網路新媒體發展趨勢,首先針對自媒體侵權行為進行規範,並約談網路平台業者,要求轉載新聞須先授權,聯合執法、監管部門,查辦違法的轉載案件、取締非法的網路平台,顯示中國政府對於網路侵權問題的關注,以及隨著中美貿易戰的升溫,中國政府藉由提升對網路版權議題的重視,回應美國對於中國保護智財權不力的指控。
二、中國政府要求網路平台加強自我審查
鑒於網路侵權行為日益猖獗,歐盟於2018年9月12日,通過數位單一市場版權法(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修正案,規範網路平台責任,嚴防侵權內容發布。其中,第13條規定「網路平台必須具備有效的內容辨識系統,以防止用戶生成的內容,侵犯版權所有者的版權」,主張以科技過濾內容,保護原創版權。就內容辨識系統而言,中國政府擁有眾所周知嚴格的言論審查技術,並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建立自我審查機制。以今日頭條的頭條號平台為例,目前已建置如「靈識系統」、「原創內容版權登記證書」等版權認證功能,系統會針對上傳於網路平台的版權內容,給予唯一的「內容指紋」,其他內容若經比對,判定發現侵權,將立即下架侵權內容,保護網路版權所有人的權益。
參、趨勢研判
一、網路版權審查恐成為中國政府社會監控工具
中國政府欲提高網路版權意識,但在法律配套方面尚顯不足。以中國現行版權制度而言,網路轉載不適用於報刊之間的法定許可範圍,因此僅能以「先授權、後使用」原則性規範,加上中國著作權法於2010年修訂,亦未能有效解決現今網路版權所衍生的新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有關網路侵權的判定,除透過電腦審查系統過濾,網路版權糾紛判定過程相對複雜,需專業人士比對,若無具備明確的法律依據與清楚的認定標準,恐因涉及人為因素,淪於中國政府社會監控的工具。例如2018年9月26日中國網路平台鳳凰網,遭中國政府指責傳播違法不良信息、歪曲篡改新聞標題原意、違規轉載新聞訊息等,責令全面整頓、修改,這是鳳凰網於一年內第三度被勒令下架,然而,鳳凰網並未出面說明遭下架的具體原因。 [3]
二、網路平台的角色與審查系統的效能仍待觀察
網路平台建置內容審查系統,引發侵犯用戶隱私及危害言論自由的爭議。就網路平台角色而論,在網路傳播的定位上,應僅是中性提供網路平台服務,而不應介入內容審查。然而,因傳播科技特性,網路平台的確較任何政府執法單位,更具能力了解及管控網路侵權行為。以台灣《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為例,第13條規定網路平台業者對其提供使用的資訊,應負法律責任;對其傳輸或儲存之他人資訊,不負審查或監督責任。[4] 由此觀之,台灣對於網路平台的內容審查,抱持維護言論自由的立場,網路平台在保護網路版權上的定位與責任,有待審慎評估。另一方面,無論是中國大陸或歐盟所主張的網路平台內容審查系統,其是否具備專業技術能力,足以有效識別網路數位作品版權,例如包含眾多文化、圖像元素的內容,仍有待持續觀察。
附表、13家網路平台侵權案例
附表、13家網路平台侵權案例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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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台/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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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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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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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騰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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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侵權氾濫,根據《騰訊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從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受理侵權投訴近20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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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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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頭條
(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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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4日,財經雜誌提告趣頭條侵權290餘篇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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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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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新聞
(北京酷劃線上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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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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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頭條
(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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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10月16日,今日頭條侵權轉載現代快報4篇稿件,判賠10萬元人民幣。
2. 2018年4月9日,遭中國政府指責竄改、發布不實訊息,暫停下載APP服務3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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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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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新聞
(愛特信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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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搜狐新聞狀告今日頭條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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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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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聞
(新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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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9日, 北京青年報控告新浪網未經授權轉載北京青年報9篇文章侵犯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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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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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新聞
(騰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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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騰訊新聞狀告今日頭條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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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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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新聞
(鳳凰衛視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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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9月26日,因違規轉載等行為遭到全面整改。
2. 2018年9月11日,鳳凰網旗下「鳳凰大學問」遭下架整改。
3. 2018年4月9日,遭中國政府指責竄改、發布不實訊息,暫停下載APP服務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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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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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新聞
(網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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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遭中國政府指責竄改、發布不實訊息,暫停下載APP服務1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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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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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家號
(百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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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0日,今日頭條提告百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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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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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頭條
(上海東方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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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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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
(北京時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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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1日,北京時間指責今日頭條擅自轉載短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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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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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資訊
(北京一點網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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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百名自媒體人發出《聯合維權公開信》,控訴一點資訊網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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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作者自行彙整
[1]〈國家版權局約談13網站:提高版權保護〉,《新華網》,2018年9月30日,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www.xinhuanet.com/tech/2018-09/30/c_1123506129.htm。
[2]〈保護原創維護版權 今日頭條9月打擊3591個違規賬號〉,《人民網》,2018年10月11日,http://media.people.com.cn/BIG5/n1/2018/1011/c40606-30333687.html。
[3]〈網路博弈: 鳳凰網和移動平台為何遭整改?〉,《自由亞洲電台》,2018年10月8日,https://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wangluoboyi/1-10052018150032.html。
[4]〈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行政院,2017年11月20日,https://www.ey.gov.tw/Page/AE106A22FAE592FD/4f66d263-6c12-499c-b716-3e0483957a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