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沙NGO顛覆案看中國社會管控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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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2019年7月22日,中國國家安全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逮捕湖南的公益性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長沙富能」創辦人暨負責人程淵及工作人員劉永澤與吳葛健雄(以下簡稱長沙NGO顛覆案)。據上述三位的家屬與律師的消息,7月22日三位從辦公室被中國國家安全局人員帶走,目前正關押於長沙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除此之外,居住在深圳的程淵妻子施明磊,也遭受國家安全局人員的調查偵訊,並以其夫「顛覆國家政權」為由,對她實行監視居住。本案發生後,網路上也流傳一份國際組織的連署書,批評長沙市國家安全局違反人權,並要求其立即釋放受關押的三位人員。人在美國的「長沙富能」另一位創辦人楊占青則指出,在遭逮捕前一週,程淵曾赴香港洽公,劉永澤則在6月於推特(Twitter)上發布悼念香港「反送中」抗爭犧牲者的訊息,香港「反送中」抗爭是否與長沙NGO顛覆案相關也因此引起媒體討論。[1]
貳、安全意涵
儘管長沙NGO顛覆案係中國針對國內異議份子之控制舉措,但在當前中國面臨國內外經貿與政治問題的壓力下,可以從組織、國內與國際的層面,就此案來觀察目前中國社會管控與人權狀況。
一、NGO受打壓範圍擴大
首先,從社會組織控制的角度來看,可以發現中國管控NGO的範圍越來越廣。中國自2016年開始以法律手段管控國內非政府組織,如2016年修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國內社團須公開資金來源、負責人、成員等訊息,且須每年申報。2017年制定發布《慈善法》與《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緊縮非政府組織的資金來源,導致近年中國社會組織發展大大受限。2015年工人運動頻傳,數個勞工維權的NGO,如廣州的「海哥勞工服務部」、「番禺打工族」、「向陽花女工中心」等負責人與員工遭拘捕;此外2018年佳士工運越演越烈,中國公安也逮捕大批維權學生,並指此次工運是受國外勢力操弄,點名香港NGO「勞動力」是幕後黑手。「長沙富能」的主要業務是協助愛滋病患、B型肝炎帶原者爭取不受歧視之權益;此次「長沙富能」負責人遭逮捕,反映創辦人楊占青的觀察,即中國政府先前主要打壓推動勞權的NGO,而「長沙富能」事件則代表打壓NGO的範圍正逐漸擴大。
二、北京的社會管控與香港「反送中」抗爭相連結
從國內層面來看,可見當前北京面臨香港「反送中」壓力下,逐步加緊社會管控,以避免有任何騷動引發中國社會動亂,就如同2011年面對茉莉花革命,或是2014年香港佔中運動時,中國對其社會的嚴密控制一般。長沙NGO顛覆案雖無直接證據證明與香港的「反送中」抗爭相關,然本案遭逮捕三人中,有兩人曾從事與香港相關活動被大肆報導,表示香港對中國內部維穩產生的壓力確實值得關注。不過,目前尚未觀察到中國出現明顯的大量針對涉及「反送中」的社會壓制活動,2014年有數百位中國民眾因支持香港占中運動或在網路上發表支持言論遭到逮捕,但「反送中」延燒兩月有餘,目前報導受牽連的中國民眾僅有2019年6月18日維權人士衛小兵在浙江湖州因在推特與臉書(Facebook)轉貼支持香港的資訊遭拘留15天,以及8月2日,重慶民眾黃洋因發送訊息說要「上街支持東方之珠」遭中國公安偵訊問話。[2]儘管如此,此次較少媒體報導涉及「反送中」的民眾遭逮捕事件,絕非因中國社會對香港的漠不關心,而是因中國對國內「反送中」資訊流通的掌握與社會控制相當嚴密。香港事件對北京造成的壓力與如何影響其對壓迫國內社會組織發展的行動,值得持續關注。
三、時間點顯示中國無視國際壓力持續壓迫人權
中國以突擊方式逮捕「長沙富能」三名維權人士,與近期中國面臨的國際人權譴責互相對照,可發現國際人權壓力要影響中國人權行為仍有侷限。2019年7月11日,20多個國家送交連署信至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譴責中國在新疆迫害維吾爾人的行動;7月17日,美國總統川普也在白宮接見來自17個國家的宗教迫害受害者,包含了來自中國的法輪功信徒與維吾爾族穆斯林等中國人,在人權事務上向中國施壓。然而,7月29日,「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洩漏國家秘密」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判刑12年,而8月又拘捕長沙富能工作人員,這些事件都表示目前中國官方並未因國際人權壓力而有放鬆對內政治嚴密管控之跡象。[3]
參、趨勢研判
一、北京將加大對市民社會之管控
根據2019年7月1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發布的《社會組織藍皮書:中國社會組織報告(2019)》指出,目前中國社會組織面臨的監管力度是近20年來「前所未有」。[4]當前的難題包括香港「反送中」抗爭導致社會動盪、經濟下行帶來的失業問題、美中貿易科技戰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等等,都讓中國必然對社會組織更加嚴格管控。此外,對社會的維穩,也會以更多不同的手段,如資訊控制、媒體宣傳、或是拘捕異議分子,從軟硬兩方面鎮壓社會言論自由。由此研判,「長沙富能」僅是案例之一,中國大陸近期對社會組織與言論自由的管控將會越來越嚴密。
二、中國將持續以境外勢力介入為由打壓NGO發展
中國以《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規阻斷國內社會組織與國際組織的連結,對於國內NGO發展的嚴格限制,同時也讓許多NGO從業人員恐懼與外界接觸。再者,北京一貫將內部動盪歸咎於境外勢力的干預,從2019年初北京一直強調政治安全風險,公安部長趙克志也提到顏色革命的風險,而無論是2018年廣東的佳士工運的抗爭、2019年新疆「再教育營」問題,乃至香港「反送中」抗爭,中國官方媒體都歸咎於內外勢力勾結問題。中國許多國內NGO資金多來自國際組織的奧援,然而2016年後獲取境外資金越來越困難,而因為國內捐助也受政府管控,導致捐助款項越來越少,未來如「長沙富能」等民間公益性社會組織的運作範圍與存活空間將越來越小。在美中貿易科技戰下,美中競爭激化,中國更有動機將外國勢力定性為危害國內穩定主謀。可以想見,中國將持續以勾結境外勢力作為定罪並限制其發展之由,箝制國內如「長沙富能」等的維權NGO。
[1] 張淑伶,〈中國公益NGO負責人失聯 上週才去香港〉,《中央社》,2019年7月23日,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1907230269.aspx;〈中國NGO三人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香港因素受矚〉,《中央社》,2019年7月26日,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1907260195.aspx。
[2] “Activist Held in China’s Chongqing Over Social Media Comment About Hong Kong,” Radio Free Asia, August 6, 2019, https://www.rfa.org/english/news/comment-08062019130629.html; 葉琪,〈《逃犯條例》維權人士衛小兵轉發香港遊行消息 涉尋釁滋事被行拘〉,《香港01》,2019年7月9日,https://reurl.cc/v9OzN。
[3] 張彥,〈「六四天網」創辦者黃琦獲刑12年〉,《紐約時報中文網》,2019年7月30日,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90730/china-huang-qi-prison/zh-hant/。
[4] 〈報告精讀 | 社會組織藍皮書:中國社會組織報告(201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7月17日,https://www.ssap.com.cn/c/2019-07-17/10793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