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嚇阻的概念與應用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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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灰色地帶衝突成為特定國家的競爭方式之一,企圖在不觸動戰爭的前提下,以各式非武力或準軍事手段壓迫競爭對手以取得政治利益。類似手段在以往國際政治史並不罕見,但近年因移動網路普及、社群媒體的高密度使用,因此使得群眾心理成為主要戰場,藉以對決策者形成壓力。
中國北京大學「南海戰略態勢感知計畫」(SCSPI)訴求為「促進南海的透明」,[1] 但所揭露者以美軍的活動為大宗。[2] 再藉由社群媒體、各國媒體轉載藉以突顯特定國家為不安定的因素。此種戰略敘事(strategic narratives)的手段可視為新興灰色地帶衝突(gray zone conflict)的標準樣態,利用民主體制打擊民主,藉言論自由破壞言論自由的灰色手段。
易言之,灰色地帶衝突的總體運作,包括外部的衝突事件、戰略敘事、以及鼓動內部的不同群體,以影響決策菁英。面對此種灰色威脅,所謂 「灰色嚇阻」(gray deterrence)的概念也應運而生,期望阻卻潛在威脅者採取實際的行動,影響國家利益與安全。
貳、安全意涵
近代的嚇阻概念,當是相對於威脅的回應,包括核嚇阻(nuclear deterrence)、以及傳統嚇阻(conventional deterrence)都起源於冷戰期間,無論是核武的第二擊(second strike)的報復、「相互保證毀滅」(Mutually Assured Destruction, MAD),或是更適合的是藉傳統武器透過「懲罰」(punishment)、「拒止」(denial)手段以達成嚇阻使命,[3] 兩者的基本原則是令對手認知行動的收穫將小於代價。
一、灰色威脅的定義
相對的,灰色嚇阻對威脅定義就大為不同。梅賽克(Jahara W. Matisek)提出若干新的觀點,包含名詞與論述,由於其論述較為發散,因此筆者嘗試將其系統化,分類綜整為:
1. 定義:「由後冷戰的觀點看來政治戰爭就是灰色地帶戰爭」。
2. 類型:由衝突類型與強度,包括「類灰色」(gray-like)行動、「間接衝突」(indirect conflicts)、以及「灰色戰爭」(gray war)等。
3. 行為模式:包括「灰色行為」(gray behavior)、「灰色地帶途徑」(gray zone approach)、以及較特別的透過「不對稱資訊利益」(asymmetric informational advantage)以對抗割裂的民主政體。
4. 行為者:「灰色行為者」(gray zone actors),主要可分為國家、非國家行為者,以及個人。[4]
二、灰色嚇阻戰略
梅賽克也提出灰色嚇阻的概念,筆者嘗試將其綜整為下列幾個主要部分。
1. 定義:灰色嚇阻的概念仍在發展之中,但可以將其理解為「創新行動」(creative action),諸如資訊作戰以及武裝力量的巧妙使用,以來嚇阻國家或非國家的對手持續灰色地帶行為。
2. 目標:灰色嚇阻將更強調塑造政治與資訊效果以對抗敵人,而非使用武力獲得戰役勝利。
3. 戰略敘事:突破對手「多層級」(multiple layers)的控制以及基層的建構敘事。
4. 切斷物質利益:灰色行為者或多或少仍需要實質的物質利益,因此切斷其「獲利網絡」(patron-client network),也具有嚇阻效果。[5]
5. 發動資訊戰:藉由資訊戰以發揮拒止、否定攻擊者的可信度、非法化對手在社群媒體的宣傳。同時,截斷對手社群媒體帳號,可大幅降低其宣傳效應。
6. 資訊敘事優勢:塑造「資訊敘事優勢」(overall informational narratives)藉由可信的事實揭露以打擊對手的宣傳藉口與栽贓(inuendo)。
7. 人因資本:投資人因資本(human capital),增加了解對手的文化、習慣、傳統、政情等之專家,以有效了解對手並找出其潛在之困境弱點。
8. 果斷進行網路戰:依照《塔林手冊》(Tallinn Manual)的精神,以及「網路武器化」(cyber weaponization)的事實,需設定清晰且不含糊的網路戰反擊門檻,包含武力以及全領域(all domains),以嚇阻對手的攻擊。 [6]
前述的嚇阻概念,可以說集中在數位內容的反制為主、資訊技術的攻勢為輔、武力行動再次之。與前文提及的既有嚇阻概念,最大不同在於不以對手的硬體目標為打擊對象,而是以阻斷對手的行動為主要打擊對象,並予以揭露。
參、趨勢研判
一、灰色衝突概念需精確化
當代灰色衝突、灰色嚇阻的概念仍屬於發展階段,此些概念可解釋部分國際衝突的新樣態,但也可能與一般的偶發、個案型的意外混淆,甚至造成誤判。特別是個別的網路犯罪、海事意外、甚至軍事航空器、航海器的碰撞等。
因此,筆者認為對於灰色衝突的概念在應用時,首先需用消去法,判別是否為個別事件、或有組織、有計劃的系列行動。同時,需對應國情、案例、性質、以及關聯性等建立指標,以利綜合判讀,並在決策與行動時保留彈性反應。
二、新型態的B2C戰場
前文所述「南海戰略態勢感知」的案例,主要技法就是利用自由世界的民主體制漏洞,媒體產業的自由競爭,釋放出選擇性的單一訊息,影響受眾的感知。
此種形態在以往國際政治的對抗並不罕見,差異在於需透過大眾媒體的編輯政策,也就是「守門人」的量測,因此敵對方的偏頗觀點難以影響一般受眾。但網路通訊科技革命性的變革,使商業行銷的「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 to costumer, B2C)的行銷手段成為可能,因此敵對宣傳也就可以類似方式,以「國家隊」的立場直接對目標國的受眾宣傳,成為新型態的B2C戰場。
主要原因在於民主國家的表意自由,成為灰色行為者的戰略槓桿,灰色行為者在啟動作戰後,「社會空間」(social space) [7] 就成為主要的角力場,並影響總體的認知,以及決策方向。
三、D-1日
嚇阻的目的在於避免衝突,灰色嚇阻筆者嘗試將其定義為「D-1日」也就是永遠避免進入實體戰爭。關鍵要素在懲罰的效度,目標在於令行為者的槓桿向成本方向傾斜,使其不發動攻擊。而在灰色衝突所涵蓋的領域,嚇阻的操作難度將大為增加。先是本質論的難題,民主國家需遵守既有國際條約與規範,並受到內部機制的制約。其次則是政策工具的適用性,包括武裝力量的任務特性、防衛手段的適法性等困境。
因此若要發展新型態的灰色嚇阻,筆者認為首先是「作戰重心」(gravity of warfare)應界定在總體心理戰。再以此為嚇阻系統的核心,往下建構戰略敘事、政治宣傳、網路等反制手段、以及細緻化的防衛武力操作。
[1]南海戰略態勢感知計畫,http://www.scspi.org/zh,檢索日期:2020年8月2日。
[2]透過第三方網站觀測,美軍機開啟 ADS-B系統、美軍船艦開啟 AIS系統時可顯示其位置。但美機艦關閉此一系統時中共此一智庫仍可「感知」美方動態,反推其應有非公開的情報來源。
[3]James J. Wirtz, “How Does Nuclear Deterrence Differ from Conventional Deterrence?,” Strategic Studies Quarterly, Winter 2018, pp. 71-2.
[4]Jahara W. Matisek, “Shades of Gray Deterrence: Issues of Fighting in the Gray Zone,” Journal of Strategic Security 10, no. 3 (2017), pp. 7-12.
[5]Ibid., pp.14-18.
[6]Ibid., pp.20-23.
[7]Ibid., 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