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在中國假疫苗事件的應用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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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2018年7月21日,中國微信一名代號「獸樓處」的網民發表1篇名為《疫苗之王》的文章,內容揭發中國疫苗大廠「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公司(下稱長生生物)」如何透過資本運作、濫用權力竄改數據之內幕,引起中國網民大量討論、轉發,爆發對中國假疫苗事件的不滿。中共宣傳部門對此嚴格控制假疫苗相關報導,禁止獨立調查報導,亦封殺網路消息。7月22日,1名「以太坊」(Ethereum)的用戶,將《疫苗之王》的原文內容當作交易訊息,在「以太坊」網路上發佈並公開儲存於「以太坊」區塊鏈(blockchain),供所有用戶閱讀。7月22-24日,中國多家區塊鏈企業宣稱,將利用區塊鏈技術,提供疫苗溯源平台,「易聯眾」等多家公司股價連數日漲停,深圳證券交易所已於7月25日要求「易聯眾」公司說明是否炒作股價。
貳、安全意涵
區塊鏈技術乃公開紀錄所有交易資訊的虛擬帳簿,具有分散演算儲存、集體共享的去中心化特色,強調開放、透明,同時具備不可竄改性,交易訊息一旦經網路節點達成共識而記入帳簿,便永久儲存,日後可供追蹤。藉由引進區塊鏈技術,可使藥品從生產、檢驗、庫存、流通等各個製藥供應鏈環節,建立可供追溯的識別紀錄。值得注意的是,區塊鏈技術如未能結合物聯網監控體系,仍無法解決藥品生產源頭造假和調包問題,亦不能消弭人為登載不實資料的爭議,故並非解決製藥紀錄造假的萬靈丹。但區塊鏈仍有可取之處,一旦發現藥物品質不符規範,可藉分散式帳簿記錄迅速確認出錯環節,並可立即公布、究責,進而改善製藥的監理稽核。
一、應用區塊鏈的溯源機制可加強中國製藥安全監理功能
2018年的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並非中國首例,2016年山東也曾爆發非法疫苗事件,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放重話要嚴查嚴辦,但當時中國尚未認真把區塊鏈技術視為解決方案,因區塊鏈技術主要用於加密貨幣(諸如比特幣)的發行與探勘(挖礦)認證,直接挑戰中國人民銀行管控的貨幣主權,並導致中國官方於2017年9月全面禁止通過區塊鏈操作的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 ICO)。但中國仍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於2017年申請全球區塊鏈專利達255項,遠超過美國的91項。 [1]
吉林省藥監局在2017年11月即已立案調查長生生物不合格疫苗,但遲未發布處罰與疫苗召回,凸顯中國的製藥溯源機制缺陷與監理功能不彰,重大訊息未能及時揭露與公開透明;未來中國可藉其發展的區塊鏈技術加強製藥安全監理,並透過各方參與者共識認證,建立製藥安全治理機制。
二、區塊鏈技術開拓中國網路言論自由新管道
2018年4月23日,1名中國北京大學女學生因公布自身遭受學校教授性侵經歷而遭受打壓,為力爭言論自由,她將親身遭遇發布在以太坊網路上,成為中國網民將受官方打壓訊息放上區塊鏈(即所謂「上鏈」)的首例,同時也是網民於7月22日將假疫苗事件「上鏈」所效法的前例,顯示中國網民藉區塊鏈訊息不可竄改及去中心化的特性,將中國官方打壓封殺的訊息放進區塊鏈公諸於世,建立了掙脫中國官方網路控制、爭取中國網路言論自由的新管道。
參、趨勢研判
一、中國政府如何擴大應用區塊鏈技術仍待觀察
即使2018年4月北大女學生遭受性侵案因「上鏈」而沸沸揚揚,仍未遲滯中國政府發展區塊鏈的腳步。5月28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國科學院第19次院士大會致詞時,首次提及區塊鏈,將其與人工智慧、量子資訊(quantum computing)、行動通訊、物聯網並列為新一代訊息技術的代表,這被各界解讀是中國官方全力發展區塊鏈技術的正面訊號。
就在網民將假疫苗事件「上鏈」的次日(7月23日),雄安新區政府宣布其智慧城市發展計畫將採用「以太坊」區塊鏈技術。其他包括貴陽、杭州、廣州、上海、江蘇也都積極布局智慧城市區塊鏈,包括金融服務、車聯網以及政務都準備「上鏈」。
如前所述,區塊鏈技術如能結合智慧城市的物聯網建設,可望進一步克服資料造假,達到這些城市政府所聲稱的公開透明政務治理目標。至於結合物聯網的措施是否擴及其他諸如食品安全、製藥安全等民生健康安全之迫切需求項目,以及地方政府與中央部會對擴大應用範圍的步調會否一致,這些都仍待觀察。
二、中國政府將運用區塊鏈技術的兩面刃特性進行輿論調控
網民可藉區塊鏈訊息不可竄改及去中心化的特性,將訊息放進區塊鏈永久流傳,這固然是區塊鏈技術協助網民掙脫極權政府言論控制的附帶正面功能,但也可能讓負面假消息或腥羶訊息藉區塊鏈技術不斷傳播,更由於區塊鏈不可竄改資訊的特性,除可能對受害者造成無法消除的傷害,亦形成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的直接挑戰。 [2]
過去中國政府從一味圍堵網民輿論,後來發展出培植「五毛黨」輿論網軍洗版的因應策略,如今面對中國網民藉由區塊鏈突破網路控制,中國政府未來勢必將其培植網軍製造網路假消息的本事套用在區塊鏈上,進而發展出輿論調控機制,不僅可進行反制,甚至進一步打壓網路言論。
[1]田孟心,「禁比特幣,主席現在卻大談區塊鏈」,《商業週刊》,2018年6月4日,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35494&type=Indep。
[2]即資料當事人在特定條件下,有要求資料控制者刪除其個人資料之權利。這裡的刪除指的是通知進行資料處理的第三方,資料當事人所要求刪除的任何個人資料連結、複本或再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