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應中國崛起的造艦計畫
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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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019年2月13日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表示,新《防衛計畫大綱》將改造現有的直昇機艦載型護衛艦,成為搭載短距起飛與垂直降落型戰鬥機的「多用途護衛艦」,並非憲法禁止擁有的「攻擊型航空母艦」(航空母艦以下簡稱「航艦」)。此前,《南華早報》報導,中國預定在2035年之前建造戰鬥機電磁彈射型核子航艦4艘,使其航艦數量由現有2艘增為6艘。[1]
貳、安全意涵
一、日本為因應中國海權崛起而擴大造艦計畫
日本於2018年底公布新《防衛計畫大綱》和《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以下簡稱《中期防》),在海上自衛隊部分,將增加艦艇建造數量與提升裝備性能。[2]海上自衛隊將在原有4個護衛艦隊群之外,再加上2個由新型護衛艦或掃雷艦組成的巡防艦隊群,組成新的水面艦艇部隊。每個護衛艦隊群將以1艘直昇機艦載型護衛艦與2艘神盾系統護衛艦為中心。此外,為了有效強化潛艦在周邊海域的功能,日本也將增加潛艦數量(參見附表)。
日本擴大造艦計畫之目的,主要為因應中國海軍勢力在太平洋的崛起。中國除了在東海與南海的領土爭議之外,藉由「一帶一路」倡議擴張在南太平洋的海權,直接威脅日本從中東運送石油進口的生命線。此外,隨著近年來中國艦艇數量快速增加,中國公務船在釣魚台海域巡邏或由此進出西太平洋的頻率也隨之提高。這些因素都使日本必須快速提升其海上防衛能力。
二、日本為維持國內產業造艦基礎擴大造艦
日本造艦之基礎其實是建立在民間造船基礎上,但是造艦特殊之處在於需要更專業的技術和人才,且一旦流失無法在短期內恢復。近年來日本造船業面臨全球市場供給過剩、中韓兩國低價競爭等因素,市占率大幅衰退且營收下滑。占造艦產業比例90%以上的中小企業更難以支撐。為了使造艦部門能維持一定的工作量,日本造船大廠甚至呼籲讓護衛艦或潛水艇售往國外。[3]因此,日本政府2019年度《中期防》擴大造艦計畫,並將護衛艦每年新造1艘之慣例改為新造2艘,除了顯示其亟需增加艦艇數量以抗衡中國之決心,也旨在維持國內造艦基礎,避免技術和人才之流失。
參、趨勢研判
一、日本或將持續擴大造艦計畫與汰換舊有艦艇
鑑於艦艇方面的優勢地位受中國追趕,且為維持國內產業之造艦基礎,日本在未來數年之內或仍持續擴大造艦計畫之規模,並加速改造或汰除舊有艦艇。特別是在2014年武器裝備輸出規制由全面禁止改為有條件轉移之後,[4]日本可能會增加與友好國家在軍事科技和零組件方面的共同研發或出口;[5]也可能效法美國「行銷核准證」(marketing license)之作法,允許民間企業以「商業技術轉移」名義輸出機敏性較低的相關技術。同時,日本也可能更積極地將除役的舊型艦艇,提供給經濟力較弱但需要軍艦的友好國家。例如日本在2016年承諾以援助方式提供10艘巡邏艇,並嘗試修法將除役的7000噸級直升機護衛艦,贈送給有意採購外國二手軍艦的菲律賓。
二、區域國家軍備競賽升溫
中國擴增航艦實力的長期計畫,必須以持續的經濟成長和充足的財政盈餘為實現前提。中國能否維持長期的經濟榮景?能否突破美國現下在科技、經濟、金融方面的壓制?一切可能還在未定之天。但是,中國野心勃勃的造艦構想卻已引發周邊國家紛紛加入造艦競賽。例如韓國國防部在2018年底決定採購其自主開發的新世代驅逐艦6艘;澳洲政府在2019年2月11日與法國簽署12艘先進潛艦的建造合約。連俄羅斯軍方近日也對外表示,將大量建造輕型的兩棲登陸艦與導彈護衛艦。這些「防中」國家彼此之間如何避免因歷史糾葛或領土爭議而擦槍走火?如何形成亞太地區整體戰略?或許共同造艦或共同研發是各國可能的選項之一。
附表、日本各《中期防》造艦預定目標之演變(單位:艘)
《中期防》 |
護衛艦 |
潛水艦 |
其他 |
總數 |
1986 |
9 |
5 |
21 |
35 |
1991 |
8 |
5 |
15 |
28 |
1996 |
7 |
5 |
18 |
30 |
2001 |
5 |
5 |
15 |
25 |
2005 |
5* |
4 |
8 |
17 |
2011 |
1 |
1 |
NA |
NA |
2014 |
5 |
5 |
5 |
15 |
2019 |
10 |
5 |
8 |
23 |
備註:另有3艘護衛艦是為對應戰區飛彈防禦系統而改造的護衛艦,未記入。NA:因政權輪替,2011《中期防》在2013年廢止,並於2014年提出新的《中期防》。 |
資料來源:王綉雯整理自網路公開資料。
附圖、日本各《中期防》實際造艦數量之演變
資料來源:防衛省經理裝備局艦船武器課,〈艦船の生産・技術基盤の現状について〉,2011年3月,http://www.mod.go.jp/j/approach/agenda/meeting/seisan/sonota/pdf/04/001.pdf。
[1] 〈安倍首相「空母の定義ない」と答弁も、いずも型は「攻撃型空母ではない」野党は反発〉,《每日新聞》,2019年2月13日,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190213/k00/00m/010/176000c; “China will build 4 nuclear aircraft carriers in drive to catch US Navy, experts say,”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February 6, 2019, https://www.scmp.com/news/china/military/article/2185081/china-will-build-4-nuclear-aircraft-carriers-drive-catch-us-navy。
[2] 海上自衛隊之艦隊編制目前約由100艘艦艇和230艘飛機組成,主要分為護衛艦部隊、潛水艦部隊、巡邏機部隊三大部隊,其他還有掃雷隊群、情報業務隊群、海洋業務/對潛支援群、開發隊群等其他部隊。護衛艦隊編有4個隊群,共8小隊組成。此外,還有負責沿海防衛的地方護衛隊及各支援部隊。潛水艦隊則有2個隊群。掃雷艦艇部隊除了本身外,也編在各地方防衛部隊下。依據2019年《中期防》,日本在未來5年內將新增23艘軍艦,包括:艦護衛艦10艘、潛水艦5艘、巡防艦4艘、其他艦艇4艘。
[3] 寺井伸太郎,〈苦境の造船、護衛艦や潜水艦に輸出待望論〉,《日経ビジネス》,2017年4月12日,https://business.nikkei.com/atcl/report/15/110879/041100660/。
[4] 由「武器輸出三原則」改為「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
[5] 郭育仁,〈從澳洲潛艦個案看日本國防工業改革之挑戰〉,《全球政治評論》,第55期(2016年),頁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