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複合貿易戰抑制中國擴張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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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美國政府宣布,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019年5月15日簽署行政命令,美籍企業不得向華為提供研發的技術與產品,此總統行政命令全稱為《確保資通科技與服務供應鏈安全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下簡稱《資通安全命令》。[1]其法律依據包括《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國家緊急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以及《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之301條款,賦予總統管制商業、財政、金融等權限,以在美國遭遇國家緊急狀態時採取行動限制美國企業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經濟活動。此一行政命令將由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與其他政府機構合作,在150天內擬訂細部計畫並予執行。
綜合觀察,川普政府2017年就任後,為壓制中國侵略性擴張,先後調整戰略重心為印太戰略、並啟動懲罰性關稅、以及限制科技輸出,整合軍事、貿易、科技「三戰」遏制中國,軍事戰略為限制其擴張,貿易戰壓制軍費投資、科技戰則弱化其軍備升級,並同時達到制約中國綜合國力的戰略效果。
貳、安全意涵
總體來看,在貿易戰開打前,白宮對中國威脅便已有全盤的戰略思考,且超越傳統的地緣、軍事安全層級,而是更深層的科技與經濟安全,並可能對北京進行全面的戰略壓制,主要內涵分述如下。
一、貿易戰壓制軍費
美中的貿易戰由美國川普總統於2018年3月22日簽署備忘錄揭開序幕,[2]要求美國貿易代表(U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對中國進口產品的關稅及智財權(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狀況進行聽證與調查。[3]其後於2018年7月6日正式啟動第一波行動,對價值500億美元的商品加徵關稅。第二波加稅則於同年9月24日對2,000億美元的商品課徵10%關稅。[4]第三波於2019年5月10日對2000億美元的進口商品加徵25%關稅。美政府考量除平衡貿易逆差外,更重要的是影響中國財政,以抑制軍力成長與「一帶一路」之進展。
二、科技戰限制軍備升級
美國國防部於2018年10月5日公布名為《評估並強化美國國防產業的製造基礎與供應鏈韌性》(Assessing and Strengthening the Manufacturing and Defense Industrial Base and Supply Chain Resili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下簡稱《強化美國防產業》)之報告。該報告提出明確警訊,中國對美軍各式裝備所需關鍵零組件、原物料的供應構成巨大且日漸升高的風險。該報告明確列舉近300項可能影響美軍裝備的關鍵原物料、零組件供應造成的安全威脅與漏洞。《2019年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9)也明文指出中國的華為、中興、海康威視、大疆等高科技公司之產品存在資安風險,要求美國政府部門停止採購與後續使用。後續效應也將使中國科技公司取得相關技術更為困難,阻斷其產業升級。
三、軍事戰略限縮共軍擴張
面對中國在南海的擴張以及「一帶一路」的地緣戰略,美國將印度洋、太平洋兵力重新整編並新設「印太司令部」(United States Indo-Pacific Command, USINDOPACOM)、通過《亞洲再保證倡議法》(Asia Reassurance Initiative Act of 2018)、並大幅修補、增強與台灣的安全合作。同時,美國參院2019年5月22日通過《國防授權法2020》(FY 2020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將國防預算增加至7千5百億美元,[5]而訂出的「優先競爭戰略」(Prioritizing Strategic Competition)全都指向印太區域,包括(1)支持陸軍在印太區域的「多領域任務部隊」(Multi-Domain Task Forces)作戰概念與能力,以重拾美軍在印太區域的軍事優勢。(2)增加印太區域態勢評估以加速美軍轉型為小型、分散、彈性、動態的佈署。(3)要求美國防部提出在印太區域的需求報告,包含美軍2022-2026年所需的充分資源、態勢、以及防禦計畫。(4)修訂《中國軍力報告》(Military and Security Developments Involving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需包含中國海外投資與相應的軍事、安全目標之評估。
參、趨勢研判
一、華為恐成科技孤島
目前的5G爭議只是科技衝突的序曲,冷戰時期的科技管制著重軍用技術或產品,但因科技進步,若干商規、工規產品也具有軍事潛力。以 Google停止對華為服務為例,其於簽訂商業授權時,合約內容皆載明相關限制條款,例如Google Earth,其下載時的服務條款第5條便載明「美國政府的限制權利」、第6條則載明「出口限制法規」,[6]在必要時可以單方終止服務。其所依據的主要法規,主要為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產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所制定的「出口管理規則」(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以及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將華為及所屬68家事業體列入貿易黑名單之稱的「實體清單」(Entity List),[7]美籍企業與個人都有遵守此行政措施的法律義務。
實際上,軟體部分不只Google,微軟、Oracle的所有產品,以及與Android作業系統高度關連的Java,乃至企業服務等軟體也將陸續禁止出口給華為及相關企業。硬體則包含晶片大廠安謀(ARM)、高通(Qualcomm)、英特爾(Intel)、賽靈思(Xilinx)、美光(Micron)、SD卡協會、WiFi協會等也陸續停止對華為供貨、除名。這將使華為手機失去主要的網路服務功能。若情勢惡化,美國尚可進一步藉由手機內建的IMEI碼,停止華為手機在美國與相關國外通訊業者登入,則華為手機將連最基本的語音通話功能都將受限。
二、中國反擊籌碼薄弱
依照美國普查統計局(Census Bureau)結算,對照中國商務部2017年公布的資料,2017年美國對中的逆差已達3,750億美元,等同北京年均外貿順差的86 %以及GDP的3%都仰賴美國單一市場,形同戰略弱點。北京雖已宣布針對美國600億美元貨品採取相應的加徵25%關稅,但相較中美間的鉅額逆差,效果有限。
中方後續可能採行的措施,包括(1)重啟2010年的「稀土戰爭」、(2)拋售美債、(3)操作人民幣貶值等戰略手段。其中的稀土被寄予厚望,前述的《強化美國防產業》特別提到中國對一系列被廣泛使用的金屬和特殊金屬、合金以及其它材料,包括稀土礦物和永久磁鐵的控制。中國控制了全球大部分稀土礦物的供應,而稀土礦物被廣泛使用於軍事裝備與安全設備。2013年至2016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稀土材料佔據其總需求的78%。同時,也是彈藥與火箭活性推進劑的獨家或主要供應者。不過,由於澳洲將在美國本土設置稀土精煉廠,因此後續影響有限。
而拋售美債也將使北京損失鉅額外匯,恐不利其日益窘迫的財政。最後則是人民幣貶值以增加出口競爭力,不妙的是此為雙面刃,因為將導致原油等輸入成本增加,更重要的是美國商務部正在研擬新對策,對操縱貨幣使其對美元匯率貶值的國家徵收「反補貼稅」(countervailing duty),北京若令人民幣貶值恐使美國對中國商品加徵更高關稅。因此,北京目前可用的反擊籌碼可說極為有限。
三、台積電對華為出貨可能受衝擊
華為面對主要硬體供應商停止出貨,台灣相關硬體供應商也可能受衝擊,其中最受矚目的為台積電,台積電雖立即表示將持續供貨給華為的海思公司,並公開對外表示是基於「盡職調查」(Due-Diligence),也就是確認出貨符合貿易規範。同時,台積電於中國南京的「晶圓16廠」於2019年開始提供先進的16奈米製程,為中國IC設計公司提供晶圓成品的製作服務。但必須注意的是,(1)美國商務部給予華為緩衝期僅有90天、(2)台積電16奈米製程晶片於2018年11月獲得美國防部認證供應美國軍事晶片,台積電南京廠是否替中國軍備公司代工晶圓恐將受關注、(3)台積電股東結構,依照台積電2018年報,其負責人為美國籍,且外資比例達78%,美籍法人後續恐將影響經營方向。因此,身為國際重要供應鏈的台積電,後續能否繼續對華為供貨,恐有變數。
附表、美中科技戰後續評估
國別 |
主要籌碼 |
可能效應 |
美國 |
藉IMEI碼禁止華為手機登入基站 |
進一步孤立華為 |
加徵反補貼稅 |
擴大打擊中國製造商 |
|
封鎖中國領頭羊公司,各個擊破 |
海康威視、大疆無人機等,遭停止供貨 |
|
中國 |
發動稀土戰爭 |
對美造成短期衝擊 |
拋售美債 |
北京外匯存底量縮 |
|
人民幣貶值 |
美國加徵「反補貼稅」 |
|
台灣 |
掌握部分關鍵供應鏈,高科技產業回流。 |
如「01科技」、「奇偶科技」可遞補監視器市場。 除美方技術超過25%外,股本結構為美籍外資法人超過50%之公司,對中國黑名單企業供貨恐受影響。 |
資料來源:蘇紫雲自行整理。
[1] Donald J. Trump, Executive Order on 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 The White House, May 15, 2019, https://tinyurl.com/y2nmzjqr
[2] “Actions by the United States Related to the Section 301 Investigation of China’s Laws, Policies, Practices, or Action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Federal Register, Vol. 83, No. 59, March 27, 2018, pp. 13099-13101
[3] Jeremy Diamond, “Trump hits China with tariffs, heightening concerns of global trade war,” CNN March 23, 2018, https://tinyurl.com/y3s78wz9
[4] 〈美中第二波貿易戰開打〉,《經濟日報》,2018年9月24日,https://tinyurl.com/y5umjguf。
[5] FY 2020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May 2, 2019, https://tinyurl.com/yy23ee43
[6] 〈Google軟體條款與細則〉,Google,https://earth.google.com/intl/zh-TW/licensepro.html。
[7] “Entity List Additions of Huawei and 68 non-US Affiliates in Effect,” Federal Register, Vol. 84, No.98, May 21, 2019, p. 2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