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智庫評析近期國軍演訓的觀察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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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2019年10月3日美國華府智庫「2049計畫協會」(Project 2049 Institute)研究員易思安(Ian Easton)於一場關於美、日、台未來安全合作的研討會上指出,美、日、台有許多可以合作之處,第一步或許可以從聯合軍演開始。該研討會由「2049計畫協會」與遠景基金會於華府共同舉辦,就美、日、台安全合作未來進行討論。9月17日,葛瑞爾(Tanner Greer)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期刊發表〈台灣的國防戰略違背軍事常理,但的確符合政治常理〉(“Taiwan’s Defense Strategy Doesn’t Make Military Sense, But It Does Make Political Sense,”)一文,指出台灣購買昂貴軍備無助於國防,並建議美國國防部應與台灣的陸、海、空軍進行聯合軍演,初期至少要在美國境內。 [1]
此外,國軍的訓練也成為2019年10月6-8日於美國馬里蘭州召開的「美台國防工業會議」(U.S.-Taiwan Defense Industry Conference)的議題之一,討論的焦點在於後備役士兵的戰力。對此,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後備戰力編成經每年漢光、同心、自強演習中驗證,均能達「立即動員、立即作戰」之防衛作戰需求」。此外,後備軍人列管以8年內退伍的精壯人力為主、概約77萬餘人,並以志願役退伍為主、4個月軍事訓練役為輔。 [2]
貳、安全意涵
一、美國智庫提醒勿忘讓台灣參與聯合軍演
2019年美國《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第1258條的國會意見,指出美國國防部長應促進提升台灣安全的交流,包含與台灣進行實戰訓練與軍事演習。在2020年美國《國防授權法》尚未通過之際,易思安與葛瑞爾提出的意見等於提醒美國政府採取行動,讓台灣參加與美國的聯合軍演。然而,亦有聯合軍演並不急迫的意見,譬如美國國防部前副助理部長柯柏吉(Elbridge Colby)於2019年10月4日在台灣與媒體座談時所表達的看法。當被問及台灣是否應加入美國「環太平洋演習」(Rim of the Pacific Exercise, RIMPAC)時,柯柏吉表示「我不認為這是一個當務之急的問題」。 [3]
二、國軍營級部隊移地訓練似可考慮
設若現階段與美軍聯合軍演不可行或不具急迫性,移地至美國與美軍進行聯合訓練則可在考慮之列。縱使移地至國外訓練的成本較留在國內為高,與美軍協同訓練所能習得的最新戰術、戰法,甚至是為將來可能發生的協同作戰預作準備,其價值無法衡量。國軍在本島的各個訓練場進行演訓,至少有兩個不利因素,簡述如下:(一)場地幅員不夠,部隊訓練規模受限。在營級部隊無法展開的情況下,只能以連級部隊輪訓,對於國軍正在編裝驗證的「聯合兵種營」顯然不利。若能覓得適當之場地,如美國境內的離島,對於營級部隊之訓練當有助益。特別是「聯合兵種營」師法美軍「多領域作戰」(Multi-Domain Battle)之概念,下轄的兵科多元,並非傳統的機步營或戰車營,而包含了狙擊小組、陸軍航空兵、海、空聯絡與支援…等。國內目前的訓練場恐不敷所需。(二)國內的訓練場並非免費,而必須負擔睦鄰經費。[4] 即便支付該經費,國軍演訓之進行偶有受到當地居民干擾之情事,如漁民誤闖演習區致演習被迫暫停,且國軍演訓時所造成鄰近居民之生命、財產的損害亦有所聞,善後事宜乃成為國軍戰訓本務外的額外業務。
三、士官兵在募兵制度下的訓練純熟度增加
國軍目前的募兵制(志願役)達成率已達85%,徵兵制(義務役)則縮減至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募兵制與徵兵制最大的差別在於役期的增長,姑不論戰鬥部隊與戰鬥支援部隊之任務區別,明顯可見的是,可訓練的期間因此變長。相應的,士官兵對於武器操作與實彈射擊之頻率隨之增加,熟練度亦同。單以本院於2019年8月至馬祖參訪期間,筆者個人與駐防當地之軍、士官的訪談而言,現階段士官兵射擊的彈藥量,較義務役時期大增;女性官兵實施50機槍操作時,亦能熟練地進行射擊。可想見,當這些現役人員未來成為後備人力並接受動員時,可迅速恢復成可恃戰力。
參、趨勢研判
一、我國將繼續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美軍軍演
在與美軍聯合軍演目前仍未舉行的情況下,繼續爭取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美軍演習的作戰項目應是未來可行的作法。國軍雖有特戰部隊排級規模的移地訓練,或海軍陸戰隊以排級規模納入美軍連級規模的演習,對於營級(乃至營級以上)聯合作戰的實務,恐仍有所欠缺。[5] 2018年「環太平洋演習」是近年來國軍參與聯合演習的最好時機,但仍失之交臂。[6] 美國於2018年為了抗議中國在南海爭議島礁的軍事部署,因而取消邀請解放軍參加該年度的「環太平洋演習」。在那樣的情況下,都未能邀請我國參與聯合軍演,未來的可能性亦不可知。但繼續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美軍聯合軍演則應屬可行。
二、「聯合兵種營」將增加對於訓練場的需求
「聯合兵種營」下轄的單位多元,對於訓練場實用性的需求更高。若能尋得海外適合的場地進行移地訓練,不僅可增加訓練的效率,更可進行「組合訓練」與「聯合作戰」的科目。在此必須強調,移地訓練並非放棄國內現有之訓練場,而是以尋覓國外合適之訓練場以補國內訓練場與模擬訓練之不足。就「聯合兵種營」下轄的狙擊小組而言,進行訓練時需要較長距離的靶場,往往需要使用戰車部隊的場地進行訓練。同樣的場地在戰車部隊亦須使用的情況下,協調使用的時間往往造成訓練上的困擾。且狙擊小組的訓練場,並非只需開闊地,而需要多變的地形,才能讓狙擊小組成員進行諸如順利進入、隱蔽與掩蔽、成功射擊、安全退出等科目。因之,訓練場地的良窳,對「聯合兵種營」的成果驗證,更顯重要。
[1]關於聯合軍演,請見〈美日台安全合作 易思安建議由聯合軍演開始〉,《中央社》,2019年10月4日,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040011.aspx;亦請見Tanner Greer, “Taiwan’s Defense Strategy Doesn’t Make Military Sense, But It Does Make Political Sense,”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 17, 2019, https://reurl.cc/0z168o.
[2]“Event: US-Taiwan Defense Industry Conference 2019, October 6-8, 2019, Ellicott City, Maryland,” Taiwan Defense and National Security, August 22, 2019, https://reurl.cc/31x3lX;〈後備戰力歷經驗證,符合我防衛作戰需求〉,中華民國國防部,2019年10月15日,https://tinyurl.com/y2nw4x35。
[3]“H.R.5515 - John S. McCain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9,” U.S. Federal Legislative Information, August 13, 2018, https://reurl.cc/0z160o;〈美國防部前副助理部長:美應具體助台發展不對稱戰力〉,《自由時報》,2019年10月5日,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22549。
[4]〈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及油料彈藥庫影響地方睦鄰工作要點〉,《植根法律網》,2015年3月6日公布,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60111000600-1040316。
[5]〈台美走向軍事同盟 海軍陸戰隊赴夏威夷與美軍協同訓練〉,《上報》,2017年7月21日,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1113;〈台美軍事交流 從「移地訓練」提升至連級部隊實兵作戰〉,《上報》,2017年7月22日,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1169。
[6]〈爭取參加環太平洋軍演 嚴德發:現在是大好機會〉,《中央社》,2018年5月30日,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530010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