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軍用航空產業的出口策略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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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2019南韓-東協特別高峰會」11月25-26日於釜山舉行。11月25日南韓國防部特別安排了馬來西亞與汶萊元首參訪南韓軍用航空工業,希望進一步開拓東協市場。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前往慶尚南道泗川市的韓國航太工業公司(Korea Aerospace Industries, 以下稱KAI公司)總部,觀摩南韓第一架國產FA-50戰鷹超音速教練機、T-50金鷹教練機、KUH-1雄鷹雙引擎運輸多用途直升機,與KT-1雄飛基礎教練機。KAI公司表示高峰會期間也已向越南與汶萊代表團展示這些機款。汶萊蘇丹哈山納(Hassanal Bolkiah)則訪問了釜山第五空中機動飛行團,並試乘FA-50戰鬥機。11月26日南韓則分別與菲律賓和新加坡簽署國防產業合作協議。[1]
貳、安全意涵
一、東協成為南韓軍用航空出口跳板
馬來西亞皇家空軍(Royal Malaysian Air Force, RMAF)為了即將退役的「鷹式」教練機(BAE Systems Hawk)、米格-29(MiG-29)與MB339教練機(Aermacchi MB339),11月14日宣布將採購36架輕型戰鬥機/戰鬥機導入教練機(LCA/FLIT),並可能額外彈性增購26架,預計2020年第一季將公布得標廠商。馬國希望新載台不僅能承擔教練機任務,也能具備作戰能力。南韓希望國產軍機輸出東協的經驗,能讓其KT-1教練機從競爭者中脫穎而出。[2]
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SIPRI)統計,2014-2018年南韓武器出口已位居世界第11名,占全球總量的1.8%,較2009-2013年增長94%,增幅遠遠超過前面10國。同一時期,東協的越南、印尼、新加坡、泰國與緬甸則為全球前40大武器進口國,進口額達全球7.7%。
KAI公司的軍用航空出口不僅推升南韓成為2014-2018年泰國最大軍火供應國(20%),藉由KT-1教練機2013年出口印尼作為跳板帶動輸出,南韓也成為秘魯第一(34%)、伊拉克第三(8%)的武器來源國。[3]
表1、南韓國機國造及出口統計
型號 |
服役年 |
外銷國家 |
生產架次 |
KF-16 |
1994 |
- |
140 |
KT-1 |
2000 |
印尼(20)、塞內加爾(4)、土耳其(40)、秘魯(17) |
186+ (自用105) |
T-50 |
2002 |
印尼(16)、泰國(12)、菲律賓(12)、伊拉克(24) |
218+ (自用102) |
FA-50 |
2013 |
||
KUH-1 |
2013 |
- |
73+ |
KT-100 |
2016 |
- |
20 |
資料來源:蔡榮峰整理自公開資訊。
二、南韓軍機出口結構性弱點仍有待克服
航空工業為人力資本與金融資本集中之產業,有賴供需穩定才能攤銷製造成本。雖然南韓教練機在過去10年為其國防產業出口奠定基礎,然而投資過於集中載台開發,產銷容易受到國際競爭激烈而產生波動,難以分散風險。事實上,若以單年度出口來看,近3年南韓軍機出口並不順利;2017年KAI年度出口銳減10億美元,衰退幅度達53%,2018年出口美國、菲律賓接連受挫,2019年則傳出與印尼聯合開發的下一代戰機KF-X都受到影響。
先是2018年7月17日一架KUH-1雄鷹直升機於釜山發生螺旋槳與機身脫離的意外事故,造成機上乘員5死1傷,使得原本考慮進口的菲律賓最後選擇了美國塞考斯基飛機公司(Sikorsky Aircraft)的UH-60黑鷹直升機。2018年底T-50在競標美軍汰換350架T-38的「T-X採購案」(T-X program)當中失利,未能獲得總值160億美元的鉅額訂單。
南韓2016年與印尼簽署聯合開發的74億美元4.5代雙引擎戰機KF-X,2019年初也傳出可能出現資金缺口。本來研發費用由南韓政府支付60%、KAI公司分攤20%,印尼政府承擔20%以換取量產後48架該型戰機。南韓國防部防衛事業廳(Defense Acquisition Program Administration,DAPA)指出,印尼實際上只付了13%,而且還要求重新談判,希望增加技術轉移內容。後續發展是否會影響研發進度,值得觀察。
參、趨勢研判
一、南韓從制度面強化國防產業體質
近年的出口失利顯示國際買家對於南韓的研發實力固然肯定,但對於其品質管理制度卻信心不足,KUH-1雄鷹直升機事故即為一例。該機型是KAI公司與當時的歐洲直升機公司(以下稱Eurocopter)、也就是現在的空中巴士直升機公司(Airbus Helicopter)聯合開發,主要是在AS332超級美洲豹直升機的基礎改良,不過技術轉移的部分限於機體建造,傳動裝置的關鍵技術仍然由Eurocopter掌握。
雖然事故報告指出Eurocopter供應的旋翼組合件可能有瑕疵,但這同時也反映出南韓國防部適航標準檢驗能力尚不完備。從近年南韓國防部在法規與組織所做的努力看來,如何強化軍用航空的檢驗能力,將是其國防產業的發展重點。
表2、南韓軍用航空安全規範法體系
法位階 |
制度類型 |
法規名稱 |
發布時間 |
法律 |
法律 |
《關於軍用航空器飛行安全認證的法律、法令、規定》 |
2009/8/1 |
規則 (防衛事業廳) |
標準 |
《軍用航空器標準適航認證基準》 |
2015/11/13 |
規則 (防衛事業廳) |
組織 |
《關於軍用航空器飛行安全認證的規章制度》第六版 |
2016/8/2 |
規則 (防衛事業廳) |
涉外 程序 |
(同上) 第62條第2項–外國軍用適航機構之承認 |
2016/8/2 |
資料來源:蔡榮峰整理自公開資訊。
圖、南韓軍用航空安全規範管理體系
資料來源:蔡榮峰整理自公開資訊並重新繪製。
二、南韓以接軌美軍規格增加國防產業競爭力
為了強化飛航驗證能力,南韓採取的策略是與國際主要標準接軌。南韓國防部防衛事業廳根據美國國防部2014年公布的第三版《適航認證標準手冊》(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riteria),[4] 制定了南韓第一份《軍用航空器標準適航認證基準》,並於2015年11月公布。2016年9月南韓防衛事業廳與美國國家適航委員會(National Airworthiness Council)簽訂軍用適航認證相互承認協定,即兩國認為彼此的軍用航空安全標準水準達到一定程度的相容性,因此願意相互承認驗證標準。這雖然能夠增加對美出口的成功率,但並不表示美軍將兩國標準等同視之,只能說相容性達到可以互通的門檻。不過即使如此,韓美相互承認協定的簽署也有助於南韓拓展發展中國家市場。2019年南韓向印尼提出類似的雙邊標準承認,希望進一步將「南韓規格」擴散至東協市場。
這背後或許也需要美商的大力支持才得以實現。2015年韓國國防部以25億美元委任洛馬公司(Lockheed Martin)以及諾斯洛普格魯曼公司(Northrop Grumman)作為承包商,負責升級134架KF-16C/D戰鬥機。洛馬公司曾在長達3年的競標過程中一度敗給貝宜(BAE System)。值得一提的是,最終落敗的貝宜提出的要求是在15億美元的升級計畫上追加7億美元,原來的總價其實低於洛馬。
三、南韓或透過西班牙進入歐洲與拉美軍機市場
南韓對美國採取的策略成功後,將目標投向歐盟的軍用航空安全標準。南韓是歐洲「軍用適航機構論壇」(Military Airworthiness Authorities Forum, MAWA Forum)唯二的亞洲國家(另一個為新加坡)。西班牙國防部自2016年韓美簽訂協議後,就對與南韓合作表達高度的興趣,而且2019年還表示希望能以最多6架空中巴士(Airbus)的A400M運輸機交換30架KT-1基礎教練機和20架T-50金鷹教練機,「以物易物」的規模達到18億美元。[5] 南韓這麼做的用意除了能夠協助KAI公司度過低潮並維持一定的產能,更重要的是有可能透過歐盟各國首次以共同規格合作生產的A400M,來推進與隸屬於西班牙國防部的「國家航太科技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Aerospace Technology, INTA)簽訂雙邊承認,不但能作為進入歐洲市場的跳板,甚至能打開採用INTA標準的拉丁美洲市場大門。
根據商務調查公司GlobalData最新發布的《全球軍用定翼機市場2019-2029》(The Global Military Fixed-Wing Aircraft Market 2019-2029)報告,未來10年全球國防教練機市場規模上看219億美元。若南韓能夠成為全球少數能接軌歐美兩種規格的國家,將有利其嵌入國際教練機國防產業鏈,進一步往全球國防供應鏈更上游移動。
[1]南韓國防部防衛事業廳廳長王凈弘(Wang Jung-hong)和菲律賓國防部長羅倫沙納(Delfin Lorenzana)在釜山簽署《南韓和菲律賓關於採購特定軍工物資的執行協議》修訂案。防衛事業廳與新加坡國防部則簽署了《關於交換生化武器資訊的協議》。見〈南韓與菲新簽署軍工合作協議〉,《韓聯社》,2019年11月26日,https://tinyurl.com/vkr6hhw;Jung Da-min, “Defense Ministry sees ASEAN as ‘next growth engine’,” Korea Times, November 26, 2019, https://tinyurl.com/raycyjg。
[2]目前馬國納入考慮的採購機型共有8款,除了南韓KAI公司的FA-50以外,還有印度斯坦航空公司(Hindustan Aeronautics Ltd, HAL)的「光輝」(Tejas)、義大利李奧納多(Leonardo)的M-346、捷克佛德賀迪公司(Aero Vodochody)的L-39NG、中國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成飛)的L-15A/B、成飛與巴基斯坦航空工業集團共同開發的「梟龍」JF-17、瑞典Saab 的「獅鷲」(Gripen)、俄羅斯雅克列夫(Yakovlev)設計局的Yak-130。見Gareth Jennings, “Malaysia to formally launch LCA/FLIT procurement shortly,” Jane’s 360, November 18, 2019, https://www.janes.com/article/92621/malaysia-to-formally-launch-lca-flit-procurement-shortly。
[3]Pieter D. Wezeman, Aude Fleurant, Alexandra Kuimova, Nan Tian and Siemon T. Wezeman,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Arms Transfers, 2018,” SIPRI, March 2019, https://tinyurl.com/whemxyw; Aude Fleurant, Alexandra Kuimova, Nan Tian, Pieter D. Wezeman & Siemon T. Wezeman, “The SIPRI Top 100 Arms-Producing and Military Services, 2017,” SIPRI, December 2018, https://tinyurl.com/tqfbd9f.
[4]“Department of Defense Handbook—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riteria (MIL-HDBK-516C),”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December 12, 2014, https://tinyurl.com/rsl6wr9.
[5]Jon Grevatt, “South Korea confirms potential aircraft swap deal with Spain,” Jane’s 360, February 20, 2019, https://tinyurl.com/y4p6ad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