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促進法》施行之意涵
2021.06.25
瀏覽數
372
壹、新聞重點
2021年6月1日,《新華網》報導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以下簡稱《鄉村振興促進法》)於該日正式施行,內容共包含10章、74條條文。[1] 2018年2月4日,中共發布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提出要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後,[2] 同年7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啟動相關立法程序,歷經近三年時間,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該法。[3] 由於鄉村振興為中共所高度重視之戰略,其首要任務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又《鄉村振興促進法》有助於落實此戰略,顯見其制定與施行的重要性,故本文針對《鄉村振興促進法》施行之意涵進行說明。
貳、安全意涵
一、《鄉村振興促進法》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法律保障
2017年,中共19大報告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除了再次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並指出該戰略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外,並提出「強化鄉村振興法治保障:抓緊研究制定鄉村振興法的有關工作,把行之有效的鄉村振興政策法定化」。[4]
中共為了有助於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達成「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此一2020年階段性目標,[5] 採取一連串政策作為,例如制定或發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 年)》、《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關於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及《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等。[6] 因此,為有助於持續落實該戰略以達成「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此一2035年階段性目標,中共透過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確立鄉村振興戰略的任務、目標、要求和原則等外,亦藉此法定化與制度化相關政策作為,針對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文化繁榮、生態保護、組織建設以及監督檢查等重點任務進行規範,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法律保障。[7]
二、《鄉村振興促進法》確立相關部門的職責
2018年9月、2019年4月所發布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 年)》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一方面指出「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之工作機制外,另一方面則分別強調地方黨委和政府負責任的重要性。《鄉村振興促進法》施行後,則有助於進一步確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職責任務。首先,根據第9條條文,除了再次強調建立「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工作機制外,亦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
其次,第10條條文則分別規定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全國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以及「職責範圍內有關的鄉村振興促進工作」。至於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之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則分別負責「行政區域內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以及「職責範圍內有關的鄉村振興促進工作」。同時,該法第68至73條條文則針對「監督檢查」進行規定,透過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以期確保相關部門能夠克盡職責。 [8]
參、趨勢研判
一、中國將陸續制定相關政策法規以落實鄉村振興戰略
隨著《鄉村振興促進法》的施行,中國將陸續制定政策法規以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例如該法第65條規定「……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將更多資源配置到鄉村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故2021年5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並於7月4日起正式實施。該評估辦法的主要目的是鼓勵投入更多金融資源至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有效滿足鄉村振興的多樣化金融需求;強化考核評估工作的激勵約束作用,使金融機構加強對鄉村振興的支持。[9]
可預期,為持續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相關部門除了會陸續根據《鄉村振興促進法》制定法規以深化後續政策作為外,地方政府亦會採取相關行動以落實此戰略,例如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珅即指出該省人大常委會將擬制定加強黑土地保護的決定和地方性法規,並對種子「一法一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黑龍江省實施條例》)進行執法檢查。[10]
二、地方政府將承受極大的考核壓力
為有助於落實鄉村振興之相關政策作為,《鄉村振興促進法》強調考核評價的重要性,第9、68條分別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對下級人民政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同時,相關官方文件亦再三強調考核的重要性,例如:2021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不僅提及「將脫貧攻堅工作中形成的考核督導等工作機制,根據實際需要運用到推進鄉村振興……」,亦強調健全考核落實機制的重要性,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對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加強考核結果應用,注重提拔使用鄉村振興實績突出的市縣黨政領導幹部」。 [11]
另外,2021年3月所發布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亦強調「做好考核機制銜接」,指出「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後,脫貧地區開展鄉村振興考核時要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範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12] 可預期,未來隨著鄉村振興相關工作的持續推動與深化,且每年必須接受實績考核,地方政府將承受越來越大考核壓力,因為可能影響未來幹部的選拔任用,甚至面臨問責追責。
[1]〈《鄉村振興促進法》今起施行 把鄉村振興工作納入到法治軌道〉,《新華網》,2021年6月1日,https://reurl.cc/5r8xzy。
[2]〈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7日,https://reurl.cc/4aXzOR;〈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新華網》,2018年2月4日,https://reurl.cc/noZ32v。
[3]〈劃重點!2020這些立法計畫與你有關〉,《新華網》,2020年1月4日,https://reurl.cc/pgZEDQ。
[4]〈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7日,https://reurl.cc/4aXzOR;〈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新華網》,2018年2月4日,https://reurl.cc/noZ32v。
[5]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確立2020年、2035年及2050年三個鄉村振興階段性目標任務: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6]孔祥智,〈鄉村振興:「十三五」進展及「十四五」重點任務〉,《人民論壇》,第31期(2020年),頁39-40。
[7]〈唐仁健發表署名文章:鄉村振興 法治先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2021年6月1日,https://reurl.cc/VE834b;〈有法可依,讓鄉村振興道路更開闊〉,《人民網》,2021年6月14日,https://reurl.cc/dG7V1k。
[8]〈(授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新華網》,2021年4月29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4/29/c_1127393923.htm。
[9]〈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1〕第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21年5月31日,https://reurl.cc/qgZooE;杜燕飛,〈兩部委發文引導金融支持鄉村振興 專家:強化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人民網》,2021年6月9日,https://reurl.cc/O0EzLv。
[10]張勝、劉華東、李睿宸,〈有法可依,讓鄉村振興道路更開闊〉,《人民網》,2021年6月14日,http://finance.people.com.cn/BIG5/n1/2021/0614/c1004-32129860.html。
[11]〈(授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新華網》,2021年2月21日,https://reurl.cc/KAXLMm。
[1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新華網》,2021年3月22日,https://reurl.cc/0j6q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