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近期中國國家社會關係之分析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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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中共第五代領導人習近平上任以降,相較於胡錦濤執政時期,中國國家社會關係出現了很大的變化,胡時期中國社會生氣蓬勃,私營企業、非政府組織嶄露頭角,網際網路的普及增強民眾的公共參與程度,社會抗爭(群體性事件)數量逐年上升,甚至有社會力量崛起、中國「公民社會」興起的討論出現。[1]然而,習近平上台後,多次強調「黨政軍民學,東南西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2]對於社會的管控逐漸收緊,我們可以從法律規範的增加,觀察到國家對於社會的管控力道增強,如《國家安全法》、《慈善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各種打著「國家安全」旗號的監管法規,成為中國社會的「緊箍咒」,框限人民與社會團體的自由權利。而習近平所提出的「創新社會治理」,如「社會信用體系」、「健康碼」、「智慧城市」等,更進一步透過嚴密的監管與科技強化其控制能力。即便如此,亦不能完全忽視中國社會的變遷,在國家與社會的動態互動關係中,社會大眾並非完全受制國家的強制力,在部分行政能力難以觸及之處,非政府組織即承接了部分基層治理功能、提供購買服務,並能夠進一步推動倡議,呈現出制度鑲嵌與相互妥協的結果;[3]而從中國社科學者的科研計畫,也可觀察到學術研究仍具備一定的自主性,並有可能影響國家的施政,[4]顯現出國家治理能力的改進與升級,實際上部分是來自於社會力量的參與。
更重要的是,面對新冠疫情,中國選擇以「動態清零」作為首要的疫情防控指導方針,高強度的封控引發人民不滿,而醫療資源配置、物資供應、疫情與人員移動管控等衍生問題,也一再考驗中國政府的治理能力,時至近期,中國仍強調「『動態清零』可持續而且必須堅持」。[5]有鑑於此,本文認為有必要在此時重新檢視近期的中國國家社會關係。為能完整理解近期中國國家社會關係發生的變化,本文第貳部分將從理論探討出發,簡要回顧過往解釋中國國家社會關係的相關理論途徑,包含國家與非政府組織的關係、國家能力與科技管控能力等;第參部分則探討自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發後,中國國家與社會的實際發展狀況,從中國的國家治理能力切入討論,先就疫情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例如會提及「健康碼」的科技維穩,並從「網格化管理」觀察地方治理能力的調適,最後則針對二十大後的中國國家社會關係,嘗試提出未來的可能走向與發展。
[1] 陳柏奇、洪敬富,〈茉莉花革命浪潮下對當前中國國家:社會關係的再檢視-網路政治中的公民維權與黨國維權雙重分析視角〉,《台灣民主季刊》,第 9 卷第 1 期,2012 年 3 月,頁195-244;Guobin Yang, “Environmental NGOs and Institutional Dynamics in China,” The China Quarterly, Vol. 181, 2005, pp. 46-66.
[2] 如根據中國官媒《人民日報》報導,2012 年 11 月 17 日習近平即在主持中共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提到此段話,請參見〈「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十個明確」彰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新飛躍述評之一〉,《人民日報》,2022 年 2 月 14 日,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202/14/nw.D110000renmrb_20220214_3-01.htm。
[3] 劉鵬,〈從分類控制走向嵌入式監管:地方政府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創新〉,《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 第 5 期,2011 年 9 月, 頁 91-99;Samson Yuen, “Negotiating Service Activism in China: The Impact of NGOs’ Institutional Embeddedness in the Local Stat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27, No. 111, 2018, pp. 406-422.
[4] 張鈞智、黃錦堅,〈建構合意空間:當代中國大陸學術知識分子與國家的互動策略〉,《政治學報》,第 71 期,2021 年 6 月,頁 33-60。
[5] 仲音,〈「動態清零」可持續而且必須堅持〉,《人民日報》,2022 年 10 月 11 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2-10/11/nw.D110000renmrb_20221011_2-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