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制裁的政治經濟效益?——從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赴新疆「調查」談起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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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後簡稱「人權專員」)宣布,將於2022年 5 月前往中國進行訪問,並且前往新疆進行「調查」。[1]
美國政府和其他數個西方國家認為中國在新疆進行「種族滅絕」政策,粗估約有百萬穆斯林突厥裔民族被關押在新疆的「再教育營」,基本人權被嚴重侵犯,目前已經進行不同程度的警告與制裁。聯合國人權專員辦公室在2021年9月就已經宣稱即將發布新疆人權狀況報告,現在卻被推遲延宕。[2]與此同時,將近200個國際人權團體卻要求人權專員辦公室立即發布這份報告,[3]他們擔心報告的結論很可能在專員赴新疆調查之後被修改。
中國一直重複表示新疆「再教育營」旨在打擊恐怖與極端主義的職業培訓中心,也一直宣稱歡迎媒體與聯合國人權專員來訪。巴切萊特則提出往訪新疆的前提是「有意義且不受限制的准入(meaningful and unfettered access)」,也就是完全不受限制地接觸當地社會成員,似乎目前中國已經同意這樣的要求。
為什麼中國政府會同意聯合國人權專員前往新疆「調查」,背後有什麼考慮?是否國際制裁產生了某種效用,迫使中國讓步?而這個「調查」又可能會有甚麼樣的效果?
貳、安全意涵
很多海外維吾爾運動人士認為中共的民族政策經過數十年的實踐,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強調民族消亡或實質同化政策都不成功。習近平執政後似乎已經喪失耐心,想要對中國邊疆民族分立,政治認同「多元卻沒有一體」的現實情況,做一個最後的終極解決。[4]換句話說,中國民族建構在嘗試過各種相對平和的手段後,不得要領。從中共治理的角度來思考,如果任由現在民族衝突對立的局面繼續惡化,最後極有可能難以收拾,所以急思改弦易轍。
西方的新疆研究學者最初大多抱持新疆現正經歷一場「文化滅絕」。隨著事態惡劣發展,有些研究者也開始轉變。尤其是國際法學者,他們認為新疆現在的情況就是一種形式的「種族滅絕」。[5]並建議各國政府向北京施壓,不要讓情勢更加惡化,可用的手段包括:
- 引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來實施制裁
- 嘗試透過國際組織(像是聯合國人權專員公署)、媒體與NGO、或以獨立法庭的形式進行調查和施壓,甚至找出真正的決策與施行者來進行懲罰
- 聯合國成員國行使《消除種族歧視公約》(CERD)進行集體施壓
- 個別國家的經濟制裁,像是要求公司撤出或不採購產業鏈與新疆有關公司的產品
如果聯合國或其他國際司法途徑能獲致共識,西方強權能團結向中國施壓,國際社會制裁的規模愈全面,當然會對中國帶來愈大的壓力。
一、國際司法途徑障礙重重
2020年7月Rodney Dixon QC帶領一群國際大律師向國際刑事法院(ICJ)提交訴狀,他們代表兩個維吾爾團體:東突流亡政府(ETIG)和東突民族覺醒運動(ETAM),要求對包括習近平在內的中國高官進行種族滅絕和反人類罪調查。由於中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會員,大律師採取一個迂迴的策略,辯稱維吾爾人被非法從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塔吉克和柬埔寨驅逐遣返到中國新疆,要求對這個案件行使管轄權。[6]儘管第一次的審理受到駁回,2021年他們又提交新證據要求進行新一輪的調查。
倫敦的維吾爾獨立法庭(Uyghur Tribunal)[7]採集到頗多這類的受害者與旁觀者證詞,以及參考2019年紐約時報部分披露與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所提供的《新疆文件》與《中國電文》,[8]儘管沒有辦法說明中國政府的目的或犯意,但是已經可以差不多確認在新疆治理過程中的犯行或反人類行為。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維吾爾獨立法庭2021年9月從匿名管道取得完整的新疆文件,法庭認為該份下達的《中辦通報》足以證明習近平與中共中央「意圖」蓄意破壞或毀滅新疆突厥裔群體社會。也就是說,新疆治理不僅出現構成危害人類罪的「事實行為」,同時還可以證明這類種族滅絕行為是有人或政權「刻意推動」,犯行與犯意的法律要件於是齊備。[9]
儘管維吾爾獨立法庭只是一個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的民間推動,並非正式國際法體系下的機構,只能代表一種法學專業意見,但是這樣的判決意見當然會影響全球對新疆再教育營的看法,也很可能影響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意見。[10]甚至相關因為中國新疆政策的受害者也可能循司法途徑,向所在國家的中國機構進行民、刑事訴訟。[11]
二、理解國際制裁新疆的兩個層次
由於中國的經濟規模,國際社會施作在伊朗與北韓的經濟與金融制裁作法,似乎沒有辦法適用在中國新疆的案例上。不過,從國際對新疆問題的制裁過程中,面對境外壓力,看得出北京還是十分在意,依舊不斷修正新疆再教育營政策。
國際對新疆違反人權的制裁於是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來理解;「制裁形式與內容」的層次,以及驅動形式內容更深層的「利益邏輯與意涵」的層次。理解這兩個層次,也才能評估制裁帶動的實質效果,或中國可能的回應。
第一層次的國際制裁形式與內容,可以大致再分成兩個階段:
(一)、「口頭警告與施壓的階段」
大約從2018年的年初開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美國、加拿大、澳洲與歐洲政府官員已經開始關注新疆再教育營的發展,並表示擔憂。也不斷出現不同程度的警告;[12]包括:
- 考慮使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採取行動,進行制裁。
- 要求制裁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
- 警告實施金融制裁;凍結迫害並侵犯宗教自由的中國官員在美國的資產和銀行帳戶,以及拒絕發放美國入境簽證。
-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2會員國要求中國關閉新疆再教育營,釋放關押人員,並邀請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赴新疆調查。[13]
- 美國國會提出《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要求行政部門對中國進行制裁,國會議員與國防部官員用「集中營」來稱呼新疆再教育營。
- 15國駐華大使聯合致信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希望能夠會見他並要求到訪新疆。
- 美國國務院與駐聯合國大使公開評論不應該將恐怖主義與民族宗教身份認同進行混淆,藉此在新疆進行鎮壓。
(二)、「正式制裁的階段」
美國在2019年底,行政部門開始對中國進行制裁,歐洲一些國家也開始跟進,發展的情況大致為:[14]
- 美國商務部在2019年10月7日,宣布對28個中國安全相關機構和公司列入實體制裁清單,禁止與美國公司交易。
- 美國商務部在2020年6月5日,將24家中國軍用採購的機構和個人、9家侵犯新疆人權的機構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
- 美國財政部在2020年7月9日依照《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四名新疆政法官員和新疆公安廳進行制裁,資產凍結,親屬無法進入美國,被制裁者包括陳全國、朱海侖、王明山及霍留軍。
- 美國商務部在2020年7月20日再制裁11家企業; 9家被指控涉及新疆少數民族強迫勞動,另外2家醫療企業涉及協助採集與分析維吾爾等突厥裔少數民族的DNA。
- 美國財政部在2020年7月31日宣布制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凍結在美資產並限制入境。
- 美國國土安全部2020年12月2日宣布海關與邊境保護局人員將在所有入境口岸扣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產的棉花和棉製品。2021年1月13日進一步宣布禁止進口來自新疆的棉花及番茄製品,英國和加拿大也隨後跟進。
-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021年1月19日在卸任前發表聲明,認定中國政府在新疆犯下反人類罪,包括「隨意拘捕,強迫節育,折磨,強迫勞動,高壓限制宗教信仰、表達和行動自由」,同時也犯下種族滅絕罪,企圖全面摧毀維吾爾民族。這是第一次美國政府正式指責中國在新疆犯下種族滅絕罪。隨後美國拜登總統民主黨執政,同樣認定中國犯下種族滅絕罪。
- 美國國會通過《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披露法》、《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
- 歐盟在2020年仍停留在「呼籲」要求聯合國組織獨立調查團前往新疆地區,檢討是否有侵犯人權的行為。直到2021年3月22日,歐盟才起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新疆當地四名官員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遊禁令、資產凍結。
概括來說,美國與盟友聯手譴責中國違反人權,並對新疆與兵團的省級幹部,以及特定涉入再教育營監控、強制勞動的公司進行制裁,同時依然持續要求中國政府邀情聯合國對新疆人權狀況進行實地調查。
第二層次的利益邏輯與意涵,畢竟現有的經濟制裁主要來自美國,則可以分成幾點來分析:
(一)、川普時期把制裁新疆當成中美貿易戰的籌碼之一
美國在川普總統主政的時期,真正在意的是中美貿易談判。根據2019年夏季在美國華府的田野調查紀錄,對相關人權組織、國會聽證會、第二屆促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的觀察,當時人權組織相關人員[15]已經在多個場合發表直接批評,甚至到責難國務院官員與白宮的言論,但是美國行政部門並沒有積極的回應。
美國國務院商務部曾經一度直接公開言明,不希望新疆問題影響談判的進展。更甚者,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波頓回憶錄揭露,2019年夏天川普總統與習近平在日本G20會談時,當面要求中國增加採購美國農產品,協助鞏固美國農業區票源,提高總統連任選戰的勝算。當時習近平向川普解釋為何要推動新疆「再教育營」時,川普向習近平回應表示「應該繼續蓋」,這個政策是正確的事。[16]
可以看得出來2018年到2019年底,川普把新疆再教育營問題當成一個中美貿易關係的籌碼。但是,由於後來談判受阻與延宕,導致美國政府開始動用其他手段,其中也包括新疆再教育營問題,對中國施加壓力。
(二)、從「粗略」到「精準」制裁[17]中國在新疆的人權惡行
美國自由派菁英批評川普對華政策失控,太多種族主義和不講道理的抨擊中國只會喪失國際社會支持。制裁需要國際多邊主義廣泛的共識與支持,為求效率,也需要進行精準制裁,必須有取有捨。在這樣的背景下,拜登政府只有「外交抵制」而不是「全面抵制」2022年的北京冬奧。
但是無論如何精準制裁都會是一把雙面刃,傷人傷己。民主黨政府也在2021年底通過並簽署《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規定禁止進口所有來自新疆的產品,除非企業提供證據證明產品的供應鏈裡面不涉及強迫勞動,才可以獲准進口。這個法案的關鍵爭議點就在於對特定美國企業的影響。
在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曾經頗多企業與商會嘗試遊說美國國會與行政部門不要通過《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18],涉及的產業涵括紡織、食品加工、零售、電子與太陽能等等。反對的主要原因並非不反對種族滅絕作為普世價值,而是認為法案的「反駁推定原則(a rebuttable presumption)」太過嚴苛。這個法案假設所有在新疆生產商品都涉及強迫勞動,因此,除非美國企業進口時,可以向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證明這些商品未涉及使用強迫勞動,才能予以進口。[19]換句話說,美國企業不願意耗費成本去做商品履歷,而且履歷也可能有假造,所以新疆出產的商品基本上全被禁運美國市場。
現在通過的法案應該算是美國政府與企業妥協後的版本。法案中原來對企業的種種要求與處罰已經被降低,像是要求企業申報與中國廠商交往的名單與內容,都沒有放入法案。再加上很多廠商在過去兩年已經意識到法案帶來的制裁效果,很多位於亞洲不同國家的「中轉廠商」已經成立。新疆棉花半成品現在先出口中轉廠商,然後在此加工完成成品,再賣到美國。[20]以此繞過法例的限制,減少商品可追溯性和被法案問責的機會,將美國企業的損失降到最低。
參、趨勢研判
面對國際制裁僵持不下的局面,為什麼中國突然願意讓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前往中國「調查」?可能就需要將國際司法對於新疆再教育營朝向「種族滅絕」蒐證的走勢,再輔以美國與盟友進行制裁的層級會否向上發展,兩者引發的後果一併思考。北京應該不是擔心經濟制裁的損失,而是劍指中共中央的政治效應。至於美國料想的則是如何透過多邊主義佔得高科技發展的機先。
一、制裁可能上升到中共中央新疆工作小組成員
倫敦維吾爾獨立法庭認為中國政府在新疆針對突厥裔少數民族進行「種族滅絕」的「犯行」與「犯意」,均有證據。但是其他國際人權與國際法機構是否有同樣的意見,仍不確定。再加上國際刑事法庭與聯合國國際法庭對中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管轄權,目前只能說國際社會可能朝「種族滅絕」方向去理解新疆再教育營。目前對新疆的制裁,已經從「口頭警告」轉為「經濟貿易制裁」,但是能否有實質的懲罰效應,逼使中國解決新疆人權困境,則難以樂觀。然而有一個可能卻不容忽略:如果國際社會透過國際與國內司法途徑,逐漸把新疆再教育營認定為「種族滅絕」,那麼對中國官員制裁層級應該會再上升。現在只對新疆省級幹部進行制裁,但是不排除將來很可能上升到某些參與決策的中央新疆工作小組成員,甚至中共政治局常委。美國共和黨議員在2022年初提出《制裁中共法》議案[21],鎖定對中共全國代表大會成員及直系親屬進行制裁。換句話說,法案如果一旦通過實施,中共大員及其家屬也將面臨被美國制裁。2022年秋季中共將舉行二十大,如果出現意圖續任的習近平或新任常委與國家級領導人被制裁的局面,這絕不是中共想要看到的發展。
二、北京意圖藉聯合國人權專員「背書」新疆再教育營已關閉
從2021年底開始,北京已經開始調整新疆治理策略,中國必須立竿見影地做出一些新疆治理政策上的改動,否則不足以讓說服聯合國前來新疆進行「調查」的人權專員,甚至最後為新疆人權現狀背書。
習近平在2021年9月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已展現未來強調新疆的民生建設。然後12月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被撤換,儘管傳言因「治疆有功」另有重用,但是一直沒有派任新職。[22]新疆過去五年強力高壓的再教育營與社會管控政策,或許壓制住外來伊斯蘭教傳播與恐怖主義,但是卻完全阻礙新疆的國際貿易與旅遊業。新任新疆書記馬興瑞接任後,在社會管制上全面放鬆。海外維吾爾群體在2022年3月初就開始傳出被關在新疆再教育營的親友陸續恢復聯繫,有人評估大約有七或八成再教育營拘押人員已經獲釋。[23]同時新疆當地的漢族幹部與移民也對放鬆的治理策略感到滿意。[24]
三、從精準經濟制裁轉向中美供應鏈「選擇性脫鉤」
拜登政府對中國的圍堵,或說競爭,應該是全面的。特別是在防止智慧財產權被竊取,高科技產業產業鏈重組。未來美國處理新疆人權問題應該是在這個框架下考慮,制裁的對象當然也會與美中未來的關係變化,息息相關。新疆人權問題只是美國全面圍堵中國的一個環節或籌碼。如果中國不斷衝撞與競爭美國與盟國在某些領域上的優勢,同時在新疆人權問題上反覆或變本加厲。中美供應鏈「選擇性脫鉤」的情勢很可能加劇[25]。在全球供應鏈重組的過程中,美國將握有優勢的科技產業與中國脫鉤,同時將不直接涉及雙方競爭,又互相有長久依賴的產業再掛勾,以保護美國經濟,同時降低北京可能使用某些產業對華盛頓進行脅迫。
拜登總統在民主峰會宣布啟動《民主復興總統倡議》,為了捍衛全球民主與人權,在五大領域首先投入四億多美元。[26]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一領域是「促進有助民主的科技」。事實上2021年初,拜登總統簽署「美國供應鏈行政命令」,就針對半導體、電動汽車電池、醫藥、稀土等四類產品的供應鏈進行調查。美國最終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切斷中共政權取得並濫用高科技,進行各種違反人權的統治策略,加速推動產業政策與自由民主價值結合,團結一個「科技民主同盟」(techno-democracies),重組國際市場供需結構的產業鏈,並阻止中國參與技術標準的制定。
換句話說,未來對新疆的制裁只會是美中對抗中的一個環節,制裁內容真正的對象在於那個企業是否涉入美國定義的核心產業。制裁的對象不會只侷限於新疆當地的公司,像是中國相關電子監控業務的科技公司,據傳有兩百多家都已經被美國注意盯上。如果美國加大對這些公司的制裁,很有可能首先禁運中國國內業務為主的企業公司,進一步可能會聯合其他美國盟國對這些信息科技公司在海外,尤其是一帶一路上的業務進行圍堵打擊。
[1] 中國政府不願意承認聯合國人權專員前往調查,故此處加上「」。〈中國外交部稱歡迎聯合國人權高專訪問新疆 目的是提升交流合作而不是調查〉,Reuters, January 28, 2022,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china-mofa-un-hr-xinjiang-0128-idCNKBS2K20PF。
[2] “UN rights chief regrets lack of access to Xinjiang,” Reuters, September 13, 2021, https://www.reuters.com/world/china/un-rights-chief-regrets-lack-access-xinjiang-2021-09-13/.
[3] “UN High Commissioner Must Release report on China’s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in Xinjiang,” Amnesty International, March 8, 2022, 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2022/03/un-high-commissioner-must-release-report-on-chinas-crimes-against-humanity-in-xinjiang/;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公開信,可參見“Open letter to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 Report on Grave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in Xinjiang Can Wait no Longer,” Human Rights Watch, March 8 2022, https://www.hrw.org/news/2022/03/08/open-letter-un-high-commissioner-human-rights-ohchr-report-grave-human-rights。
[4] 所謂的中國「第二代民族政策」論述就這樣主張,屏棄原來中共承諾的「民族區域自治」。而最先正式提出這樣看法的事胡鞍鋼與胡聯合,他們聯名發表一篇名為〈第二代民族政策:促進民族交融一體和繁榮一體〉的論文,原載《新疆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期(2011年)。
[5] Joanne Smith Finley, “Why Scholars and Activists Increasingly Fear a Uyghur Genocide in Xinjiang,” Journal of Genocide Research, Vol.23, No.3 (2021), pp.348-370.
[6] Lily Kuo, “Exiled Uighurs Call on ICC to Investigate Chinese ‘Genocide’ in Xinjiang,” The Guardian, July 7, 2020,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20/jul/07/exiled-uighurs-call-on-icc-to-investigate-chinese-genocide-in-xinjiang.
[7] 倫敦維吾爾獨立法庭的所有公聽會運作與判決書資訊,可以參考官網https://uyghurtribunal.com。
[8] 紐約時報所報導的新疆文件: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9/11/16/world/asia/china-xinjiang-documents.html。國際調查記者聯盟公布的中國電文,內容請參見:https://www.icij.org/investigations/china-cables/。
[9] 這份《中辦通報》文件的真實性儘管有數位新疆研究學者背書,但是真實性仍有待進一步查證。文件內容的初步分析可參見Adrian Zenz, “The Xinjiang Papers: an Introduction,” https://uyghurtribunal.com/wp-content/uploads/2021/11/The-Xinjiang-Papers-An-Introduction-1.pdf。
[10] 在倫敦維吾爾獨立法庭的判決書附註6,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曾經嘗試聯繫,並建議倫敦維吾爾法庭共同做出新疆人權報告,但是為法庭婉拒,可見得獨立法庭判決仍有不可明言的影響力。參見https://uyghurtribunal.com/wp-content/uploads/2022/01/Uyghur-Tribunal-Judgment-9th-Dec-21.pdf。
[11] 高鋒,〈維吾爾特別法庭裁定中共當局犯有種族滅絕罪〉,《美國之音》, 2021年12月11日,https://www.voacantonese.com/a/gf-Uyghur-tribunal-rules-China-committed-genocide-in-Xinjiang-20211210-ry/6349062.html。
[12] 這部分內容為過去數年跟蹤新疆人權狀況報導的筆記內容,由於細列媒體報導將會增加太多註釋,故不詳列。
[13] “More than 40 Countries Urge China to Let UN Human Rights Chief into Xinjiang as Concerns for Uyghurs Mount,” ABC News, June 23, 2021, https://www.abc.net.au/news/2021-06-23/china-uyghurs-xinjiang-un-40-countries/100236352.
[14] 同註13。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9 月美國參議院首次通過《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儘管法案要在一年後才為參眾兩院通過,但是這標誌美國社會與政府開始認真對待新疆問題,並開啟制裁策略。
[15] 例如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 Watch)的中國部主任Sophie Richardson,筆者就現場聽過她批評美國國務員官員對新疆人權問題沒有實質作為。
[16] John Bolton, The Room Where It Happened: A White House Memoir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20), p. 458
[17] 美國自由派人士強調精準制裁,針對中國政權對新疆實施的侵權行為和應該負責的幹部官員,而不是針對整個中國社會。例如參見James Millward, “The Uighurs’ Suffering Deserves Targeted Solutions, Not Anti-Chinese Posturing,” The Guardian, July 27, 2020, https://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20/jul/27/the-uighurs-suffering-deserves-targeted-solutions-not-anti-chinese-posturing。
[18] 例如Reed Albergotti, “Apple is Lobbying Against a Bill Aimed at Stopping Forced Labor in China,” Washington Post, November 20, 2020,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technology/2020/11/20/apple-uighur/。
[19] “China: US Should Fully Apply New Forced Labor Law,” Human Rights Watch, March 11, 2022, https://www.hrw.org/news/2022/03/11/china-us-should-fully-apply-new-forced-labor-law。相關法令將於2022年6月下旬正式生效,美國業界其實依然憂心重重,政府相關部門也諮詢並徵集各種適用意見,“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Seeks Comments on Implementation of 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 Dlapiper, January 24, 2022, https://www.dlapiper.com/en/us/insights/publications/2022/1/us-department-of-homeland-security-seeks-comments/。
[20] 例如Laura Murphy et al., Laundering Cotton: How Xinjiang Cotton is Obscured in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s (Sheffield: Sheffield Hallam University, 2021), https://acrobat.adobe.com/link/track?uri=urn:aaid:scds:US:e38ce54f-684d-4d55-8e62-ddc7ea20d9c9#pageNum=1。
[21] “Reps. Rogers, McClain, Banks, and Wilson Introduce Bill to Sanction Senior Leaders of the CCP,” February 9, 2022, https://mikerogers.house.gov/news/documentsingle.aspx?DocumentID=1877。
[22] 〈陳全國離任新疆後無新職 分析:治疆有功將重用〉,《中央社》,2022年3月8日,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203080305.aspx。
[23] 筆者2022年3月下旬透過電話訪談一些居住歐洲的維吾爾朋友所得到的消息,據稱這個消息最先透過what’s app群組傳出,後來得到一些人的證實。
[24] 新疆漢族在微薄上多有這樣的評論,卻多被中國網路檢查給撤除,但是也有文章被轉貼至外網流傳。例如〈如何看待《新任新疆黨委書記的擔當和魄力:雙休!》〉,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471223945。
[25] 這類的中美經貿關係與分工的討論非常多,例如Zack Cooper, “The Case for Strategic Recoupling with China,” AEI, November 12, 2021, https://www.aei.org/op-eds/how-to-tame-china/。
[26] “Fact Sheet: Export Controls and Human Rights Initiative Launched at the Summit for Democracy,” The White House, December 10, 2021,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12/10/fact-sheet-export-controls-and-human-rights-initiative-launched-at-the-summit-for-democ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