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爭議與影響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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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2019年4月3日,香港立法會首讀及二讀《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下稱《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引起各界關注。此次修例起於2月保安局提出新增引渡條款以解決當前與中國大陸、台灣、澳門等地缺乏罪犯引渡的法規依據。提案一出,香港社會擔憂此條例的修訂將賦予中國大陸施壓港府引渡任何人士之權力。因此,民間各界呼籲港府撤回《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的提案;3月31日,香港民主派議員更號召上萬民眾上街遊行要求港府撤回提案;[1]法律界、商界及國際人權組織,如香港美國商會、香港大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國際特赦組織都發表聲明表示關切並希望港府撤回提案。英國議會也對此次修例表示擔憂與關切。[2]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回應不會撤回《逃犯修訂條例草案》,並希望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此次修例再加上4月9日「占中九子」被判有罪,激起香港社會輿論對中國影響力日增之不安。
貳、安全意涵
一、對中國司法體系之不信任為主要爭議點
香港社會與國際各界反對政府此次修例,係對於中國大陸司法體系之不信任。本次修例起因於2018年2月,一對香港情侶來台旅遊卻發生女生被殺害棄屍,案發後兇手回港,台灣警方查獲事證卻無法將兇手引渡來台受審,造成兩地社會輿論譁然。香港政府藉此機會,由保安局於2019年2月提出要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允許港府將罪犯引渡至中國、澳門或台灣等地受審。消息一出,各界擔憂中國司法體系的不透明,以及普遍認為的各項問題例如任意拘押、施加酷刑、缺乏公正審判等,可能造成對人權迫害。實際案例包含李明哲或維權律師王全璋等案都可見中國司法缺乏獨立性與未能保障人權。
二、各界憂慮修例擴大中國對港管治權力
此外,香港社會認為港府修例恐讓中國可伺機影響其開放性與獨立性。社會輿論認為中國政府可能利用引渡條款,趁機對居住香港的政治異議分子進行打壓。此外,引渡條款允許北京可在香港引渡外籍人士,可作為北京報復如華為孟晚舟於加拿大被捕事件的戰略工具。例如先前在中國境內遭受關押之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就談到雖然條例規定不引渡政治犯,但是中國仍可藉由羅織不同罪名將異議分子引渡至中國。此舉對可能赴香港的相關人權人士或是政治積極分子有相當影響,例如曾經擔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香港資深律師李柱銘,就認為港府此次修例是藉台灣案例「借刀殺人」。英國議會更認為中國影響力大增,恐使香港喪失獨立性,香港正逐漸走入「一國1.5制」。[3]
參、趨勢研判
一、修例將衝擊香港的社會信任與外商投資
此次香港政府修例,可能影響國際社會信心,打擊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任,以及減低企業對香港投資的信心。儘管香港政府在新修訂《逃犯條例》中,刪除了9項經濟相關的罪行,[4]用以說服企業界支持,不過各界仍有疑慮。例如香港美國商會就在2019年3月29日修例前發表聲明,表示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決定仍感憂慮,並指修法可能會影響國際投資者來港投資的信心。此外,香港輿論對修例回應也趨兩極化,支持者認為修訂條例可以避免讓罪犯逍遙法外,反對者則認為修例可能讓中國更進一步控制香港,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香港新聞界亦有聲音認為香港將喪失保障媒體自由安全場所的地位,國際媒體將會前往較安全之處。[5]國際人權組織也考慮將總部遷往更自由的國度如台灣,以避免修例後中國可能運用中央政府權力要求香港引渡特定人士等。綜言之,此次港府修例決定,造成商界、社會、以及國際組織的疑慮,恐對香港的社會、投資等方面造成負面影響。
二、修例恐讓香港只有一國沒有兩制
此次修例後,可透過香港司法如何審理中國要求的引渡案件,來觀察香港的獨立地位與一國兩制實踐的變化。2014年中國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聲明「中央政府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以及「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是主權國家授予,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是地區事務」,定調中國與香港治權的區分,並彰顯中國政府的「中央管治權」。近年來中國政府日漸減損香港的民主自由制度,無論是美國的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或是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等國際知名智庫的評估,都顯示香港的自由指數日漸下降(見附圖)。實際案例如香港高鐵的一地兩檢讓中國執法人員出現在香港境內,港珠澳大橋的通車將香港融合進粵港澳大灣區,已突顯中國對香港的「硬融合」。此次著名的「占領中環」案中9位主要組織者與領導人被判有罪,再加上《逃犯條例》修訂可能擴大中國司法對香港社會的影響力,顯見中國逐步進行制度的「軟融合」。根據報導,北京對此次修例持支持態度,[6]北京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表明,香港的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部分,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顯見北京融合香港之思維。此次修例後,香港司法審理中國引渡要求是否能夠維持其司法獨立判斷,將是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的重要試金石。
此外,針對香港修例,我國陸委會也表明立場,「不接受香港以『一個中國』原則和台灣進行交涉,希望能以平等、尊嚴、互惠的前提,與港方進行實質司法互助合作」。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表示台灣高度關注在港台人的權益和安全,對香港此次修例是否能符合台港交流原則持保留態度,持續觀察後續發展。
附圖、近年香港「人類自由指數」與「自由之家分數」趨勢
註:分數越高代表自由程度越高
資料來源:Ian Vásquez and Tanja Porčnik, The Human Freedom Index 2018 (Vancouver: Fraser Institute, with CATO Institute and the Friedrich Naumann Foundation for Freedom, 2018), https://tinyurl.com/y4447jut; Freedom House, “Freedom in the World 2018: Hong Kong,” https://tinyurl.com/y6xnn79d. 曾偉峯製圖。
[1] 〈香港政府《逃犯條例》修法建議 引發民主派和民眾上街〉,《美國之音》,2019年4月1日,https://www.voacantonese.com/a/cantonese-kt-hsz-hong-kong-rally-opposing-extradition-law-20190331-ry/4855829.html。
[2] Karen Zhang, “Britain voiced concerns over Hong Kong extradition law change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pril 8, 2019, https://tinyurl.com/y3yq3lah
[3] Kanis Leung, “Hong Kong government rejects ‘one country, one and a half systems’ warning in British parliamentary report,”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pril 6, 2019, https://www.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004925/fears-one-country-one-and-half-systems-hong-kong-british
[4] 9項被剔除的罪行包含了「破產」、「公司法律」、「證券期貨交易」、「智財權、版權、專利權、商標」、「環境汙染和公眾衛生」、「控制貨物進出口或資金移轉罪行」、「非法使用電腦」、「財政、課稅或關稅」、「虛假商品說明」。
[5] 〈【逃犯條例】傳媒人憂新聞界或減派員到內地 港府:絕不影響香港新聞自由〉,《星島日報》,2019年4月7日,https://www.singtaousa.com/home/19-即時港聞/2284885-【逃犯條例】傳媒人憂新聞界或減派員到內地+港府:絕不影響香港新聞自由/?fromG=1。
[6] 〈香港學者:訪北京後 對逃犯條例更擔憂〉,《中央社》,2019年4月11日,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190411006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