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越南南海抗中戰線之布局
2021.10.01
瀏覽數
364
壹、新聞重點
繼2021年8月15日與訪問金蘭灣之印度軍艦完成「港口階段」演習及其他專業互動後,越南海軍於18日復派遣護衛艦「李太祖」號,與該等印度軍艦展開水面戰演習、武器射擊演習及直升機演練。演習地點在越南中部慶和省外海。
有鑒於中國自2018年5月越印兩國在南海舉行首次海軍聯合演習之初,便以「圍堵」角度視之,且印度確曾訓練越南海軍操作其小型潛艇艦隊,[1] 加以慶和省,乃越南行政區劃下管轄長沙縣長沙群島(即南沙群島)之行政區,而該省所屬之金蘭灣,乃越南海軍第四海區,即管領南沙群島防務指揮部之所在地,故此項演習之推展,無疑又為越南拉開一條南海抗中戰線。本文擬就當前越南於南海抗中之戰線,予以分析如後。
貳、安全意涵
一、越南正開展與域外國家之間的南海安全合作戰線
越南印度兩國近期在南海安全事務上之合作,其實不僅止於海軍演習一節,2020年底時,越南似已獲得印度同意就販售布拉莫斯(BrahMos)超音速反艦巡弋飛彈事宜進行協商,且印度正為越南海警建造12艘高速巡邏艇。
事實上,越南正不斷強化其與域外代表性國家就南海防務安全議題展開合作。在越日合作方面,雙方於2020年10月19日達成日本對越南出口防衛性武器及技術的協議,日本將對越南出口巡邏機(日擬淘汰之P-3C反潛巡邏機)、雷達等防衛性武器,以提升越南監控國界的能力。在越英合作方面,如2021年6月22日,越南國家主席阮春福會見了英國外交部長拉布(Dominic Raab),在雙方宣示推動戰略夥伴關係深入、高效、務實發展同時,相信拉布亦將英航艦「伊莉莎白」號南海自由航行事宜照會阮春福。在越美合作方面,8月25日美國副總統賀錦麗拜訪阮春福之行,可說別具意義。雙方不僅重申對南海航行自由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支持,更將國防安全列入七大潛力合作領域之第二項。而在早先美方所傳T-6教練機的軍售意願後,華府又藉由賀錦麗之行,決意向越南提供海岸巡防隊快艇,以協助河內在南海進行維權。
二、九章群礁為越南島礁防衛戰線之熱區
無論是此次演習,抑或由美英航艦近期銳意於北康盆地海域活動來看,南沙顯已成為南海利害關係各方主要觀察區域之一。越南作為佔有最多南沙地物之國家,其係將南沙防區分為島礁區及灘沙區兩塊。島礁區又包含生存條件較好、以營級兵力駐守之要地防禦據點,以及設置於礁盤上、以班級兵力駐守之鬆散防禦據點。前者又以南威島及距離太平島南方僅21公里之鴻庥島為核心基地,其配有牽引式 122 毫米榴彈砲、130 毫米加農砲,乃至於早年為中國所援助、2020 年甫建置於越佔南沙島礁上的 65 式 37 毫米雙管高射砲。以兵力而言,島礁區主要有來自越南海軍第四防區第146海軍步兵旅近2千員的駐守部隊,以及每年駐訓合計3個月的第四海區126陸戰旅。此外,第四海區似亦派遣第685海防飛彈與砲兵旅部隊,於鴻庥、南威諸島及敦謙沙洲(太平島東側12公里)等據點負責操作以色列制 EXTRA 雙管 306 毫米遠程制導火砲系統。由於EXTRA火砲最大射程 150 公里,致使太平島及中國所佔之南沙島礁據點,咸在其攻擊範圍之內。儘管在島礁區之越南兵力遜於中國,但EXTRA火砲在各個核心島礁所構建的火力點,得使該等島礁取得互為犄角之態勢。至於在廣雅灘、萬安灘等灘沙區,以DK1高腳鋼鐵平台所建置的17個據點,駐有第二海軍防區高級司令部DK1營之兵力,大抵搭配越南海警、漁檢及海上民兵力量,來確保越南在南沙西南海域的科研、漁捕及油氣探採權利。[2]
儘管離越南大陸不過一兩百海里,但眼下越南本土航空兵力主要為南沙據點提供運輸及偵察服務,較少派出戰鬥機如蘇-30MK2V前往島礁巡弋。至於南沙海上巡弋戰力概以越南海警船艦為主。衛星照片顯示,2021年3月31日、4月17日在九章群礁越佔染青沙洲附近,發現越南海警船之行跡,[3] 判斷越南海警船應在監視中國方面船艦於九章群礁內牛軛礁周邊之活動。鑒於同樣在九章群礁內的景宏島,恰恰亦屬近兩年來越南在南沙島礁上的主力建設(沿岸防禦工事)島礁,故九章群礁蓋越中未來在南海最有可能爆發衝突的熱區。
參、趨勢研判
一、在法律戰線上越南或正式將仲裁《判斷》納入其南海主權論據
2021年7月12日,乃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就南海糾紛作出最終裁決5周年之紀念日。儘管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氏秋姮在當天評論該紀念日時,僅表示「越南一向支援通過外交和法律程序」來解決南海爭端,但比照仲裁結果出爐時越方單純「表示歡迎」之回應,其對於仲裁《判斷》的擁護程度已有提升。
此一變化大抵發軔自2021年6月30日「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之友小組」的成立。該小組係由越南及德國駐聯合國代表團團長經安理會上多次討論海洋法和海上爭端後,共同倡議而設置之。越通社於隔日報導標題為〈UNCLOS之友小組強調尊重法律至上原則的重要性〉,揭示越南在南海抗中布局上另闢南海法律戰線,並以「法律至上」作為訴求核心。觀越通社近期之新聞標題及社論,如〈國際學者強調了UNCLOS和PCA裁決在解決南海問題的重要性〉(7月10日)、〈在南海問題上任何國家都不得淩駕於法律之上〉、〈在南海問題上強調法律至上原則〉(7月13日),乃至於〈有關南海的裁決——建立海上秩序的法律基礎〉(7月22日)等文章,在在凸顯此一傾向。又特別需要關注的,乃河內在標榜「法律至上」之際,已展現其進一步將仲裁《判斷》納入越南南海主權法律論據的態勢。如在前揭文章中,強調「海牙國際仲裁法庭的最終裁決……是為在國際法基礎上通過和平措施解決南海爭端作出努力的重要里程碑」,「(仲裁《判斷》)成為重要里程碑,是和平解決南海爭端的基礎,也是建立海上秩序的國際法律基礎」。[4] 2021年8月9日,越南政府總理范明政應印度總統、聯合國安理會輪值主席莫迪邀請,在聯合國安理會以海上安全作為主題的正式會議上進行發言,范明政指出,「海上安全是一個全球性問題,因此需要一個全球性的解決方案」。越南「本著此項精神,提議建立一個由聯合國協調的區域海上安全機制和倡議網路」。此說明越南繼2010年善用東協主席國任期,將南海問題國際化後,現在又藉由其擔任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之機會,進一步將南海問題全球化。包括UNCLOS、「法律至上」原則,乃至於仲裁《判斷》等三位一體的訴求,實為越南推動南海問題全球化之媒介。
二、中國不斷在漁權戰線上衝擊越南之立場
2021年9月7日,范明政在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 」(IUU)漁業活動會議上要求越南迄 2021 年底,必須停止IUU的漁業捕撈行為,進而撤銷歐洲委員會(EC)早先發出的「黃牌」警告。由於越南至今未能有效解決IUU問題,再加上河內主動提供國旗或胡志明肖像讓漁船懸掛,鼓勵漁民為維護祖國海洋島嶼主權做出貢獻,中國由是外宣不斷,藉發布相關衛星或AIS圖像,形塑越人於中國發布休漁(5至8月中)時節濫捕之負面形象,並指控包括越籍漁船、護漁之海警船艦、漁檢船及海上民兵在南海侵犯中、菲、馬及印尼等國家之主權與主權權利,企圖挑起越南與其他南海沿岸東協成員的矛盾。有鑒於2020年9月中國法院首次以刑法判處刑罰方式,處置外籍(即越南籍)漁船「南海伏季休漁期越界侵權行為」,加以中國海警在新法上路後益發可能在南海海域採取更為激進的護漁或取締作為,相信越中兩國在漁權戰線上之鬥爭,將不時衝擊南海之和平穩定。
[1]“Vietnam, India warships conduct joint exercises in East Sea,” VN Express, August 20, 2021, https://reurl.cc/dxxYKD;〈越南與印度海軍將進行首次海上軍演 地點選在南海〉,《新浪軍事》,2018年5月22日,https://reurl.cc/955lgj。
[2]陳琦,〈越佔南沙島礁擴建及軍事部署情況〉,《南海戰略態勢感知計畫》,2021年4月2日,頁4-36,https://reurl.cc/dxxNm2。
[3]參見Twitter @lobsterlarryliu公情。
[4]〈有關東海的裁決——建立海上秩序的法律基礎〉,《越通社》, 2021年7月22日,https://reurl.cc/RbbN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