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近期中國農村中的「國家—社會」 關係分析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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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2023)年 4 月起,被稱為「農管」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團隊在中國社交媒體、網路平台大量曝光,擾民新聞不斷,如「禁止農民房前屋後種瓜種菜」、「不許村裡養雞養鴨」、「農民屠宰五頭豬被重罰 44 萬元」、「要求農民持證(即: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種地」、「噴灑農藥需事先申請」、「徵收『物業費』和『人頭費』」等爭議事件接連傳出,[1]引發人民疑慮,質疑是否繼「城管」在城市暴力執法之後,農村中也將出現「農管」團隊干涉農民生活,[2]《環球時報》特約評論員胡錫進亦於網路平台發文指出:「被人們對標城管的『農管』,不應刷存在感、找各種事情瞎管」。[3]
而據中國農業農村部解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要職責為「打假」,即針對現存各種侵害農業、農民的違法假冒行為進行監管,如打擊假冒偽劣種子、農藥、動物用藥等,並強調農業執法存在明確的執法邊界,而非「對農村的事什麼都管」。[4]《澎湃新聞》亦發布社論點出,「農管」並非憑空出現的「空降部隊」,而是為解決「九龍治水」問題,欲整合過往分散於農業農村系統、基層(縣級)農業部門的執法力量,而會出現爭議乃是由於個別地方「一刀切」的農村治理政策,因此「農管」是為個別農村的瞎指揮「背鍋」。[5]而無論是突然成為大眾關注焦點的「農管」或是黨國的農村治理政策,實皆涉及到農村中的「國家—社會」關係,因此,本文認為有必要梳理近期中國農村中的「國家—社會」關係,探詢現今中國農村中的農民是如何與國家互動,找出國家近期在農村中的治理行為是否出現變化,與此些互動關係對未來中國農村走向的啟示等。
故下文將先從「農管」出發,回顧「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團隊的起源,以及「農管」執法行為的爭議;接著本文將重點轉移至「國家—社會」關係中相對於國家執法的另一面,也就是農村中的社會力量,討論近期農村中社會力量的變化,呈現現今農村中的社會參與樣貌,民眾是如何參與到公共事務的決定等等,亦將整理近期中國學界關於「國家—社會」關係理論的評述;最後則針對中國近期的農村治理現況,嘗試提出未來中國農村中「國家—社會」關係的可能走向與發展。
[1]〈除了城管又有農管?中國成立農業執法團隊引熱議〉,《中央社》,2023 年 4 月 18 日,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304180355.aspx;〈 流 氓 執 法? 收 人 頭 費?「 農 管 」到底管些什麼〉,《世界新聞網》,2023 年 5 月 31 日,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345/7197835;〈殺 5 頭豬被罰 44 萬!農管存在的意義何在?〉,《知乎》,2023年 6 月 14 日,https://zhuanlan.zhihu.com/p/637921516。
[2]〈「農管」來了?〉,《知乎》,2023 年 4 月 20 日,https://zhuanlan.zhihu.com/p/623552705。
[3]胡錫進,〈被人們對標城管的「農管」,不應刷存在感、找各種事情瞎管〉,《騰訊網》,2023 年 4 月 20 日,https://new.qq.com/rain/a/20230420A0422400。
[4]〈建好管好執法隊伍 維護農民群眾利益 —農業農村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就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有關情況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2023 年 4 月 14 日,http://www.moa.gov.cn/xw/zwdt/202304/t20230414_6425366.htm。
[5]〈【社論】要為「農管」正名,就得管住閒不住的手〉,《澎湃》,2023 年 4 月 19 日,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276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