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週報第73期
壹、新聞重點
中共新修訂《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1] 中國國防部並於1月6日發布《條例》相關記者問答內容。[2] 此條例於2005年公布後,已於2017年習近平推動軍改過程中修訂過一次,這也使得本次第二次修訂之理由與內容受到關注。本文探討《條例》兩次修訂內容之差異,並就解放軍對文職人員之期望、目標以及未來可能之趨勢進行討論。本文認為,從《條例》修訂內容觀之,修改的方向除了完善文職人員體制,如增加各項福利、升遷與調動,亦增加文職人員相應的責任,整體向解放軍實戰所面臨的後勤保障相關工作聚焦,也包括強化文職人員投入作戰工作之要求。
貳、安全意涵
一、增加解放軍文職人員的用人彈性
「文職人員」一詞,依《條例》係指「主要編配在軍民通用、非直接參與作戰,且專業性、保障性、穩定性較強的崗位(職位)」之人員,依照性質區分為「管理類文職人員」、「專業技術類文職人員」以及「專業技能類文職人員」。[3] 本次《條例》修改相較於2017年,進一步完善文職人員整體制度。其中,本次《條例》相較於2017年第一次修正時,更增加了用人之彈性,也更符合實際情況。例如過去雖然允許退役人員轉任文職人員(本次修定後,退伍人員以「專項招錄」方式任用),卻不允許文職人員轉服現役的情形,也在這次修訂後調整為依單位用人需求,可轉服現役軍職。
此外,在文職人員流動方面亦進行調整。過去文職人員職位基本固定,2017年《條例》修訂後,明定文職人員可在用人單位內部調任,[4] 並允許因工作需要進行同專業至其他單位工作。本次修正除增加規範分為「軍隊內部交流」和「跨軍地交流」兩種方式以外,並進一步規範文職人員調整適用與條件。[5] 同時允許軍隊依需求商請中央、國家與地方機關、國有企業與事業單位選調人員或者專業技術人才至文職人員職缺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上述調整使得未來解放軍在用人方面將更具彈性,期能消弭過去文職人員輪調情況低所可能產生的工作效率與腐敗問題。
二、增加福利以吸引高專業與技術類之文職人員
從這幾年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考情況觀之,雖不乏有勞力密集之職缺,但許多仍為高技術專業職缺,主要招募對象數量較多的人員類別主要以工程類、軍事院校高教類、科學研究類以及醫療類等高專業技術人才為主要群體,許多職位並訂定以「985工程」、「211工程」或「雙一流」大學名單畢業者為限。為了吸引高技術人才,本次《條例》除增加福利比照軍隊的項目外,亦增加不少符合高專業、高技術人才的條文,以增加誘因。例如經批准,文職人員可以兼職、可參與專業領域學術組織與社會團體的組織及其活動、可議薪、可實行績效工資、可獲取科技成果之收益等(詳如附表),以提升文職人員整體職涯發展與福利,達成建立解放軍「文職人員政策制度體系」之目標。
參、趨勢研判
一、文職人員招募方式或將有所調整
解放軍統一招募文職人員,雖然可以改善過去走後門、靠關係的陋習,但因每人僅能報考單一職缺,使得這幾年仍傳出許多職缺無人報考,而報名人數僅集中於特定職缺。[6] 今(2023)年1月文職人員報名期間尚未結束時,中共即釋放出當時報名的情形,請考生「理性選擇」職缺(雖平均每個職缺有3.24人報考,但所招募的33,537個職缺中,當時仍有多達17,616個職缺無人報考)。[7] 或許這也多少能解釋本次《條例》刪除「考試工作由全軍統一組織實施」字樣之原因。《條例》亦增加不按編制、資格條件、程序進行招募以及招募工作洩題等法律責任相關條文。未來在招募方式與時間上或許將更具彈性,在單位用人需求的即時性與招募的公平性之間求取平衡點。
二、未來將持續強化文職人員參與作戰工作之準備
文職人員參與作戰訓練其實早在2005年《條例》即有納入條文, 2017年《條例》則進一步擴大文職人員有關作戰與訓練之內容。例如,要求文職人員在戰時承擔支援保障的任務,包括運輸、醫療、維修等工作,都有隨著戰事進行而至前線從事相關工作之可能。本次《條例》除更進一步細化「參加軍事訓練和戰備值勤」規定外,[8] 並將文職人員參與「非戰爭軍事行動」以及軍隊院校教育與部隊訓練實踐等內容納入。此外,在習近平所推動實戰化訓練下,亦逐步增加文職人員參與相關的軍事演訓,以及增加對文職人員軍事訓練之要求。例如2020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體育訓練大綱》亦要求將文職人員納入體能考核。[9] 配合實戰化訓練,解放軍仍將持續強化文職人員熟習戰時作戰工作,並不排除未來文職人員可「根據需要,依法轉服現役」,視情況投入到第一線進行作戰。
附表、本次《條例》新增職涯發展與福利有關條文之文字摘錄
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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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文職人員參加學歷升級教育,選派文職人員參加有關學習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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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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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的取得,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文職人員在招錄聘用前取得的職稱、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認可。文職人員退出軍隊後,在軍隊工作期間取得的職稱、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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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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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人員可以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參加軍地本專業領域學術組織,以及社會團體的組織及其活動。軍隊鼓勵支持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文職人員參加國家和地方的人才工程計劃、軍民科技協同創新等活動。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文職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批准可以到軍隊以外單位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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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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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建立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政策相銜接、體現「優才優待、優績優獎」激勵導向的文職人員待遇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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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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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文職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在軍隊技術密集型單位,可以實行文職人員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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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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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人員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醫療補助和醫療保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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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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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人員辦理落戶,以及配偶子女隨遷等,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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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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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職人員中的高層次人才和特殊專業人才,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給予相關優惠待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軍隊可以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市場化薪酬制度。軍隊可以為文職人員崗位重要人才購買相關保險。文職人員可以享受科技成果轉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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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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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人員符合國家和軍隊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文職人員退休後,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相應待遇。各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牽頭承擔退休文職人員服務管理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等相關部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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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洪子傑整理自《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
[1]〈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23 年1 月5日,http://cpc.people.com.cn/BIG5/n1/2023/0105/c64387-32600317.html。
[2]賽宗寶,〈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就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3 年1 月6 日,http://www.mod.gov.cn/regulatory/2023-01/06/content_4930069.htm。
[3]專業技能類文職人員為本次修訂新增類別,相關職位如單位相關維修工作、裝備維修、營房修繕、物資器材儲存等工作;專業技術類文職人員則包括醫療、教學、科研、工程等類別。
[4]「交流」係指佔職缺之職務調動。
[5]可以進行軍隊內部交流之條件,包括因執行任務需要充實能力的;本單位無合適人選且不宜通過招錄聘用補充的;改善隊伍結構需要調整任職的;任期屆滿需要調整任職,或者按照規定需要任職迴避的;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明確的其他情形。
[6]即使同一類別,每個職缺之限定條件也常不同,如黨員身分、限定院校、現役配偶、以取得當地戶口等,使得以填志願之方式較難以達成。
[7]王鳳,〈報名第二天!2023年軍隊文職人員公開招考網上報名有關情況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3 年1 月14 日,http://www.mod.gov.cn/services/2023-01/14/content_4930626.htm。
[8]賽宗寶,〈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就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3 年1 月6 日,http://www.mod.gov.cn/regulatory/2023-01/06/content_4930069.htm。
[9]郭曉、肖飛、劉紅,〈身體功能性訓練在軍隊文職人員體能訓練中的應用〉,《白求恩醫學雜誌》,第18卷第6期(2020年12月),頁59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