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歐盟與歐洲主要國家的印太交往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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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 年 3 月,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 EU)發布《歐中關係戰略展望》(EU-China‒A Strategic Outlook)將中國定位為合作與談判夥伴、經濟競爭者與系統性的對手。[1] 此一立場迄今仍是歐洲對中國的定位。惟歐中關係於 2020 年至 2021 年持續惡化,將中國視為競爭者與對手的呼聲似多於視其為夥伴者。[2]《歐中全面投資協定》(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in Investment, CAI)的轉折尤具代表性。此協定歷時七年由歐盟與中國於 2020 年 12 月 30 日完成談判。2021 年 3 月 22 日,歐盟因新疆人權問題制裁 4 名中國官員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引起中國以制裁若干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成員國國會議員、歐盟機構與智庫為報復。歐洲議會乃於 5 月 20 日決議因中國的反制裁與香港問題,凍結《歐中全面投資協定》的審議。[3]
經貿利益仍是歐中關係的主軸,但雙方在人權與制度的差異日益凸顯。美中的戰略競爭(strategic competition)與美國重拾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則是雙邊關係變化的外部條件。歐中關係的惡化導致歐盟與歐洲主要國家強化與印太地區之交往,體現在若干印太政策文件的公布與相關實踐。惟受限於地理因素,歐洲對印太事務的關注與介入程度,仍以政治與象徵意義居多。
全文連結: 第五章 歐盟與歐洲主要國家的印太交往.pdf
*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研究所副研究員。
[1]“EU-China–A strategic outlook,” European Commission, March 12, 2019, https://tinyurl. com/33y87m3c.
[2] 本文以「歐洲」一詞,統稱歐洲聯盟、其成員國,以及其他非歐盟的成員國,例如脫歐後的 英國。
[3]“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f 20 May 2021 on Chinese Countersanctions on EU Entities and MEPs and MPs,” European Parliament, May 20, 2021, https://tinyurl.com/yjbdc54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