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香港自治與民主之困境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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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香港的高度自治被其「一國兩制」的原初構想和制度設計所規範, 並有其獨特的政治邏輯和歷史背景,而香港自 1997 年回歸中國統治後的繁榮穩定也賴以為生。另一方面,香港的民主之路則相對充滿崎嶇坎坷,即便有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但其民主參與權利自港英政府時代至今仍無法得以完全。但無論是高度自治或者是本就不甚完全的民主參與,都因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港版國安法》)的公布實施而面臨重大轉折。
2020 年中國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於 5 月 21 日開幕,當天記者會宣告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 中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 5 月 22 日向大會說明,該立法的必要性 是基於 2019 年以來的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抗爭和境外勢力干預已「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法治,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次人大會期內完成通過《決定》,並授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實行細部立法工作。6 月 30 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港版國安法》,並於當天晚上首次公告全文且立即於 7 月 1 日生效。[1]自《港版國安法》生效後,對於香港高度自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引起香港民眾巨大反彈,以及海外各界的強烈關切,這些聲浪中最為根本的問題核心在於,過往維持香港回歸後自由繁榮的「一國兩制」是否變成「一國一制」?
本文目的在評估香港「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和民主自由受影響程度,結構上將先回顧「一國兩制」的發想和制度設計,再探討由中共制定該法與條文意義所造成改變,最後探討該法對於香港民主參與所造成的困境及後續效應。
全文連結: 第三章 香港自治與民主之困境.pdf
* 龔祥生,國防安全研究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1]〈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人民網》,2020 年 7 月 1 日, http://hm.people.com.cn/n1/2020/0701/c42272-31765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