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拒售中國艦用主機之觀察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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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2022年4月3日,《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指出,泰國皇家海軍將與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China Shipbuilding & Offshore International Company, CSOC)就德國MTU公司拒絕提供中方主機進行會談,此型主機係中國出售泰國皇家海軍潛艦配備的重要裝備。2015年,中泰兩國簽訂採購三艘S26T潛艦(中國039型潛艦出口版)草約。2017年,雙方簽署首艘潛艦製造合約,預計2024年時交付泰國皇家海軍。由於德國MTU公司主張,中國不能私自將該公司主機販賣給第三國,因此拒絕提供中國該項裝備。[1] 對此,「綠色和平」組織的裁軍事務專家盧爾茨(Alexander Lurz)指稱:「德國政府應該收緊軍火出口,凡有可能被用於戰爭或者製造武器的物資都應當被禁止」。[2]
貳、安全意涵
ㄧ、歐盟國家曾是中國先進軍事裝備的提供者
1989年6月,中國以武力鎮壓天安門學運,歐盟基於人權對中國實施武器禁運。由於歐盟並未採取統一立場,加上各國對武器禁運的定義不同,遂依各自的國內法規與貿易政策對輸往中國的軍事物資進行管制。由於歐盟並未通過對中國武器禁運的正式決議,在這種鬆散情況下,中國遂利用各國法規漏洞和不同商業利益考量,由歐盟國家輸入了大量軍事裝備。除前述新聞揭露的MTU船用主機外,法國製的船用主機、聲納系統、防空飛彈與反潛直升機被用於中國海軍作戰艦艇;英國製的噴射引擎與空中預警雷達被用於中國空軍戰機;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Eurocopter)對中國攻擊直升機的設計亦提供了協助;[3] 義大利製「白頭」(Whitehead)魚雷被中國裝配於海軍作戰艦艇。在人民解放軍現代化的初期,歐盟國家對中國輸出的各項先進軍事裝備,對提升其作戰能力做出一定程度貢獻。
二、軍民兩用科技成為武器管制漏洞
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和平研究所(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SIPRI)統計資料顯示,德國MTU公司通過「軍民兩用」許可證為中國海軍052系列驅逐艦提供柴油主機、做為推進之用,整個系列驅逐艦服勤數量超過30艘。此外,中國海軍056型護衛艦使用兩台法國SEMT Pielstick公司設計、並授權中國廠商製造的PA6型柴油主機做為動力,這家法國企業則是德國企業MAN的子公司。德國MTU公司就此起事件回應外界詢問時表示,該公司長期以來遵守出口管制規定,已徹底結束為中國海軍039型柴電攻擊潛艦供應柴油主機的合作。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993至2020年,僅德國MTU一家公司,就為中國海軍潛艦與驅逐艦提供總數超過百部的柴油主機。[4 對此,主管軍火出口審查的德國聯邦經濟部表示,鑒於當前法律對某些物資「根本不可能執行出口許可審批制度」。[5] 因此,除非修訂軍民兩用物資出口管制法規,或是對軍民兩用科技進行更為嚴格定義,否則軍民兩用科技此一「灰色地帶」,將成為武器管制的一大缺口,特別在存有巨大商業利益時為然。
參、趨勢研判
一、德國拒售主機對中國海軍建軍的影響有限
過去,中國海軍潛艦與水面艦船採用了大量MTU柴油主機作為推進,當德國拒售中國主機時,中國海軍的軍隊建設與現代化是否受到影響,就成為戰略社群關注焦點。當前,中國海軍新造艦船均已採用國產主機,例如:055型驅逐艦使用的QC-280燃氣渦輪機係由哈爾濱電氣集團生產。此外,瀋陽發動機設計研究所(606所)已完成具中間冷卻器的QC-280I大功率燃氣渦輪機開發,此型發動機可作為中國海軍航空母艦與兩棲突擊艦等大型艦船推進之用。[6] 就潛艦推進言,1980年代初期,中國由瑞典考克姆潛艦系統(Kockums Submarine System)公司引進史特林引擎技術。其後,中國仿製成功將此系統安裝於新造的041型(元級)柴電動力潛艦。2021年12月,中共《環球時報》報導,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China State Shipbuil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CSSC)的711研究所已成功完成全球最大功率史特林引擎運轉測試,未來相關技術可運用於潛艦推進系統。[7] 由於中國在艦用推進系統已具有自製能力,德國或是其他國家拒絕向其提供主機,均不會對中國海軍的未來建軍構成實質性影響。
二、歐盟與西方國家未來將對中國進行更嚴格的出口管制
由於中國長期以不法手法竊取西方國家的先進科技,並將其轉化用以支援解放軍的現代化計畫,這種發展已引發國際社會的高度關切。為防範高科技為中國不法取得,並降低中國運用此等技術強化軍備發展,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未來將對高科技輸往中國進行更嚴格的管制作為。然而,以歐盟為例,仍存在著下列問題亟待克服:例如,明知一項產品輸往中國後,可能被用於軍事領域,各國政府如何對這些產品進行必要的管制?由於各國法律規章對出口管制的項目與定義存有不同的見解,可能形成法律漏洞導致管制效果不彰,這些問題需要修改法律,或由歐盟通過一項共同決議,方能有效解決。此外,軍民兩用科技界限日漸模糊,加上各國對商業利益與國際安全孰輕孰重考量不同,亦是影響軍事科技出口管制成敗的關鍵性因素。當前國際社會對中國擴張軍力的疑慮加深,未來除對輸往中國的軍事科技加強管制外,亦可能配合產業政策與商業審查等不同措施,杜絕中國購併或取得可資提升軍事力量的企業與軟硬體技術。
[1]江飛宇,〈大陸售泰國S26T潛艦交易出問題,德國不願提供引擎〉,《中時新聞網》,2022年3月1日,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301004829-260417?chdtv;吳賜山,〈中國售泰國S26T潛艦交易「吹了」!因德國拒提供引擎〉,《Newtalk新聞》,2022年4月5日,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4-05/734626;Wassana Nanuam, “Navy Says China Sub Deal not Stalled but Insists on German-made Engines”, Bangkok Post, April 3, 2020, https://www.bangkokpost.com/thailand/general/2289282/navy-says-china-sub-deal-not-stalled-but-insists-on-german-made-engines.
[2]〈軍民兩用不受管制,中國大陸軍艦裝配德國柴油機〉,《聯合新聞網》,2021年11月6日,https://udn.com/news/story/6809/5871818。
[3]David Lague, “Corrected-Special Report-Chinese Military’s Secret to Success: European Engineering,” Reuters, December 19, 2013,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breakout-submarines-special-report-pix-g-idINL4N0JJ0FM20131219.
[4]Zsombor Peter, “Thai-China Submarine Deal Runs Aground on EU Arms Embargo,” VOA News, March 31, 2022, https://www.voanews.com/a/thai-china-submarine-deal-runs-aground-on-eu-arms-embargo-/6509026.html.
[5]同註2。
[6]〈中國研燃氣輪機功率世界第一,兩台就能帶動7萬噸航母〉,《新浪軍事》,2018年6月11日,http://mil.news.sina.com.cn/jssd/2018-06-11/doc-ihcufqif7282583.shtml。
[7]Liu Xuanzun, “China Develops World’s Most Powerful Stirling Engine,” Global Times, December 22, 2021, https://www.globaltimes.cn/page/202112/1243157.shtml; Timothy L. Lontz, Justin Pelkowski, and William Petrone, “Design and Analysis of a Stirling Engine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 Worcester Polytechnic Institute, April 29, 2008, pp. 12-3, https://web.wpi.edu/Pubs/E-project/Available/E-project-042308-162109/unrestricted/MQP_final_BJS_SE_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