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整頓政法系統之意涵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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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新聞重點
今(2021)年中共政法系統並不平靜。首先,自去(2020)年4月至今,懸宕1年半的孫力軍案終於塵埃落定,11月5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式以涉嫌受賄罪逮補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1] 此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也於10月對外公布傅政華(前司法部部長,後調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屬二線崗位)正在接受調查。[2] 下文將簡述、分析中共今年整頓政法系統(公安、法院、檢察、政法、司法行政)之意涵。
貳、安全意涵
中共高層自2020年開始推動政法系統「刮骨療毒」式的整肅,截至目前仍未見盡頭。[3] 外界分析的對象多聚焦於政法系統高官,從政法系統政治忠誠問題,以及高層政治互動的角度切入。[4] 然而本文認為,應將地方局級政法幹部納入分析,可較準確掌握中共此番整肅政法系統之重點。[5]
一、中央劍指政法系統並非口號
2021年中共政法系統進入一輪整頓,此番政策部署可回溯至2020年的「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當年度7月至10月,中央政法委挑選5個市本級、4個縣(市、區)的政法部門,以及兩所監獄開展試點。中央政法委取得試點經驗後,公告將於2022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政法系統從上至下的教育整頓工作。彼時,陳一新(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主任)指出,「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黨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戰線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新舉措,是人民群眾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之後的又一新期待,意義重大、影響深遠」。[6] 除了政法系統刀口向內的「自我革命」外,習近平也於今年1月22日十九屆中紀委五次全會上劍指政法系統,要求中共紀檢部門「對政法系統腐敗嚴懲不貸、要堅決整治政法戰線違紀違法問題」。[7] 承上述可知,2021年政法系統除了進入系統內部的整頓外,也面臨外部紀檢部門新一輪「敲打」。從下圖1可知截至2021年11月,地方政法系統受審查的數量已遠超過2020年。
圖1、政法系統(廳局級幹部)被調查之數量(2019/6-2021/11)
資料來源:梁書瑗整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https://www.ccdi.gov.cn/scdc/。
二、中共藉整頓政法系統突出幹部基層治理品質的重要性
對中共而言,堅持黨性立場與堅持人民立場並不相衝突。幹部是否具備黨性、維護黨中央,以及是否得民心均為中共能否延續政權的關鍵。各級幹部為處理各項社會問題的第一線,可說是中共深入社會的代言人,市民社會很容易將各別幹部的治理績效,直接與中共治理能力畫上等號。今(2021)年習近平出席春、秋兩季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式,皆要求中階幹部「心到基層」,且「身入基層」,決策方能根據實際狀況出發。[8] 中共高層對於幹部是否能當好「老百姓的官」有兩層意涵:一方面關切幹部在治理方面,是否能良好地回應社會實際需求;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著眼於幹部是否能從當好老百姓的官出發引導「人民群眾聽黨話、感恩黨、跟黨走」。
中共的政法系統本質上就是執法單位,對外展現的是國家維護社會秩序、排解社會糾紛的能力。由於政法系統站在社會執法第一線,對市民社會而言,其執法品質將等同於中共治理能力。貪汙腐敗的政法系統,不僅危及中共維持國家秩序、穿透社會的基礎能力,也危及中共於基層草根社會的支持度。習近平出席今年十九屆中紀委五次全會時,直指「要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讓群眾在反腐『拍蠅』中增強獲得感」。同時,習也在講話中點名司法、扶貧、民生領域的腐敗,以及幹部權充黑惡勢力「保護傘」禍害百姓的問題。顯示高層特別關注政法系統是否可站穩以人民為中心的政治立場,以及「黨性與人民性相統一」的能力。
中共高層的關切,吾人可從下圖2政法系統幹部被調查的數據中得到驗證。從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的案件當中,屬政法系統中實際與市民社會面對面的公安、法院與檢察部門為違法違紀「頻發區」,且2021年的比例大幅超過前兩年。
圖2、 被調查之政法系統(廳局級幹部)幹部類別(2019/6-2021/11)
資料來源:梁書瑗整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https://www.ccdi.gov.cn/scdc/。
三、2021年內蒙古、黑龍江為整頓政法系統的重災區
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上的案件資料可知(如下圖3),自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內蒙古、黑龍江兩地的政法幹部「被帶走」的數量最多。若單看2021年1月至11月的案件資料,內蒙古、黑龍江便是中央此輪整頓政法系統的重災區,政法幹部「被帶走」的數量分別為:內蒙古(12)、黑龍江(10)。以下本文扼要說明內蒙古、黑龍江兩地政法系統整頓的狀況。
首先,關於內蒙古政法系統遭清洗的情況,本文認為應與習近平關注內蒙古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有關。[9] 習近平於今(2021)年兩會期間公開支持2020年內蒙古啟動調查「涉煤腐敗」專項工作,此外根據習在參與人大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表態,已預示內蒙古官場恐於2021年迎來動盪。[10] 習近平話音一落,表示中共高層下定決心整頓內蒙古煤礦領域的腐敗問題,但政法系統自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從官方公開的案件資料顯示,2021年1月至11月內蒙古政法部幹部(廳局級)遭審查帶走的數量多達12人,相較於2020年、2019年人數大幅成長。值得注意的是,遭紀檢公開審查資料的12人中,6人已退休(6/12)。內蒙古退休政法幹部遭查,應為呼應由石泰峯(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於2020年2月啟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會議上,高舉「倒查20年涉煤腐敗」的宣示。[11]
圖3、各省政法系統(廳局級幹部)被審查數量(2019/6-2021/11)
資料來源:梁書瑗整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https://www.ccdi.gov.cn/scdc/。
其次,今(2021)年黑龍江省政法系統受整頓的情勢,則應可追溯至2019年6月中央督導組進駐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展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始。隨著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任銳忱於2019年7月遭免職開始,紀檢部門啟動黑龍江省政法系統的一連串調查工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主軸之一為處理「涉黑保護傘」,因此當地政法系統首當其衝,自2019年年中至2020年12月,黑龍江省出事的政法幹部計有:王克倫(哈爾濱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退休)、楊剛(大興安嶺政法委書記)主動投案、呂愛哲(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副廳級,退休)、徐志國(牡丹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退休)。然而,2021年黑龍江省政法系統又因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被選作「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2020年7月)的試點城市,而又再掀起一輪「清洗」。
參、趨勢研判
一、孫力軍案恐未到盡頭
孫力軍、傅政華兩人落馬,顯見即使身為習近平肅清周永康等「流毒」時的盟友,也無法避免遭到清洗,習對政法系統的猜忌之深由此可知。其中,孫力軍被指控的眾多罪名當中的一條為:「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做勢控制要害部門」。顯示,孫力軍在黨內仍有「餘黨」存在,中共應已掌握孫力軍案屬「窩案」的證據。近日,身為「習家軍」要員現任公安部常委副部長兼黨委副書記的王小洪接替趙克志,升任為公安部黨委書記,[12] 習近平終於牢牢掌握住黨的「刀把子」。未來藉王小洪之力,循孫力軍一案順藤摸瓜,持續「淨化」政法系統。
二、「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將是查處重點
今(2021)年中紀委十九屆五中全會會議公報首次點出,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的重要性。[13] 中紀委已定調該類案件已造成黨和國家政治安全的風險,因「雙面人、兩面派」在出現政治紀律問題前,已存在經濟腐敗的狀況。[14] 該類腐敗案件其嚴重性在於,經濟腐敗先於不守政治紀律,意謂腐敗者會因經濟上的好處,選擇違反政治、組織等紀律原則。[15] 更有甚者,恐降低黨的治理表現,弱化黨的社會支持基礎,進而危害中共的執政基礎。從下圖4所示,中共中央已吹響打擊該類案件查處的號角。2021年1月至11月落馬的40名地方政法系統幹部中,人人都涉及權錢交易,屬「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的範疇。未來,該類源起於經濟腐敗,但本質上仍是紀律問題的貪腐樣態,因同時涉及黨性與「未站穩人民立場」的問題,應是中共全力打擊的標的。
圖4、政法系統(局級幹部)落馬原因
資料來源:梁書瑗整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https://www.ccdi.gov.cn/scdc/。
[1]〈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0年4月19日,https://www.ccdi.gov.cn/toutiao/202004/t20200419_215644.html;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涉嫌受賄被最高檢決定逮捕〉,《新華網》,2021年11月5日,http://www.news.cn/politics/2021-11/05/c_1128034622.htm。
[2]〈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接受審查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1年10月2日,https://www.ccdi.gov.cn/scdc/zggb/zjsc/202110/t20211002_251689.html。
[3] 2020年迄今已有10名副部級政法系統高官被查。按照被查的時間依序為:孫力軍(公安部副部長)、鄧恢林(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龔道安(上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董宏(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王立科(江蘇省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于志剛(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劉新云(山西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甘榮坤(河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孟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以及2020年已調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治委員會副主任的前司法部長傅政華。
[4] Guoguang Wu, “Continuous Purges: Xi’s Control of the Public Security Apparatus and the Changing Dynamics of CCP Elite Politics,” China Leadership Monitor, Issue 66 (December 1, 2020), https://www.prcleader.org/wu.
[5]本文統計受調查之政法系統幹部數據的時間區間統一為2019年6至2021年11月,因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目前僅可查找到2019年6月後地方局級幹部受調查的資料。
[6]〈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啟動〉,《新華網》,2020年7月8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0-07/08/c_1126213451.htm。
[7]〈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 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 確保「十四五時期」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新華網》,2021年1月22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1-01/22/c_1127014957.htm。
[8]〈習近平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網》,2021年3月1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1-03/01/c_1127154621.htm。〈習近平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 信念堅定對黨忠誠實事求是擔當作為 努力成為可堪大用能擔重任的棟樑之才 王滬寧出席〉,《新華網》,2021年9月1日,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1-09/01/c_1127818076.htm。
[9]〈國家能源集團:開展內蒙古煤炭資源問題專項整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0年4月3日,https://www.ccdi.gov.cn/yaowen/202004/t20200403_214718.html。
[10]習表示:「這兩天,我看到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給黨中央的一個報告,就是《關於開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情況的報告》。內蒙古在反腐敗方面有個很重要的領域,就是煤炭領域。當共產黨的官,當人民的公僕,拿著國家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賬總是要算的」。〈總書記心頭的幾筆賬〉,《求是網》,2021年3月7日,http://www.qstheory.cn/zhuanqu/2021-03/07/c_1127180152.htm。
[11]〈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 石泰峰講話〉,《共產黨新聞網》,2020年2月29日,http://cpc.people.com.cn/n1/2020/0229/c117005-31610651.html。〈觀察 | 一場倒查20年之久的煤炭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0年7月20日,https://www.ccdi.gov.cn/toutiao/202007/t20200720_222287.html。
[12]〈公安部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佈黨中央關於公安部黨委書記調整的決定〉,《法制網》,2021年11月19日,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1-11/19/content_8631415.htm。
[13]〈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新華網》,2021年1月24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1/24/c_1127019059.htm。
[14]根據十八大後所查處的案件,中紀委歸納出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為:「腐敗分子不僅經濟上腐化,而且政治上蛻變,對中共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破壞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黨的團結統一」。〈讀懂公報丨嚴查政法系統、金融領域、科研管理方面腐敗……2021年反腐敗劃重點〉,《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21年1月26日,http://fanfu.people.com.cn/n1/2021/0126/c64371-32012676.html。
[15]梁書瑗,〈2021建黨百年下的中紀委及其任務重點〉,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2021年2月9日,https://reurl.cc/Q6qaaO。